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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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障是政府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而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各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中,应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法规,调整财政职能范围,合理安排社会保障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净化支出内容,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支持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是今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主旋律”
(一)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各项改革,重点参与养老、失业以及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五项保险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各项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的比例、方式及范围,严格控制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方向,既要坚持各项改革不超过国家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广大干部职工最基本的保险福利,努力做到改革方案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在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并认真研究出现的具体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
社会保障是政府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而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各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中,应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法规,调整财政职能范围,合理安排社会保障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净化支出内容,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支持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是今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主旋律”
(一)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各项改革,重点参与养老、失业以及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五项保险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各项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的比例、方式及范围,严格控制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方向,既要坚持各项改革不超过国家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广大干部职工最基本的保险福利,努力做到改革方案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在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并认真研究出现的具体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认真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的原则、程序、科目设置等问题,理顺分配关系,处理好经常性预算中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预算的关系,处理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关系。通过编制社会保障预算,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并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所作的努力,以加强社会监督。
(三)研究制定卫生事业筹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以使卫生事业财务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
(四)按照全面规则、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的关系。根据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分配卫生(含中医)事业费、公费医疗经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城镇青年就业补助费、劳动事业费等预算资金,努力调整事业结构和支出结构,净化支出内容,合理布局,提高设备利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和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研究实行医疗服务和销售药品收入分别管理、分别核算的办法。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多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事业,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并将其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零基预算办法,以克服基数法的弊端。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当前的重点是研究制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待(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审批制度,并对其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促进基金收缴、支付和投资运营以及管理费提取的合理化、规范化。除此之外,还要研究制定或重新修订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民政事业费财务管理办法等等。
(六)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逐步从各个行政事业费类中分离出来,实行财政部门内部统一集中、归口管理,即将分散在文教、农财、工交、商贸等事业费和行政费中的离退休经费划转到“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类”科目中由社会保障财务职能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划转要积极、稳妥,不要留有后遗症。尽快建立健全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理顺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开支渠道,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并尽量保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经费供给。
(七)适应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制度,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刚刚建立,在资金来源、投向和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界定周转金的范围,合理确定周转金的资金来源和规模;继续坚持拾遗补缺、填平补齐、保本微利的原则;统一制度,强化管理,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事,坚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讲究效益,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周转金投放,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反馈,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周转金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级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的支持重点是中央级的部门和单位;各地区的项目所需周转金主要由本地财政解决。
二、抓住时机,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水平
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时期。我们一定要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机构,理顺分配关系和财务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财税、金融、外贸、外汇和投资等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出并取得重大进展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成为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从行动上重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切实把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和加强管理,并帮助解决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一大批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知识面宽、思路敏捷、工作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人从事这项工作。
(三)深入调查,开展研究。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注意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当前,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中,有许多问题亟待我们去深入研究和探讨,例如,社会保障预算编制问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机制问题;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问题;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卫生经济政策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四)做好宣传,争取支持。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过去分散在财政部门内部各个不同的职能机构,无论是我们财政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还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改革和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并不多。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多向领导汇报,以求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多向社会各界做宣传,让他们了解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中所作的努力。
(五)积极配合,加强合作。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和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财政部门不仅要同社会保障业务主管部门打交道,还要同其他一些综合部门打交道,应该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问题。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直接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医疗单位的生存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因此,这项改革一定要稳中求进。当前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各地一定要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试点,再立法,后推广,不能一哄而上,更不能自行其是;二是各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协商,统一步调;三是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仍按原渠道列支,尤其是不能将财政预算内开支的公费医疗经费划到预算外去管理,已经划出去的应及时划回来;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控制基金的提取比例,切实加强基金管理;五是尚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应继续完善以医院管理为主,适当与用人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控制公费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二)关于划拨国有资产补偿保险金不足的问题。当前理论界的一些同志提出,划拨一部分国有资产用于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的不足,这是非常有害的。这种作法一是没有必要,目前我国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待(失)业保险基金有大量的结余;二是在行政上难以操作;三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的难度;四是直接侵蚀国有资产,加剧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甚至会动摇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宗旨。
(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问题。针对多年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混乱的状况,最近,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绝大部分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对于这个规定要坚决贯彻执行。要按规定抓紧进行清理,及时将投资于国债以外的其他项目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回并返还基金;对自行投资已造成损失不能收回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四)关于改进自然灾害救济经费管理体制问题。针对自然灾害救济费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有必要逐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一是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建立自然灾害和特大自然灾害救济经费的分级管理体制,地方财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增加资金投入;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摸清底细的基础上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加强财政和社会监督,确保救灾款的专款专用;四是对救灾扶贫周转金要进行清理整顿,要严格控制其提取比例,保证救灾款优先用于解决灾区灾民的生活救济问题。
(责任编辑 江正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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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