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我被调到湘城乡财政所任副所长并主持工作。初到湘城时,我有些思想顾虑,心想原来老许同志已经负责了五六年所里工作,我这一来,会不会影响他的情绪;两个女青年的自尊心强,我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工作方式简单明了,她们是否接受得了。同志们看出了我的思想,老许说:“老潘,你是组织上派来的,就大胆带着大家干吧。”两位女青年说:“潘所长,别顾虑我们是女的,该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我的顾虑打消了。
为了切实发挥每个人的作用,统一步调,我们所里先后建立健全了三个制度,即学习及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廉政制度。平时我注意做好同志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出了问题,我就主动承担责任;同志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我从不回避矛盾,总是主动摸清情况,商量解决办法。一次,我们所的农税员到村里去征收农林特产税碰了钉子,这个村1987年到1989年已三年没完成农林特产税任务,我就同专管员一起二进该村,征得村领导同意,专门召开了养鱼承包户会议,宣传税法,讲明政策,当天征收税额5000多元,后来又逐步清缴。过去我乡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靠委托银行用特种转帐的方法来收取,现在,不少经营单位的银行开户不在本乡,原来的办法失灵了,我就及时提出上门征收的主张,并在教育附加征管员遇到困难的时候,亲自上门催收。1990年我乡完成了753400元任务,同时为集体节约了1.25万元委托征收手续费。
1989年,我县全面开展乡镇企业职称评定工作,上级规定,会计职称考试涉及四门课程,而我乡只搞了“会计原理”单科函授。既不能适应财会人员业务工作需要,也不能适应职称评定的考试要求。我们向乡政府提出建议,在财会人员培训上进行调整:将原来“会计原理”单科函授改为“会计原理”、“乡镇会计”、“政治经济学”、“珠算”四科函授,并将原来单一的函授改为函授与面授相结合,我主动兼课辅导。我们先后印发了函授资料134份,举办了6期培训班,共培训189人次,使全乡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1989年全乡19名会计被评为会计员,4名被评为助理会计师。
1990年初,乡党委和政府要求我们与工业底子比较薄的岸山村挂钩。我与乡里分管岸山村的领导一起到岸山村,帮助分析情况,找出有利因素,树立信心,研究开发新产品,我们先后3次提供流动资金23.6万元,当年开发了2个新产品。由于产品对路,企业经营管理好,1990年这个村产值达到312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全年利润9.32万元,并且打下了一定的工业基础。
去年,县委、县政府发文,决定由财政所筹建并负责管理乡镇会计管理站。我们放弃了休息时间,抓紧起草了《财务管理条例》,《乡办主办会计岗位考核办法》和《会计管理站章程》三个草案供乡政府参考,乡党委,政府肯定了我们的工作,并要求经营管理办公室协助我所,成立了会计管理站。会计管理站成立后,我们经常参与企业审计。在审计中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上存在着费用开支无标准,领导乱开口子、部分财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我们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提出了三条改进性建议:一是对各企业的费用应根据生产经营实绩作出恰当的规定;二是财务培训班要定期办下去,重点培训对象是新上任素质低的财会人员;三是组织厂长经理们学点财务管理知识和财会制度。
有时我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工商、税务与我们财政同样是服务、管理、执法部门,但是有一点不一样,工商所、税务所在遇到企业违反政策时可以行使执法权力,诸如吊销营业执照,收回销售发票等。我们财政工作靠的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因此,更需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我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勤”:一是嘴勤,譬如有些养鱼户对交纳农林特产税有些疙瘩,我就给他讲税法和有关规定;二是手勤,譬如乡会计管理站成立后不到半年,我亲自检查了7个单位的财务帐目,掌握企业财务管理的情况;三是脚勤,譬如有些企业的某些项目要借贷资金,我总是跑到这些单位亲自了解项目可行性,有时还同他们一起与协作单位谈判,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可贷。
我感到,管钱财的人对钱财问题特别需要警觉。我给自己立了个规矩,任何时候不能滥用权力,不贷人情款,不免人情税,不减人情上交款,不收礼。我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要适应形势和上级的要求,还需要做大量工作。我决心振奋精神,从严治所,尽心尽责,努力做好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