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蔡必达 李国强 易新照 杨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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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襄樊市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要少而集中的原则,重点选择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必要的覆盖面,而且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业务人员比较强,有能力搞好试点工作的16户大中型工商企业作为试点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于纺织、化纤、轻工、机械、电子、化工、建材和商业八个行业,其中大型企业5户,中型企业6户,小型企业5户,经过八个月的努力,试点企业按照“清产核资试点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清产核资试点各阶段的任务。
(一)对企业各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家底”。多年以来,国有企业资产帐实不符、帐帐不符、帐外设帐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了搞清“家底”,在清查中,对企业拥有或占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所占用的各项国家资金和各项债仅、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通过清查,弄清了襄樊市16户试点企业到1992年3月底的资产情况。
(二)对企业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多年来,由于通货膨胀,我国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背离严重,不仅造成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吃老本”的问题严重,而且还导致企业成本不实,经营效益难以正确评价和考核。通过对16户企业资产价值重估,基本解决了价值背离的问题,为资产价值的合理...
湖北省襄樊市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第一期试点要少而集中的原则,重点选择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必要的覆盖面,而且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业务人员比较强,有能力搞好试点工作的16户大中型工商企业作为试点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于纺织、化纤、轻工、机械、电子、化工、建材和商业八个行业,其中大型企业5户,中型企业6户,小型企业5户,经过八个月的努力,试点企业按照“清产核资试点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清产核资试点各阶段的任务。
(一)对企业各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家底”。多年以来,国有企业资产帐实不符、帐帐不符、帐外设帐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了搞清“家底”,在清查中,对企业拥有或占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所占用的各项国家资金和各项债仅、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通过清查,弄清了襄樊市16户试点企业到1992年3月底的资产情况。
(二)对企业主要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多年来,由于通货膨胀,我国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背离严重,不仅造成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吃老本”的问题严重,而且还导致企业成本不实,经营效益难以正确评价和考核。通过对16户企业资产价值重估,基本解决了价值背离的问题,为资产价值的合理补偿和建立科学的企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奠定了基础。价值重估后,16户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为7.97亿元,增值2.12亿元,增加36.24%;净值为5.76亿元,增值1.88亿元,增加了35.83%;折旧为2.21亿元,增加0.54亿元,增加了32.34%。
(三)对企业资产所有权进行界定。由于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当前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较为混乱。这次清产核资,通过界定,16户企业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中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占用的有488万元,占全部国有资产的0.9%,在集体企业占用的488万元中,属初始投资的有241万元,积累增值的为247万元。
(四)核定企业资本金和进行产权登记。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企业经营对市场依赖性越来越大,这样,这次清产核资就不宜像过去那样再按国家下达的任务来重新核定企业资本金需要量,而应按经过核实的企业占用国有资产价值总量核定企业资本金和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以核定的企业资本金为基数,促进建立以资本金效益和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的新的管理方法。16户企业对照政策,通过逐笔核实,各类资产损失、挂帐9218.6万元,全部作了处理。其中经批准核销资金296.8万元,财政弥补309.4万元,企业分阶段消化处理8612.4万元,最后核实登记资产总额15.1亿元,国有资产5.5亿元,国有资本金5.39亿元。
二
从襄樊市16户试点企业的情况看,在此次清产核资中暴露的主要问题有:
(一)由于管理松弛,勤俭节约观念淡薄,国有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帐实不符、帐帐不符、帐外设帐的情况十分普遍。16户企业中有13户存在此类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资产的随意处置所造成的数量不清;盲目引进,重复投资,少提折旧造成的技术水平、服役状况不清;弄虚作假、核算不实造成的盈亏状况不清以及结算纪律松弛所造成的债权债务不清。例如市床单厂引进28台梭织布机,仅安装使用16台,其余12台长期露天存放,零件早已卸完,剩下一堆废铁;成品库盘点短少床单10818床,全是白条抵库。
(二)由于制度不严和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许多企业、单位随意化国有资产为集体所有,少数人甚至化公为私,以各种方式私分或侵蚀国家财产,使国有资产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一是资产损失浪费比较严重。截至1992年3月底,16户企业各类有问题资金共达921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盘亏,报废319.2万元,流动资产盘亏640.5万元,呆帐坏帐损失627.2万元,待处理损失1444万元,承包挂帐367万元,政策性亏损挂帐633万元,应摊未摊费用855.6万元,库存产品成本高于售价4332.1万元。有4户企业流动资产净损失占全部流动资产的比例在20%以上,其中市陶瓷厂高达51.22%。二是债务负担沉重。截至1992年3月底,16户企业各项借款余额高达9.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4%,人均负债3.4万元,其中专项借款1.88亿元,是1991年实现利润的6倍,若以1991年还款数计算,需要15年才能还清,这还不包括贷款利息。该市合成纤维厂到1992年3月底资产占用为7788万元,而负债7648万元,该厂1985年借款3677万元,建成的短纤生产线投产以来仅实现利润277万元,而同期支付利息却高达1470万元。
(三)由于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和评价办法,许多企业片面追求资产占用最大化,资本积累意识差,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生产消耗多,产品成本高,资金周转慢,经济效益很不理想。大部分企业短期行为和“吃老本”的情况非常严重,经营长期虚盈实亏,利润和收益分配严重向个人消费倾斜,呆帐坏帐较多。16户企业呆帐坏帐损失为627.2万元,占全部流动资产损失的13.73%。主要原因,一是银行一度取消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结算秩序产生了混乱。二是债务人死亡或依法宣布破产,使销货款无法收回。市无机化工厂仅磷肥一项就损失达170多万元。三是在兼并、联营过程中遗留的债务纠纷,有3户企业因此无法收回近400万元。四是有关部门的集资摊派,明借暗要,企业只好列作呆帐损失。
有些企业虚盈实亏。市床单厂、无线电厂和糖业酒类批发公司三家企业1991年将应摊入成本的费用长期挂帐,帐面实现利润25.7万元,实际亏损1029.6万元。此外,由于襄樊棉纺织印染厂按省政府规定将50%棉奖粮的购销差价399.4万元挂在帐上,至今尚未明确解决办法;糖业批发公司购进的3000吨政策性储备糖,共189.6万元购销差价也未落实应由哪一级财政负担;几户纺织、化纤企业按规定挂帐的产品削价损失,也没有明确解决的办法,以及企业管理不善,产品质次价高、库存产品成本高于售价等原因形成的潜亏,16户企业共达4332.1万元。
(四)因许多地方、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缺乏整体效益观念,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甚为突出,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产业结构严重失调,现有生产要素难以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大量资产长期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市床单厂1987年投资843.26万元引进一条缝边生产线,由于是拼凑设备,技术落后,购回至今不能使用,到1992年3月底,贷款本息合计已达到1486.18万元,企业不堪重负。市化工厂明胶生产线,由于概算不准,设计不合理及生产资料涨价等原因,实际投资已由计划的807万元增至1554万元,若要完工还需100万元的投入,且工期还要继续拉长。市合成纤维厂涤纶短纤项目投产后,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供过于求,每吨销售价格下落800元,投资利润率仅为2.05%。由于效益低下,该厂不仅无力支付3000多万元的借款本金,而且待核销基建支出挂帐高达1239万元,仅欠设备款和未付工程款就是737万元。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襄樊市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也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
三
开展清产核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推进建立以国有资本金效益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方法,以及确立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关系,并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评价和考核,推动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为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和新方法奠定基础。我们从襄樊市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中引发一些思索。
第一,要坚决按改革要求解决清产核资中出现的问题。
这次清产核资的特点是按照改革的要求来进行清产核资的。因此,解决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必须按改革要求,谁的问题,谁负责处理。企业清查出来的各种资金损失和亏损挂帐,属于企业经营造成的,要由企业自行解决;属于各级财政应补未补的政策性亏损,要限期由各级财政在预算中安排解决;对于一些资不抵债,又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则应采取改组、合并或破产等办法来解决。
同时,作为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也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制订完善合理的政策,妥善予以处理。从襄樊市试点的情况看,确实暴露了不少问题和矛盾,但这些问题是多年积累下来的,原因相当复杂。因此在制订政策时必须讲究实效,既要考虑形成问题的历史原因,又要注重分清责任(对事不对人);既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现状,增强企业活力,还要考虑国家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兼顾合理性和可能性;既要结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又要考虑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实施。为此,我们建议:
(1)企业主要固定资产重估后经过验收核实,要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和净值,并按固定资产重估后的价值和两则规定的折旧办法计提折旧。如按此规定计提折旧有困难的企业,经同级财政部门和清产核资办公室批准,也可暂按固定资产重估后的价值和原折旧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有承受能力后,再按新的折旧率执行。
(2)对企业清查出来的1993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潜亏单独列帐反映,摆在明处,企业因此由虚盈实亏变为明亏的,银行不加收利息,同时经各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企业冲销公积金或资本金。
(3)对企业清查出来的1993年7月1日以前的亏损挂帐,属于财政应补未补的,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逐年补足,属于政策性超计划亏损和经营性的亏损,由企业制定弥补计划,在五年内用企业实现利润弥补。
(4)对预算内工交企业清理出来的产成品及库存产品损失,按照国家清理产成品有关政策,占用银行贷款在三年内可归还的,由银行实行“先收息,后退息”的办法。
(5)对企业清出的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政策决策失误造成的贷款损失,企业确实难以归还,已实际成为呆帐的,经开户银行审查,并报有关银行及国务院清产核资办公室批准,可作为银行的呆帐损失,冲减银行的呆帐准备金。为防止前清后乱,企业在清产核资后,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的资产损失要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准再出现新的挂帐和潜亏。
第二,要通过清产核资,下决心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明晰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提供了依据。此次清产核资其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促进明确产权关系,分清哪些范围的资产闲置浪费,哪些资产补偿不足,哪些需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处置,哪些需要更新换代等,从而达到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促使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并使公有制的产权关系明晰化,使所有者、占有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权力、利益规范化,进而达到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等各方面关系的目的,从根本上扭转目前资产运行中的混乱现象,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和调控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存量的完整和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增殖,促进国有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提高效益。应当明确,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是实现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前提条件,而把企业推向市场则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如何把企业推向市场?一是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为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建立平等竞争环境。二是要用法律手段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使企业顺利进入市场。三是要考虑到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和价格体制的改革将延续相当长一段时间,采取分类推进的方法,通过企业租赁、兼并、拍卖、股份制、合并等多种形式,逐步把企业推入市场,将竞争性企业完全推向市场,使其在市场轨道上运行。
第三,要抓住清产核资机遇,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清产核资的目的在于通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为建立健全以资本金利润率为核心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考核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彻底改变国有资产无人负责、无法负责的现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不是简单放权让利,也不是单独地强化所有权,我们认为总的思路应是:所有权要保证、经营权要落实,这是国有制经济活而不乱的保证。如何保障国家所有权,并且使这种保障制度成为搞活经营保证国有资产生长的内在因素呢?首先要在组织机构上保证国有资产的人格化。具体地讲,要明确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所有权代表,以便把产权经营的职能分离出来,由不具有行政色彩的投资公司等企业化经营机构来行使,同时建立企业对国有资产代表负责的机制,把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三种职能分开,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产权多元化管理问题。第二要使产权机制进入企业。保障所有权的落脚点是建立对企业的约束机制,这同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是相辅相成的,在企业内部构筑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激励、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为实现产权机制进入企业,可以从国有资产投入、运营、分配以及领导体制等方面入手,在投资方面,既要积极参加论证,又要跟踪问效,并监督企业留利和各项基金的正确使用。在运营方式上,选择和完善税利分流、租赁和股份制等不同形式。在分配方式上,要重新界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权机构,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职工共同利益体的企业和作为劳动者的职工等四大利益主体的权益关系。第三要建立产权市场,使产权商品化。近期通过产权市场,按价值规律处置一些闲置的国有资产并拍卖一些小型企业。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必要的辅助性措施。第四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经营组织形式。我们认为,股份制是规范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关系,保证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现成形式,也是比较有效的形式。实行股份制,必须以公有制法人持股为主体,以机制转换为核心,以市场和法制建设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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