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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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计划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要不要计划管理,有两种态度需要纠正:一种态度认为,既然实行市场经济,由市场引导企业,再强调计划管理不合时宜;一种态度是仍用老观念、老习惯去看待计划管理,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对的。
我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同计划经济体制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计划配置资源方式为主,还是以市场配置资源方式为主。这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不排斥计划手段,而且必须借助它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各有其优缺点。计划配置资源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自觉干预或调节,是主观建立于客观基础上的经济行为,其运行强度大于市场机制,能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项目、大工程建设,能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背景来协调经济的发展,能够纠正市场调节的某些弊端。但计划经济有自身的弱点,如容易束缚企业的活力,容易出现政策的随意性,经济运行缺乏灵敏性,难以保障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等等,这又限制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不利于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与计划经济...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计划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要不要计划管理,有两种态度需要纠正:一种态度认为,既然实行市场经济,由市场引导企业,再强调计划管理不合时宜;一种态度是仍用老观念、老习惯去看待计划管理,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对的。
我认为,市场经济体制同计划经济体制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计划配置资源方式为主,还是以市场配置资源方式为主。这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不排斥计划手段,而且必须借助它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各有其优缺点。计划配置资源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自觉干预或调节,是主观建立于客观基础上的经济行为,其运行强度大于市场机制,能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项目、大工程建设,能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背景来协调经济的发展,能够纠正市场调节的某些弊端。但计划经济有自身的弱点,如容易束缚企业的活力,容易出现政策的随意性,经济运行缺乏灵敏性,难以保障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等等,这又限制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不利于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与计划经济相比,利用市场更有利于资源向高效益方向流动。因为市场经济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来实现资源配置的,它能够以灵敏的价格信号,经常的市场竞争压力,优胜劣汰,协调供求关系,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而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优的环节上去。但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投机性和滞后性的缺点,对保证经济总量的平衡,防止经济的剧烈波动,合理调节经济、产业结构,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等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在长期资源配置上,如对能源、交通通讯、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等非盈利性部门,都需要政府通过计划来安排,这当然离不开计划管理。
从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在二次大战后,许多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相应地加强了作为政府职能的计划管理工作,它们通过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对全社会的生产、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以及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节,并运用一些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或经济预测等,对社会经济进行协调、引导,以缓解和克服市场经济的固有矛盾。事实说明,以社会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既要求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能自主决策、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生活需求变化的多样性;又需要通过计划手段从宏观上协调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以保持宏观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基本协调,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与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管理的特点和功能
从一般意义上讲,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从全局利益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在当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计划管理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有:
1.计划内容的宏观性。改变计划囊括一切、包罗万象的做法,计划主要规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调控经济总量的重大比例关系,因而计划管理主要是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市场,再由市场去引导企业,因而必然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由直接指挥企业变为研究市场,由分钱分物变为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由主要管微观变为全力管宏观。
2.计划范围的社会性。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同类产品只接受同一市场的挑选与检验,产品不仅要符合国内技术经济规范和竞争规则,而且必然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促进部门性、行业性的计划管理向完全意义上的社会性计划管理转变,新的计划体系是以全社会的经济活动作为对象,不再局限在原来的计划内、预算内的狭小范围。
3.计划机制的兼容性。在新体制下,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内在统一的,是并行不悖、互为补充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以相应的市场为基础,市场则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通过强化计划管理以及各种经济杠杆的运用,使市场的运行大体符合国家的目标,以最大限度地缓解它自身的消极作用。
4.计划手段的多样性。改变计划管理等同于指令性计划的观念。实现计划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政府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将尽可能采取包括计划指导、政策和经济杠杆调节、信息传递、法规保证等间接手段,对社会经济进行总体调节。
5.计划时限的长期性。只有在长期计划的结构内才能解决好短期计划的问题,要解决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计划应当以短期为主向中长期为主转变。
6.计划规定和实施的分层次性。当某些计划内容十分重要,而且具有全局影响时,制定和实施这部分计划就不大可能实行分权。
与上述特点相适应,我国现阶段的计划管理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一是综合平衡功能。对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科学预测和有计划地引导,求得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的基本平衡,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社会各环节之间相互适应,保证经济、科学和社会事业大体协调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府有必要对极不平衡的部门和瓶颈产业进行政策倾斜和直接资源配置,把短期平衡和长期平衡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宏观控制功能。制定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包括投资、信贷、税收、物价、工资和进出口政策等,以政策引导各经济主体的活动和市场运行,重点控制总需求,并培育各类市场,促进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完善市场运行法则规则,通过市场引导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统筹协调功能。从大的方面协调各个经济部门、各个地区之间的关系,解决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摩擦;协调解决为适应技术进步高度化和社会化的趋势,经济自由化和国际化带来的问题;协调各项经济政策、各经济杠杆的综合运用,以形成调控合力。四是社会服务功能。通过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情况和市场运行进行宏观分析、监测,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掌握和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情况和
问题,进行定期分析预测,及时向政府反映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经济运行情况,发布重要商品供求信息、重点产业、行业、项目建设情况,为各经济主体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引导制定计划和调整生产经营活动。
三、努力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管理运行新机制
适应我国当前市场不够发育又正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这种现状,计划管理运行机制的核心就在于:把计划管理的着力点放在宏观的总量控制和长期的结构调整上。其基本思路是:
1.确立共同遵守的宏观计划调控目标体系。主要内容有:①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的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就业水平、国际收支、收入分配五个方面指标。②确定政策变量。主要有: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的金额和结构,税种、税率,国家债务水平等;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信贷总规模及其结构,利率水平等;国际收支政策——汇率,外汇储备等;收入政策——各级财政的工资支出和补贴增长,国有企业的工资增长等。③国民经济监测的主要警报指标。主要是货币供应量、财政赤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消费需求规模、举借外债规模、国家外汇储备等。
2.建立相互制约和责权统一的决策制度,切实把计划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要通过有关法规和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建立严格的层层计划决策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定程序之外干预或干扰计划决策。凡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坚决给予相应的制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标的提出,必须建立在全面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并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的任何计划决策,都应在一定时期公开化,接受监督和检查。
3.研究制定比较合理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制定产业政策和地区布局政策,增强对整个经济活动的预见性、指导性。在发展战略的引导下,中长期计划的重点应放在大的江河治理,国土整治,重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开拓,对外贸易,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中长期计划除主要方面列出大的指标外,应把重点放在政策的制定和指导上,在各种规划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政策、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政策,以指导银行贷款发放和利率调整,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
4.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体系。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是国家计划部门实现间接调控和计划目标的主要手段,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劳动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综合研究经济杠杆的运用,并进行协调,使之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调控具有合力作用。但这种协调,应有正式的程序和明确的过程,各个部门不能脱离这种程序而各行其是。在这个前提下,应真正发挥国家计委的委员会制的作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几大综合经济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制度化地参加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活动,以便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研究和协调工作。与此同时,要把计划管理建立在规范化、法律化的基础上,对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计划、政策和措施,都要尽可能地以法规和条例的形式颁布,使之成为各行为主体的共同准则。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调节市场和稳定经济全局,国家有必要直接掌握一定的投资、物资、外汇和少数特殊企业,但也要改进管理办法,多采用经济手段,并使之与整个经济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
5.明确划分计划管理权限,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的调控体系。要以分税制为核心,确立相对独立、稳定、灵活的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体制,并要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形成财政返还基金,提高中央财政调控能力。在收支范围确定后,中央和地方分别编制预算,自求收支平衡。对于国家投资,可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各自的投资范围。总的原则是,面向全国的重要建设工程,主要由中央承担;区域性的重要建设工程,主要由地方承担或各地方联合建设。在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中央和地方可以相互参股。对于涉及到国家重要的宏观政策和全局利益的计划及其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可考虑按现有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划分设分支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代表全局的利益,运用国家的权力,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方面实行有效调控,减少自身功能的内耗。
6.转变计划部门的职能,改进计划方法和制度。国家计划部门要从制定年度计划为主,转向制定中长期计划为主,合理配置长期资源,把宏观调控对象从管理预算内转向全社会。国家计委还应每年通过经济活动的科学分析,向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交高质量的、有权威的经济研究政策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经济白皮书。计划部门应加强信息预测和咨询工作,逐步实现全国统一、四通八达的经济信息输送网络,及时为各经济主体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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