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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0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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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在1995年第3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说,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把企业推向市场(既包括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又包括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通过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又要避免目前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对产权转让行为进行规范。为此,在试点中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一是产权转让主体要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即前面所说的投资主体)才有资格作为产权转让主体,才有权出让国有企业的产权。试点企业本身只是经营属于所有者的产权,没有资格“自己卖自己”。为此,试点工作中首先要逐个落实产权转让主体的资格。二是要明确产权转让的审批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凡出让有中央投资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和地方管理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都要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以保证产权转让真正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产权转让中介机构要规范。产权转让要以充分的信息、合法的场所、公平的交易、公正的监...
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在1995年第3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说,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把企业推向市场(既包括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又包括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通过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又要避免目前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对产权转让行为进行规范。为此,在试点中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一是产权转让主体要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即前面所说的投资主体)才有资格作为产权转让主体,才有权出让国有企业的产权。试点企业本身只是经营属于所有者的产权,没有资格“自己卖自己”。为此,试点工作中首先要逐个落实产权转让主体的资格。二是要明确产权转让的审批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凡出让有中央投资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和地方管理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都要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以保证产权转让真正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产权转让中介机构要规范。产权转让要以充分的信息、合法的场所、公平的交易、公正的监督为前提。目前的问题是产权交易机构多数缺乏规范,不是为产权转让双方服务,而是模仿证券交易,“炒”产权,从中牟利。为此,试点工作中要制定管理办法,依法管理;要整顿产权交易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不具备条件的不能从事产权交易业务。国家要选择一批条件比较好的机构,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中发生的产权转让提供服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摸索经验,总结推广。四是要规范产权转让收入的管理。产权转让收入应按产权主体的不同性质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母公司卖子公司”,其产权转让的净收入应由母公司收取,按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处理。另一种是“政府卖企业”,其产权转让的净收入应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产权转让收入应当用于国有资产再投资,不能用于“吃饭”。
(王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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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