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委书记毛致用在全省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会议上强调,面对许多新的增支因素,各地都要从各方面拓宽增收门路。一是要把财政工作的基点放在加速经济发展上。分税制实行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这就把地方的利益和中央的利益更紧密地捆在一起了。只要经济发展了,国民收入、财政收入的总量增加了,中央和地方收入便可实现同步增长。二是要把增加财政收入的着眼点放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实行分税制后,企业所得税全部属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企业的实现利润才能增加企业的所得税。为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必须真正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到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上来,企业效益越好,利润越大,上交地方财政的所得税就越多。三是要把挖掘财政增收潜在因素的着力点放在严格税法、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上。分税制扩大了地方固定收入的范围,应当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分税制的“体制效应”,既努力培植财源,又强化税收征管。比如,新税制规定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留给地方,而这些方面过去征管松软,流失严重,随着各种商品、劳务交易的扩大,群众个人收入的增长,城镇土地的进一步开发利用,这些方面将形成收入增长的巨大潜力,只要强化征管,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江西省政府最近召开的整顿财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会议上,常务副省长舒圣佑针对当前违反财经法纪情况,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到违反财经法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而且为经济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条件,有的本身已成为犯罪分子。对这种现象,马虎不得,放松不得,必须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各级领导要听招呼,守纪律,要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不断提高遵守财务法规制度,维护财务秩序的自觉性。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科学化、民主化,以免造成重大失误。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为小团体谋私利。
(三)全面整顿财务秩序,严格财经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财务制度办事。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预算外资金要存入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督,不得多开户头;罚没收入要列入预算,各项收费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会计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搞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
(四)省直各部门和省直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自己的财务开支和资金运行情况,按照财经法纪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同时对控购、党政机关与所办实体脱钩、取消“小金库”,清理银行帐户等工作进行专项整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检查并及时纠正违法违纪问题。
(五)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对一些影响较大、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纪依法立案查处,要一抓到底。(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