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务机构分设的需要,河北省滦平县积极建立和完善由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协调配合、乡镇长任征收站站长的基层征管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征管力量分散、条块职能交叉、关系不协调等问题,形成了抓收入的合力。
1996年,滦平县被列为全省首批实现财政自立的困难县之一,按照自立要求,该县全部财政收入要达到38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要达到2660万元,增长19.5%,要实现收入目标只有加强税收征管。但目前的情况是税收征管体制存在很大弊端。一是一个乡镇,一般只有两三个税务人员,加上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缺少配合,造成征管力量相对薄弱。二是国税所、地税所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执法机构,由于征管范围交叉,征收矛盾突出,造成漏管漏征。三是由于乡镇税务机构垂直管理,乡镇政府对税收管理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很难安排本级收支计划,影响本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完成。
如何激励财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积极性,使四所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实现?滦平县在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决定由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站)共同组成新的征收站,由主管财政工作的...
为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务机构分设的需要,河北省滦平县积极建立和完善由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协调配合、乡镇长任征收站站长的基层征管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征管力量分散、条块职能交叉、关系不协调等问题,形成了抓收入的合力。
1996年,滦平县被列为全省首批实现财政自立的困难县之一,按照自立要求,该县全部财政收入要达到38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要达到2660万元,增长19.5%,要实现收入目标只有加强税收征管。但目前的情况是税收征管体制存在很大弊端。一是一个乡镇,一般只有两三个税务人员,加上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缺少配合,造成征管力量相对薄弱。二是国税所、地税所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执法机构,由于征管范围交叉,征收矛盾突出,造成漏管漏征。三是由于乡镇税务机构垂直管理,乡镇政府对税收管理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很难安排本级收支计划,影响本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完成。
如何激励财税部门组织收入工作积极性,使四所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实现?滦平县在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决定由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站)共同组成新的征收站,由主管财政工作的乡镇长兼任征收站站长,协调四者之间的关系,共同做好本乡镇财税工作。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他们首先健全人事管理机制。除财政所外,国税、地税、农税所人员均实行由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国税、地税、农税局双重领导,业务及人事关系由县局统一管理,年终考核兑现奖惩要征求所在乡镇意见。日常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各所(站)办公设施由乡镇负责提供,干部的党团组织关系一律由所在乡镇党委、团委管理,其日常征收工作安排部署、思想政治教育、考勤、请销假、组织纪律考核均由乡镇负责。其次,统一计划,统一奖惩。为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对国税、地税、农税、财政四所(站)实行捆绑式责任制,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年初明确收入目标,把乡镇按财政总任务分解落实到国税、地税、农税所(站),年终考核实行捆绑式奖惩。将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站)均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年终财政收入任务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农税有一家未完成任务的,视短收程度给予完不成任务所(站)一定处罚,不兑现乡镇奖励。
捆绑式责任制用利益的纽带,将四所(站)联成有机的整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格局,财政、国税、地税、农税四所在组织本部门收入的同时,积极帮助其他部门加强征管工作,避免了税款流失。财政所人员积极协助国税、地税、农税人员跑企业、走厂矿、下村组,协调关系,解决困难,四所(站)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增强了战斗力。
同时,这种捆绑式责任制也调动了乡镇政府支持、关心组织收入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在年初对各乡镇征收站下达税收收入指标,各乡镇书记、乡镇长与县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也有工商税收这一重要指标,加上乡镇长本人就是征收站站长,这就把征收站工作好坏,收入任务能否完成同乡镇领导政绩考核和奖惩紧密挂起钩来,促进乡镇重视、关心征收站工作。
目前,“四所一长”制的新型征管机构运行良好,各项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1~6月份,全县工商税收完成1766万元,完成预算的53%,同比增长21.8%;乡级收入完成921万元,同比增长33%。
(责任编辑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