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看,县级财政机构的设置和运行上存有如下问题:
1.机构设置过滥。大多数县财政局的机构设置大致相同,约有十多个股。如有的县财政局设有预算科、综合科、事业科、农财科、农发科、大检办、企业一科、企业二科、国资科、国债服务部、总务室、办公室、工会、财务室等等这样的机构设置比较突出的问题是:①职能单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财经形势的不断发展,有的科室的职能已经很单一了,如企业一科,其作用仅是财务监督和管理了,业务量很小而人员配备却没变;农发科是从农财科分立出来的,当时是为突出财政辅助发展农业的重要性而设置的,运行中意义已经不大,应并回农财科去。②机构虚设,如国债服务部的设置是用于管理和监督下属的投资公司的,本来业务就少,再加上机关与经济实体实行脱钩后,就更没有存在的必要;工会的人员由于无业务可干,干脆到办公室帮忙,工会形同虚设。③机构重设,如办公室、总务室、财务室的业务性质是相同的,也共用一套人马,却要分立成三室。④机构滥设。有的县竟借口“加强管理”将统一的财政职能分割肢解,增设岗位、增加编制,往往是一个人能做的事却要设两三个岗位。
2.机构职责不明。由于许多县财政机构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交叉重复多,又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约束,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各股室各执已见、互不协调。各股室人员甚至领导之间经常在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资金分配、财务管理与监督及财源建设等方面相互扯皮。机构的过滥设置再加上职责不明,最终导致宏、微观两方面的效益低下。从微观上看,由于机构多,关卡重重,对企业管得过细过死,不利于企业放开手脚面向市场自由竞争。从宏观上看,由于领导多,职责不明,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信息不畅通,影响财政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宏观调控不力,该管的未能管好。同时机构设置的不合理还增加了行政经费开支。每增设一个岗位就必须相应增加办公用房、用具、办公费、电话费等,引起行政经费的过快增长。因此,建立一个职责明晰、高效精干、协调有序、调控有力的新型县级财政机构势在必行。这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分税制改革的迫切要求。
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县级财政机构,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大原则,一级政府设置一级财政,遵循分税制下的事权与财权一致原则,并与财政由单式预算改为复式预算相适应。按此思路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新机构可按复式预算格局设立三科二室,把直接为企业服务的企业科、国资科、大检办合并为经济建设科;把为管理平衡服务的预算科、综合科合并为综合科;把为保障政权、发展事业服务的农财科、农发科、事业科合并为行政事业科;把为机关学习、生活服务的办公室、工会、总务室、财务室等合并为后勤室;同时设立新的协调办公室,直接对局长和三个业务科室负责,起上传下达和协调作用,它负责汇总并提炼三个平行科室的业务和建议报告局长,将上级精神、任务具体化并传达布置到三个科室,也负责收集财政局外部的各种有效信息并安排三个科室之间的信息交流。机构改革后应重组领导班子,多余领导和岗位应大力革除。同时适当扶持和发展自收自支的经济实体,用于安排过渡时期富余人员和优化下来的干部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