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河北省政府最近决定采取6项奖惩措施,促进企业上质量、增品种、促效益。
一、各地市要立即组织力量对现有产品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普查。今年上半年省计经委、标准计量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整顿,在整改期间停发厂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奖金。6个月以内进行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停供资金和原材料,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二、对产品积压严重的企业,除因常年生产、季节性销售或国家政策允许的方向性产品外,凡超过合理库存一倍以上的,要停发厂级领导班子奖金;超过合理库存两倍以上的,要明令限产或限期转产,在限产和限期转产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准发放奖金。
三、对确属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低劣、浪费严重,造成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要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扭亏、减亏,对限期内不能扭亏、减亏的企业,要勒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期间,全厂减发工资。
四、年底要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的效益审计,对于弄虚作假、虚盈实亏的企业,厂级领导要退回已发的奖金和浮动工资。虚盈实亏的企业不得参加评比先进,对已获...
为了推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河北省政府最近决定采取6项奖惩措施,促进企业上质量、增品种、促效益。
一、各地市要立即组织力量对现有产品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普查。今年上半年省计经委、标准计量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整顿,在整改期间停发厂长和有关责任人员奖金。6个月以内进行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停供资金和原材料,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二、对产品积压严重的企业,除因常年生产、季节性销售或国家政策允许的方向性产品外,凡超过合理库存一倍以上的,要停发厂级领导班子奖金;超过合理库存两倍以上的,要明令限产或限期转产,在限产和限期转产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准发放奖金。
三、对确属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低劣、浪费严重,造成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要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扭亏、减亏,对限期内不能扭亏、减亏的企业,要勒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期间,全厂减发工资。
四、年底要对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的效益审计,对于弄虚作假、虚盈实亏的企业,厂级领导要退回已发的奖金和浮动工资。虚盈实亏的企业不得参加评比先进,对已获得先进企业称号的,要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对故意制造伪劣假冒商品的企业,要认真查处,坚决取缔,造成严重危害的,要追究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的企业,要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按照省政府批转省计经委《“质量、品种、效益年”考核评比办法》,年底省政府对各地市、各行业在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前三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的后两名,要进行严肃批评。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