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华蓥山,曾培育过象江姐、双枪老太婆这样为新中国的建立而餐风饮露奋战顽敌的一代女中豪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条英雄的山脉又哺育了一批时代的女能人。
谢家菊,天池镇财政所所长,共产党员。别看她年龄只有29岁,体重只有40来公斤,纤细苗条的身躯看似一个弱不禁风的深闺小姐,其实她是一位在山区乡镇财政战线上风风火火奋斗了十个春秋,年年被评为市或地区先进个人的“文明财政所”所长。在这里提起谢家菊的名字,无不夸她是华蓥山上的理财女能人。“财税人员不能只当帐房先生”
1990年2月,谢家菊被任命为华龙乡财政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
这是一个18300多人口的山乡,辖11个自然村,境内山峦起伏,到各村都要爬山涉水。财政所只有两个人,她既是所长又是会计。当时这个乡没有配备税收人员,工商各税全由财政所代征。这副沉重的财税工作担子落到当时只有25岁的谢家菊肩上,她深感责任重大,下决心要挑好这副担子,为山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
一天,谢家菊来到拍木山村周先安的家。这家4口人,住在半山腰,妻子患气管炎,一步三喘,两个孩子上学,全家只能靠丈夫起早摸黑种几块山地过活。谢家菊意识到,这样的贫困户连生活都难维持,哪有钱上交农税?她帮助贷款100元让周先安买回4头小猪饲养。不到4个月,这4头小猪就长得油光水滑,卖了200多元。周先安感激万分,马上交纳了农税和偿还了贷款。谢家菊接着又贷给200元,让他买回两头架子猪。过了5个月,他仅出售一头肥猪就获得500多元。周先安尝到了养猪的甜头,于是买了卖,卖了又买,一茬接一茬,小钱滚大钱,摆脱了昔日的贫困。
谢家菊从这件事中悟出了一个道理:财税人员不能只当帐房先生,要把帮助群众生财致富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
上坝桥老石湾小煤矿,出煤时要人拖,既费体力,功效又低,谢家菊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天,她风尘仆仆赶到市里,找领导汇报情况,向有关业务部门苦苦争取资金,为这个矿铺设了出煤轨道,添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改造后的小煤矿出煤量从每月3千吨迅速提高到7千吨,过去的亏损企业实现了年税利2万多元。
天池镇玻钢厂,产品质量好,供不应求,但由于货款不能及时收回,面临停工待料的危机。谢家菊得知后,立即从沉淀的预算外资金中拆借2万元,帮助这个厂很快摆脱了困境。1993年前6个月,这个仅18名职工的镇办小厂就实现税利1万多元。
谢家菊还利用财政接触面较宽的有利条件,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1993年7月9日,天池水泥厂的领导正为积压一批水泥着急。谢家菊及时赶到水泥厂,向厂领导提供了一条教育系统开展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需用一批水泥的销售信息。水泥厂领导喜出望外,立即与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联系,很快落实了130吨水泥的买卖。厂领导如释重负,感动不已。
“该收的钱一分不能少”
1990年2月,谢家菊叔父办的预制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按税法还得收取5‰的滞纳金。她叔父想,自己的亲侄女当财政所长,哪有手臂往外拐的,少交点晚交点算个啥。可是谢家菊认为,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亲叔父也不能例外。她多次上门催收税款和滞纳金,她叔父总是爱理不理,甚至骂她是“六亲不认”。这天谢家菊干脆来到她叔父办的预制场工地上,一边宣讲税法,一边明确表示:“叔叔,按税法规定该收的钱一分不能少,今天您不交钱,我就不走了!”叔叔无可奈何,只好如数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这件事在个体户中传开后,谁也不敢拖延税款了。
1991年11月的一天凌晨四五点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谢家菊从睡梦中敲醒。来人向她反映说,一个体屠户用车装了4头猪肉正要外运,其中有两头没有纳税。谢家菊听说后,迅速赶到现场察看,反映情况属实。谢家菊挡住车向屠户宣讲税法,让他补交屠宰税。屠户见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小女子,就漫不经心地说:“我肉没卖,哪有钱交税哟!”谢家菊义正辞严:“不交税,猪肉就不准运走!”屠户进一步出难题道:“反正我没钱,你能把肉扛走我就不要了!”谢家菊又给予了严肃地批评。这时在场的畜牧站的同志也跑过来帮忙,屠户见状,立即掏出钱来交了屠宰税。
谢家菊所在财政所年年超额完成农业四税和工商各税代征任务,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护税、协税先进单位”和“农税征管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不该支的钱一分不能支”
1990年12月的一天,在华龙乡财政所,谢家菊抽出了一张待记帐的报销单。
这是一张乡党委书记的20天下乡补贴费。按规定,乡镇干部下乡平均每月可以领取20天补助费,但出差领取差旅费后,出差的天数应从20天中扣除。由于书记从市供销社到乡工作时间不长,对这一规定并不十分清楚。他出差7天,每月20天的下乡补贴费没有扣减7天,这就多报了4.90元钱。当时有人劝谢家菊;“书记刚来不知道规定,给他讲清楚就算了,再说这4.90元钱出纳已经支了,叫退出有伤领导颜面。书记是乡里一把手,你的顶头上司,可要三思而行啊!”可谢家菊考虑得更多的是维护财经制度。她想:按财经制度办事是一个财政人员的神圣职责,不该支出的钱,不管是谁一分也不能支。她找到书记讲明了情况,谈了自己的看法。书记当即表扬她做得对,欣然退出了那4.90元钱。
还有一次。她调到天池镇后的一天,一位副镇长拿来一张已经分管财政的副镇长签过字的招待来客的就餐发票。在这之前,镇党委、政府作了一条规定:接待上级来客陪客不能超过3人,如超过3人,超过标准费用部分谁接待谁负担。可谢家菊看这张发票,明明来客只有5人,可就餐人员是10人,超过标准20元。面对这张发票,谢家菊为难啊!不报销吧,明明是分管领导签字叫报销;报销吧,明明违背党委、政府刚作过的规定,而且此例一开,不可收拾。谢家菊婉言拒绝这位镇领导要求全额报销的意见。这位领导气愤愤地说:“难道你的权力比我镇长还大!”谢家菊气得眼泪扑漱漱直掉。可她马上意识到,维护财经制度,杜绝大吃大喝之风,比维护一个领导者个人威信更为重要。她反复给这位领导陈述不能全额报销的道理,终于使这位领导心服口服,放弃了全额报销的意见。
1992年3月,谢家菊在华龙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三费”管理的绝招。如今她又把这套绝招带到了天池镇。
接待费。上级来人来客对口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出据就餐券,接待者将就餐券送到定点食堂,定点食堂一律按每人每餐4.00元的标准办伙食。陪客人数每次最多不能超过3人,超过伙食标准或超过陪客规定人数的,谁陪客谁负担。
办公费。乡镇机关干部使用的笔记本、材料纸、墨水等办公用品,一律由财政所统一购置,
按不同需用量定期配发。工作笔记本一律以旧换新。
差旅费。凡乡镇机关干部出差,分别填写经书记和镇长批准的“出差派遣单”,规定出差任务、往返时间等。财政所根据“出差派遣单”报销差旅费。
别看这三条小小的举措,1992年实施一年后,华龙乡就比上一年节省经费1万多元,仅招待费一项就比上年节省4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