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所以出现反复,有些腐败现象所以屡禁不止,纠而复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项政策措施出台之后,存在着明显的此严彼宽,此松彼紧,下紧上松,内地紧、沿海松的问题,省市与省市、地县与地县比,抓的力度、落实的程度严重不平衡。有人说,腐败是从上面学来的,从特区学来的;反腐败打折扣也是从上面学来的,从沿海学来的。此种说法当然有失偏颇,但这种情况的确是存在的。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些地方不是以中央精神为“参照系”,而是“看上面,比周边”,看来比去,落实中央的精神就七折八扣,这与上述问题也不无关系。
我们这么大个国家,搞经济建设要“全国一盘棋”,不能搞“诸侯经济”;反对腐败,搞党风廉政建设,也要警惕搞“诸侯政治”,要全党全国统一动作,实行“全流域治理”。中央出台的反腐败的政策措施要覆盖全党全国。不能允许此地真抓实干,彼地多说少干,甚至只说不干。要强调上下联动,不能上下脱节。统一的国家,法律必须是统一的;同一个执政党,党的纪律只能是一套。即使是经济特区,国家的法律不能特,党的纪律不能特。不论是什么人,也不能超越于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之上。要把反腐败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到位,贯彻到位,执行到位。不能是法网“网”住了就“网”住了,没有“网”住的就跑掉了。不然的话,再好的反腐败措施,再大的反腐败的力度,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摘自《真理的追求》杂志1994年第3期燕秦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