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誉为我国粮仓之一的吉林省,粮食产量逐年增长,近几年稳定达到380亿斤,粮食人均占有量、每年提供商品粮、外贸出口粮食和粮食商品率四项指标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吉林省粮食生产能取得这样好成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吉林省是1988年国家首批立项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区之一。1989年底,省政府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把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两项职能统一起来,从而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职能不清、开发工作职责不落实的局面。财政部门在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充实人员的基础上,加强了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
为了使项目开发具有计划性,减少资金投入的盲目性,吉林省建立了以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主体的计划管理体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选择、论证和决策等都由农业综合开发办统一安排决定。市县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结合本地资源状况,共同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审报项目建议书。省财政的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组织专家,对影响项目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关设计进行全面审查,统一提出项目安排的意见。同时,省财政部门特别注意抓好市县财政部门配套资金的落实。省农业综合开发...
被誉为我国粮仓之一的吉林省,粮食产量逐年增长,近几年稳定达到380亿斤,粮食人均占有量、每年提供商品粮、外贸出口粮食和粮食商品率四项指标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吉林省粮食生产能取得这样好成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吉林省是1988年国家首批立项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区之一。1989年底,省政府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把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两项职能统一起来,从而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职能不清、开发工作职责不落实的局面。财政部门在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充实人员的基础上,加强了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
为了使项目开发具有计划性,减少资金投入的盲目性,吉林省建立了以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主体的计划管理体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选择、论证和决策等都由农业综合开发办统一安排决定。市县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结合本地资源状况,共同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审报项目建议书。省财政的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组织专家,对影响项目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关设计进行全面审查,统一提出项目安排的意见。同时,省财政部门特别注意抓好市县财政部门配套资金的落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每年通过财政预算下达配套资金建议数,待各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后,凭市县财政预算拨付配套资金的复印件方可确定开发项目,这样保证了资金的足额投入。对于群众自筹资金由乡财政所督促项目区各村、屯进行落实,实行“村记账、乡备案、个人存根”管理。凡是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安排的地方,要相应削减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任务和投资规模。这些措施,促进了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的积极性,如白城市洮北区1992年计划安排配套资金78万元,区政府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列为重点工程,经过调整财政预算,又一次性多安排50万元配套资金。目前,这种以财政部门为主,部门分工协作为辅,专家咨询评估论证为保障的管理体制已在全省建立并良好运行。
为了使项目建设与资金安排不脱节,相互协调,吉林省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计划统一由农业综合开发办下达,对资金管理实行“三专”“一直拨”,即在省、市、县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存款专户、设置专账、专人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直接入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直接拨到开发区各市县,避免了资金调度迟缓而影响工程进度。同时,还十分注意使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制定了几个“挂钩”制度,包括项目启动与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情况挂钩;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挂钩;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情况挂钩。项目启动前,省财政审验市县财政部门出具的拨付到项目区的资金传票复印件后,启动30%的国家和省级资金;项目实施后,根据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逐步拨付50%的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余下的20%的开发资金,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审计无问题后再拨付
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是吉林省为切实搞好开发工程项目的又一措施。他们做到常年检查和专业审查相结合,在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对项目进展、建设标准、资金到位、使用管理进行常年巡回检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公证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业审查。并建立制度,对项目竣工、资金使用效益、有偿资金回收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以“亮牌”的形式规范各市县的工作每年评出10个先进市县,奖励开发任务和资金;对配套资金不落实,管理混乱,项目建设标准低的市县,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进,亮“红牌”取消其开发立项资格。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到1996年为止吉林省已经进行了三期开发建设,开发项目区分布在松辽平原和松嫩平原,包括长春、吉林、四平等9个市(州)38个县和11个国营农牧企业。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已达19.8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5.7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3亿元,银行贷款5亿元,群众自筹资金3.8亿元。这些资金使991万亩中低产田得到改造,开垦宜农荒地23万亩,改良草场141万亩,实现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7.6亿公斤的主要任务目标。
如今走进经过开发的项目区,看到的是田成方、林成行、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基本上成为稳产高产田,到处是林茂粮丰的景象。经过8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共配套建设了21个大的灌区、治理了10个大的涝区,建设完善水利工程1149座,增强了吉林省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吉林省虽然几次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许多地方粮食产量出现波动,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却实现了稳产高产。如1995年秋吉林省遇到大旱,许多地方的玉米颗粒无收,而白城地区项目区却喜获丰收。四平市项目区8年累计多向国家交售商品粮2.3亿公斤,取得了国家投入1元钱,增加商品粮5.87公斤的经济效益。桦甸市八道河子镇向阳村,通过兴修水库,不仅提高了防洪抗灾的能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灌溉效益,形成“山像花果山,地似米粮川,牛羊满山坡,鱼在水中欢”的立体开发模式。
吉林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多分布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给贫困的乡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通过集中连片开发荒地和改造低产农田,发展多种经营和龙头项目,使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754元,有21万户农民摆脱了贫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068元。扶余县万发乡兴隆村地处夹津沟子涝区,有盐碱地6000余亩,开发前,这里是“晴天一片沙,下雨白花花”,农户以旱田种植为主,人均收入不足500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后,兴隆村旱地变水田,开发稻田1500亩,每亩产量600多公斤,人均收入达1800多元。在项目区,农民群众高兴地把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称为“德政工程”、“致富奔小康工程”。
按国家要求,到本世纪末,吉林省要完成增产100亿斤粮食的任务,而农业综合开发要承担50亿斤增产任务。1996年初,吉林省提出了“开发东部,提高中部,主攻西部”的开发思路,同时积极探索农业大省的财政出路。他们计划每年投入5.6亿元,5年共投资28亿元,抓好土地资源的广度开发和资源转化的深度开发,集中改造1000万亩中低产田和开垦100万亩荒地共100个连片项目区。同时带动养殖业、加工业的发展,进行粮食的深加工和农副产品的精细开发。为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和财政增收的目标,他们提出要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标准再提高一个层次,探索工厂化、产业化、集约化的发展路子。引入新的开发机制,探索面向社会招标承包的竞争机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开发机制和股份合作、合资合作的经营机制,使农业综合开发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