时间:2020-05-03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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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迄今已满50周年。5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一个繁荣昌盛的内蒙古已生机勃勃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伴随着自治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内蒙古财政也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自治区成立以来的财政发展回顾
内蒙古财政从她诞生时起,就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区财政特色。50年来,内蒙古财政为自治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身也获得了发展。回顾内蒙古财政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7-1960年的快速发展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生产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也带动了财政的快速发展,全区财政收入由1947年的9万元增加到1960年的8.99亿元,平均每年翻一番。
第二阶段,1961-1977年的低水平徘徊时期。在这长达17年的时间里,由于政治运动不断,经济建设停...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迄今已满50周年。5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艰苦奋斗,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一个繁荣昌盛的内蒙古已生机勃勃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伴随着自治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内蒙古财政也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自治区成立以来的财政发展回顾
内蒙古财政从她诞生时起,就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区财政特色。50年来,内蒙古财政为自治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身也获得了发展。回顾内蒙古财政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7-1960年的快速发展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生产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也带动了财政的快速发展,全区财政收入由1947年的9万元增加到1960年的8.99亿元,平均每年翻一番。
第二阶段,1961-1977年的低水平徘徊时期。在这长达17年的时间里,由于政治运动不断,经济建设停滞不前,内蒙古自治区年财政收入长期徘徊在3亿元左右。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的10年中,全区财政收入处于最低谷,1976年只有2.66亿元。
第三阶段,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高速发展时期。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财政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局面。在1978-1983年间,全区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完善,整顿提高,开始走向稳步发展阶段,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全区年财政收入由1979年的4.5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7亿元。从1984年起,自治区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1984年全区财政收入8.5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21.4%;1985年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13.4亿元;1988年突破20亿元,达24.1亿元;1990年突破30亿元;1993年突破50亿元,达到56.1亿元,比上年增收17亿元,增长43.8%;1994年到1996年,财政收入平均每年以增收12亿元左右、增长18.4%的速度突飞猛进,到1996年全区财政收入达93.2亿元。在1984-1996年的12年间,全区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22%。自治区国民经济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不断发展壮大的内蒙古财政,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全区民族团结、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繁荣进步。
对于内蒙古财政来说,“八五”时期是从自治区成立以来最为重要的发展时期。财政收支均超额完成了“八五”计划奋斗目标,财政自给水平有所提高,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提前完成“八五”财政收支计划。“八五”期末的1995年,全区财政收入达76.3亿元,比“七五”期末1990年的32.2亿元(剔除列收列支的电力企业建设基金0.9亿元)增加44.2亿元,增长1.3倍。“八五”期间全区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5%,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八五”期末实现55亿元的奋斗目标。全区财政支出数额逐年增加,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八五”期末的1995年财政支出总额达102.2亿元,比“七五”期末1990年的60亿元(剔除列收列支的电力企业建设基金0.9亿元)增加42.2亿元,增长70.3%。“八五”期间全区财政支出年均递增11.3%。“八五”期间5年的财政总收入累计达279亿元,财政总支出累计达424.2亿元,相当于1947年自治区成立以来40年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总数。“八五”期间经济、财政的增长幅度是自治区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
(二)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自治区重点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八五”期间,自治区财政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好生财、聚财工作的同时,在用财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方面着重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为推动和促进全社会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比重有所增加。特别是对自治区骨干企业如对包钢、牙克石林管局和电力总公司给予重点扶持,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加快包钢的技术改造和自治区林业、电力企业的生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为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基础产业的发展,财政支出结构向农牧业生产、民族教育、基层卫生事业、科技扶贫等方面重点倾斜。特别是对自治区的3个民族自治旗和13个民族自治乡给予了较多的特殊照顾。同时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对乌盟等贫困地区增加投入,进行重点扶持,集中力量搞好扶贫攻坚。三是全力保证了各级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干部、职工的工资改革和工资发放,各项行政事业费增加较多。
(三)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改革,保证新财税体制和新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运行。1994年,按照中央的整体部署,财政战线围绕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重大改革,重点是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国家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施了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在重新划分税种的基础上,实行税收返还办法。1995年,又根据新财政体制的运行情况,特别是部分旗县财政十分困难、严重拖欠干部职工工资的实际,对部分盟市和旗县的财政体制作了调整,增加了部分旗县的财政体制补助。1996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再次增加部分困难旗县的财政补助。经过两次财政体制调整,旗县财政困难有所缓解,财政自给率明显提高,从而调动了基层发展经济、摆脱财政困境的积极性。1994年,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区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修订和合并了个人所得税,基本形成了新的税制框架。1996年又制定实施了完善地方税制,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的方案和措施,并收到积极的效果。1993年,国家统一进行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颁布实施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税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行这一改革,使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从而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此外,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入推进,内蒙古的财政管理也得到了加强,财政职能也得到了健全和强化。
(四)积极筹集资金,加强财源建设,大力扶持旗县和村、嘎查集体经济的发展。“八五”期间,财政除在财政体制上给旗县以充分的照顾外,还通过提前预拨补贴款的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了一批旗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集中部分财政周转金,支持了乡镇企业和产粮产畜大县的财源建设。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旗县和乡镇财源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八五”期间,旗县财政收入增长普遍较快。1991-1996年,盟市、旗县的财政收入年均递增21.9%。1996年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达12个,超百万元的乡镇达589个。
“九五”时期财政发展展望
“九五”时期的财政发展问题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九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奋斗目标是,到2000年,全区财政收入达到155亿元,比1995年翻一番,按总人口计算,人均财政收入水平要由1995年的330元提高到600元以上;全区预算内总财力达到170亿元以上(不含中央的转移支付),加上预算外资金,全区综合财力达到230亿元以上,按总人口计算,人均综合财力力争达到1000元;旗县财政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亿元县由1995年的6个增加到40个。为实现“九五”财政目标,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住自治区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搞好财源建设。在产业重点上,要充分发挥我区丰富的农牧业资源优势,把农畜产品加工业作为第一位的支柱产业,给予全力支持。目前我区69个以农牧业为主的旗县中,享受财政定额补助的有67个,其中,财政定额补助在500万元以上的有63个。有不少旗县是农牧业大旗县,工业小旗县,财政穷旗县。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把丰富的农畜产品利用起来,在农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上做文章,走农牧、工贸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子。在经济发展的层次上,要继续扶持旗县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集中力量,择优扶持,责任到人,严明奖惩”的扶持旗县经济发展的规划,“九五”期间力争受援旗县达到30个,扶持集体经济薄弱的村5000个。在经济发展的成份上,要加大对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加快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创造宽松的财税环境,认真落实自治区制定的扶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立足于现有企业,通过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加强企业管理,制定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财政财务政策,引导企业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紧紧围绕自治区的经济发展重点,优化投资结构。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压缩一般性项目投资,增加对农牧业、教育、科技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社会发育程度,改善投资环境。预算内安排的、有限的盈利性投资,也要重点放在农畜产品的加工和企业技术改造上。二是优化财政周转金的投放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6年末,全区各级财政共有财政周转金26.67亿元,其中属于自治区各级财政的周转金本金19.43亿元。财政周转金已经成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今后,在加强财政周转金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其中财政支农周转金的60%要用于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其他周转金也要集中投向自治区确定的发展重点。三是优化社会投资结构。要增强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健全调控手段,促使社会资金集中投向自治区确定的战略重点,发挥规模优势,建立具有内蒙特色的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在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基础上,将不同层次、不同经济成份、不同行业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税收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九五”期间,要继续努力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扩大地方税收入来源。同时,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财税秩序和会计工作秩序的整顿,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交库。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下大力气解决各盟市、旗县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苦乐不均的问题。比照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零基预算”的办法,对各地区也打乱原有收支基数,从零开始重新计算“标准收入能力”和“标准支出需求”,并适当考虑各地的收入努力程度,据此计算确定自治区对各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数额。
(五)改进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把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从直接管理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加大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财税部门要集中精力从事财税政策制度的研究完善和财政行政管理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六)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目前,《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收征管法》等一些重要的财经法规已颁布实施,关键是要严格执法,依法理财,依法办事。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同时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逐步实现财税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责任编辑 何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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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