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却遇到了财政连年赤字的困扰。在传统的财政经济体制下,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的方针,比较容易取得共识。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是否还要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是否还要“收支平衡”的框框?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一、政府职能转变,财政分配中心的地位不变。政府机关体制改革的管理模式是“小政府,大社会”。它总的含义是:相对缩小政府过去膨胀了的行政管理职能,相应加强过去萎缩了的社会自治功能。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主要是加强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并辅之以行政手段来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协调、监督社会经济运行,把大量的社会经济事务交给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经济自主和自我管理功能。职能转化,要求政府将必要的权力下放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成为多元化独立的利益主体和投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国家行使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职能财力需要的财政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中心地位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既要强化财政政策和杠杆的调控,又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中各种资金的运行,如企业资金、外汇资金、信贷资金的运行都离不开借贷资金的运动。为了社会公共消费和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财政筹集和运用资金以无偿分配为主和有偿周转为辅,发展财政信用,把债务收支纳入预算收支内,是体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利用内外债要坚持规模适度,发展产业,提高效益,形成借、用、还的信用资金的良性循环。发展财政信用,开拓财政领域,仍要保持收支平衡。
三、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中,财政和金融作为国家的两种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形成对宏观经济平衡目标调节的协调效应。在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通过“双松”、“双紧”、“紧松”、“松紧”几种搭配形式来实现的。在经济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要求,财政、信贷、物资年度计划的执行结果,应该是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信贷收支平衡,略有发行(指适度地正常经济发行);物资供求平衡,库存略有增加。
四、奉行审慎的平衡的预算政策。所谓审慎的预算政策就是要与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相符。所谓平衡的预算政策就是要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实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和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是不矛盾的。有一种看法,认为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是中性政策;由于它既不紧缩又不扩张,因而削弱了对总供求的调节功能。我们认为,在财政收支平衡的状态下,也包含对总供求的调节和平衡。认为只有搞赤字才能刺激供求平衡,这是一种片面性。
我们认为,打赤字预算和敞开赤字口子不符合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也削弱了对政府行为的立法监督,是不合适的。我国预算的硬赤字,最终要靠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应该事先纳入计划程序解决,或者增发公债,或者银行发放特别贷款。总之,在正常情况下要保持财政收支平衡,不出硬赤字,当前的硬赤字要通过预算内计划程序来弥补,转化为软赤字。
有一种观点认为,财政收支平衡不等于财政收支合理。这种说法虽然有过于笼统之弊,但也有一定道理。不能认为,财政收支平衡了,一切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在财政收支平衡的掩饰下,也有可能孕育着更为深刻的矛盾。因为,在一定条件下,片面地孤立地追求单纯的财政收支平衡,往往并不是难以办得到的。如果盲目地追求单纯收支平衡,不惜承受收支规模畸大畸小、增长速度忽高忽低、比例失调和结构紊乱、经济效益下滑的代价,它的经济负效应是很大的,既可能抑制当前经济的正常发展,又可能导致经济缺乏后劲。但同时,既要承认收支平衡可能掩盖着收支不合理,又要承认收支平衡和收支合理是可以统一的。既不要误解为财政收支平衡等于财政收支不合理,更不要误认为财政收支不平衡,出赤字才等于财政收支合理。财政收支平衡是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问题在于追求的是什么样的平衡。
平衡不仅是方法,更重要的,它是经济规律的表现形式。马克思指出,“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国民经济要按比例发展,“按比例发展是最快的速度”。怎样才是最优比例呢?这就离不开协调和平衡。陈云同志说:“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但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具体比例,在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都不会是相同的。一个国家,应根据自己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规定计划中应有的比例。究竟几比几才是对的,很难说。唯一的办法只是看是否平衡。合比例便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例的。”平衡是合比例的反映,“如果不认真研究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必然造成不平衡和混乱状态。”(陈云:《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不平衡和混乱必然会妨碍经济的正常发展。“搞经济不讲综合平衡,就寸步难移”。保持按比例,搞好综合平衡,是加速经济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
财政是经济的综合反映。财政平衡的基础归根结蒂是经济增长的规模、比例、速度、效益的统一。同时,财政平衡也应该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经济与财政、社会与国家的需求关系,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就有助于形成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比例协调的分配格局,争取实现财政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实现财政收支规模、速度、比例、效益统一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