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商品经济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如分户经营与商品化大生产的矛盾,土地分散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财力分散与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的矛盾,等等,这些制约因素,像一道道屏障挡住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潮流,浙江省广大农民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创造了股份合作制,又称合资经营、联户经营,其主要特征是,入股自愿、资金自筹、经营自主、分配自定、盈亏自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它实际上是从单个积累到社会积累投资的一个飞跃,是引导个体经营走向合作经营的好形式,是理顺集体企业产权关系,转换乡村集体企业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它具有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吸引力。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经过试验、推广,发展很快,到1993年全省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已有18万家,并呈加快发展趋势。股份合作制的范围已从二户农民合股办手工业延伸到股份合作办乡村企业、农林牧副渔、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科研、商贸、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各个领域。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已从农民之间踊跃合股发展到农民与集体合股,农民、集体与企事业单位合股,部分地区已引进外资入股。股份制以资金入股为主,还有劳力、土地、物资、折价和技术入股等五种,利益分配既有按劳取酬,又有按股分红。
在股份合作制驱动下,浙江省广大农村生产要素跨行业、跨地区流动,得到优化组合,出现了全方位多行业发展的势头。温州市股份合作制乡村企业1.7万多家,生产规模从小到大、生产技术从粗到精、产品档次从低到高,年产值88亿多元,上缴税款5.4亿元,占地方财政预算收入4.5%。余姚市农村1200多户个体工商业户组成合作经营,增强了竞争力,生产经营得到不断发展,1993年每户收入比单干时增加二成以上。黄岩市浣桥镇村民办起股份制水稻农场,1993年复种率达到265%,亩产粮食940公斤。金华县一万多农户股份制养珍珠二万多亩,年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出现了“万家养一珠,一珠璀灿兴万户”的局面。三门县3287个股份合作经济开发荒山种植果树8.3万亩,每年可向市场提供水果2.1万吨,户均年增收580元。平阳县52家股份合作制入股资金842万元,开发海涂1881亩,养殖虾、蟹、鳗等水产品20多种,1993年实现利润390万元。
广大股民从实践中体会到股份制有四个优点:一是把农村分散的资金引入发展农业。湖州、象山等5个市县1326家股份合作经济近两年吸收个人和社会入股资金5.4亿元。二是生产经营有了自主权,股民认为怎么有利就怎么办,一切生产经营自主安排,不再受不必要的干涉。三是生产经营真正推向了自负盈亏轨道,经营效益与每个股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增强了风险责任,人人关注经营的命运,自觉抓好经营管理。常山县湖东乡三年前两次开发胡柚农场,都由于分配上吃大锅饭,管理上责权利不清而告失败,1990年引入股份合作经营机制,一举开发成功,千亩胡柚长势喜人。四是生产经营注重自我发展,股民纷纷追求长远的经营目标和发展后劲,谋求有效发展。嘉兴市178家股份合作制乡村企业,其中80%新增了技改项目。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一件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目前支持农村实行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展是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从政策上、工作上、资金上支持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根据我们在义乌、新昌等市县的调查,主要应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帮助建立规范化的管理章程。当前有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章程不规范,管理规则不完善,影响股份合作经济的巩固与发展。有一个县有2家由父母兄弟亲戚联合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产权不清、分配方式原始,实质上是一种“感情经济”,在开始时和衷共济,分配时因争利益导致解体,因而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情况。财政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建立规范化的章程,对董事会的组成、法人代表的推定、股权的设置、股金的确定、股权证的发放、分红的办法等均经过股民大会通过,并经公证处依法公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增强股民的凝聚力,形成“联产、联酬、联心”的新局面。
二、支持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按市场需求开拓新产品和发展“一优两高”农业,获得增产增收致富的事例比比皆是,但忽视市场需求盲目发展生产的教训也不少。对迎面而来的市场经济大潮,大多数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普遍存在一种极其复杂的矛盾心理,既感到发展生产自由了,不再像过去那样被计划经济捆住“手脚”,但又感到无所适从,怕冒市场风险。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财政部门支持股份合作经济要思考如何支持农民从多渠道获取掌握信息,瞄准市场组织生产。
三、支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产力,走投入少、见效快的路子。要支持引进技术和人才,支持与科研单位、科普协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合作。
四、从资金上支持。一是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对开发面积大、资金有困难的给予必要的支持;二是生产周转资金不足可按规定发放支农周转金;三是安排农业事业经费支持培训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的“领头人”,帮助提高他们的素质。
五、支持市县林业部门用育林基金参股合作造林,水利部门用国家扶持农村发展小水电资金参股合作办小水电站。这两项参股的分红仍用于发展林业和发展农村小水电事业。
六、制订优惠政策,鼓励股份合作经济实体开发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坚持谁开发谁受益。
七、支持股份合作经济实体抵制种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保护其经营积极性。
八、支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我们认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应按照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原则,针对当地股份合作制经济的特点,制订简便易行、通俗易懂的财会制度,当前着重健全县市、乡镇领导和股民最关心的三项制度:(1)建立会计核算,一切经济往来及时记帐,凭证齐全;(2)定期公开收支帐目,接受股民监督;(3)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保证固定资产重置,切忌把应提的折旧作为红利分光。为了促进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股份合作单位的财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财会人员会记帐,会核算经营成果,会编制会计报表,会公布帐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