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费医疗支出多,浪费大,财政背不动,覆盖面窄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地表现出来。治一治公费医疗的“病”,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1992年初,黑龙江省体改委和财政、卫生部门决定把望奎县作为全省公费医疗改革试点县,走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子。于是,望奎县公费医疗改革踏上了虽布满坎坷但又充满希望的道路。
改革之初,一些过去吃惯“大锅饭”的人,眼看“药瓶子、药盒子”被打破,便冷嘲热讽,百般刁难,甚至上告;一些老同志思想不通,提出种种疑虑,甚至直言劝诫“中央都没动,你们不要当‘出头鸟”;多数人则是消极观望或默然置之。
面对诸多阻力,望奎县的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没有动摇,他们坚信,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是符合现实的正确选择。省体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的领导同志三下望奎,既当这项工程的“设计师”又当“参谋长”,对望奎县公费医疗保险制度的谋划给予有力的指导。通过反复设计,几经筛选,一个比较完整的公费医疗保险模式终于“破土”而出。
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望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部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和经批准的编外病休人员)的普通疾病和大病医疗及上述全部人员(不含在乡二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费医疗支出多,浪费大,财政背不动,覆盖面窄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地表现出来。治一治公费医疗的“病”,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1992年初,黑龙江省体改委和财政、卫生部门决定把望奎县作为全省公费医疗改革试点县,走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子。于是,望奎县公费医疗改革踏上了虽布满坎坷但又充满希望的道路。
改革之初,一些过去吃惯“大锅饭”的人,眼看“药瓶子、药盒子”被打破,便冷嘲热讽,百般刁难,甚至上告;一些老同志思想不通,提出种种疑虑,甚至直言劝诫“中央都没动,你们不要当‘出头鸟”;多数人则是消极观望或默然置之。
面对诸多阻力,望奎县的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没有动摇,他们坚信,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是符合现实的正确选择。省体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的领导同志三下望奎,既当这项工程的“设计师”又当“参谋长”,对望奎县公费医疗保险制度的谋划给予有力的指导。通过反复设计,几经筛选,一个比较完整的公费医疗保险模式终于“破土”而出。
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望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部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和经批准的编外病休人员)的普通疾病和大病医疗及上述全部人员(不含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家属的大病医疗,即职工干部普通疾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其家属大病医疗保险三种形式。这种医疗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即享受人数比公费医疗扩大了两倍。
医疗保险金的来源采取“三家抬”的方式:职工普通医疗保险金由县财政依据上年享受公费医疗职工的人均执行数和增长幅度投入,由定点医院掌握;职工大病保险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每年从福利基金、包干结余、创收或自有资金中为每人缴纳12元,职工每人每年从工资收入中缴纳12元;职工家属大病保险金的数额,筹集办法与职工大病保险金相同。此外,县财政按年度医疗费预算支出总额的6%另外安排一笔资金,作为职工普通疾病和大病医疗保险的风险金,上述资金由医疗保险局统一掌握。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体现了多层次负担的原则。
医疗保险不是管吃管添的“大锅饭”,而是区别对待,量力而行的“大包干”。对于大病种类、医疗费标准,他们划分了五种大病和2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费用标准,如对癌症,分为一类癌早期8000元,中期6000元,晚期5000元;二类癌,早期6000元,中期5000元,晚期4000元;三类癌,早期5000元,中期4000元,晚期3000元,超标准自负。就是对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也按工龄确定了10一20%不等的个人负担比例(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高级知识分子、老红军、老抗联、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计划生育手术费及因公负伤医疗费全部报销)。
保险金的支付办法是,职工的门诊、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个人现金垫付,每季末由患者所在单位统一到定点医院结算,其中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和医疗保险局按给付标准各负担50%;对职工家属大病的医疗费用不实行垫付,依据定点医院和鉴定委员会的证明到医疗保险局一次借支3至7天的医疗费,直至大病给付全部用完或病愈出院为止,保险费用没用完的,余额归入保险局统一使用。
为了对医疗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实行有效调控,他们专门成立了事业性的医疗保险局,同时在不增编制的情况下,成立了医疗保险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完善了对这项改革的领导和监督机制,对定点医院也实施了配套改革。至此,望奎县公费医疗保险改革的“航船”终于启动了。
望奎县的公费医疗保险改革,实施虽然只有一年,但带来的变化是明显的。
——增加了资金投入,减轻了财政压力。公费医疗由过去财政“一柱擎天”无法支撑,变为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拓宽了筹资渠道,缓解了资金紧张压力。1992年9月到1993年8月,财政预算安排医疗保险金109万元,全县职工及家属投保资金55万元,共计164万元,与历年公费医疗支出最高增长率(按30%计算)相比,高出48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过去职工人均医疗费达不到基本标准的日子已经结束,保险后职工人均医疗费在120元以上;职工干部投保人数10945人,家属投保12019人,享受公费医疗保险面扩大1倍多,相当于又增加1万多人有了大病医疗保障;大病支出51.7万元,比实行保险前同期增长76%,医治大病的“防线”在加固。1993年1—8月份预算安排的保险金超支6000元,而上年同期超支3.3万元,显而易见,损失和浪费骤减。这些都是望奎县医疗史上所没有的。
——保证了基本医疗,减轻了职工负担。实行医疗保险扩大了医疗费来源,基本改变了过去职工看病难、用药难和医疗费报销更难的问题,也解决了许多“因贫不治”和“因病致贫”问题。中学教师王清方的爱人得了肺癌,这无疑对生活拮据的7口之家是当头一棒,当医疗保险局的工作人员把5000元的医疗费送到他手上时,他泣不成声,感谢医疗保险给他妻子生活和治疗带来了希望。改革之初,县公安局的多数职工干部认为投保没用、自己不能受益,所以,投保者寥寥无几。然而,在少数投保者中的一名职工因病住院,被诊断为胃癌晚期,当他从医疗保险局领到医疗费的时候,广大职工干部震动很大,纷纷要求投保,结果由局长带头,职工和家属全额参加了保险。目前,望奎县对66例大病已兑现资金19.9万元,同时基本医疗也得到了保证。
——增强了节约意识,减少了损失浪费。由于实行保险后,个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和按比例负担医疗费,群众的自觉节约意识和相互监督意识增强,那种“小病大治,无病挂床”“一人公费,全家吃药”现象逐渐减少,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损失浪费得以遏制。特别是实施医疗保险后,调动了医院、单位共同管理的积极性。由于明确了管理责任、医疗费用支出办法和奖惩制度,激发了医院、单位和个人参与管理、监督的热情,医院做到了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单位注重了节约花钱,严格把关,个人也能精打细算,形成了齐抓共管、群众监督的新的管理格局。
实践证明,望奎县公费医疗改革是成功的,并正在被更多人所认可。绥化地委、行署的主要领导同志,从望奎的深刻变化中,看到了医疗保险改革的广阔前景,他们决定从1994年1月起,在全区推广望奎经验,这无疑会给全区医疗卫生事业乃至全区财政、经济事业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