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松滋市针对有些部门和单位违反财政法规向企业和社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等问题,出台了五项整治制度,即企业缴费实行登记制度,个体工商户缴费实行公开监督牌制度,公路“三乱”实行突击检查制度,中小学收费实行联合办公制度,对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收费的实行收一退一制度。
按照这五项制度的要求,执收部门在国有、集体企业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依次填写由市监察、财政、物价监制的《松滋市国有、集体企业缴费登记册》,凡超越文件规定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费。对企业缴费情况实行每月定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进入城区五大集贸市场实施管理的工商、食品卫生、动物检疫、城管监察等部门,由财政、物价逐一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醒目地方悬挂收费监督牌,以增加透明度,增强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乱收费的能力。对上路设卡收费的,由市政府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擅自上路设卡和虽可上路执法但不按规定程序执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将其错误事实公开曝光,所收金额全部退回被收单位和个人。对各类中小学入学收费由市、乡(镇)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