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5 作者:星志国 王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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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淀乡是北京市海淀区的近郊乡,境内有两大名园——颐和园、圆明园,一大开发区——中关村新技术开发区,是“京西稻”的产地,“北京鸭”的故乡。下辖6个村,人口1.5万,耕地1万亩,有乡办、村办企业120个,人均产值1.18万元,人均纯收入3051元,属于经济比较发展的地区。
然而,根据海淀乡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以及现有的经济基础,海淀乡上下普遍认为,海淀乡的经济还远远没有发挥出它的潜力。其主要症结之一在于乡财政对乡办、村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对乡级资金及投资导向管理抓的不够。为此,1990年在北京市黄超副市长的亲自指导和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下,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改革前的财政管理状况及评价
海淀乡财政所建立于1986年。刚建所时,只有3个人,单单乡一级的预算内收支也未能全部管理起来,预算外资金,乡自有资金以及财政的农业发展资金全部由乡农工商总公司负责管理。这是第一阶段。1988年,海淀乡加强了财政所的人员配备,由原来3人增加到8人,进入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乡财政,全面管理乡一级的预算内收支,同时,对乡自有资金由财政所作预决算,财政所对总公司财务科实行承包,并对总公司的财务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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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乡是北京市海淀区的近郊乡,境内有两大名园——颐和园、圆明园,一大开发区——中关村新技术开发区,是“京西稻”的产地,“北京鸭”的故乡。下辖6个村,人口1.5万,耕地1万亩,有乡办、村办企业120个,人均产值1.18万元,人均纯收入3051元,属于经济比较发展的地区。
然而,根据海淀乡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以及现有的经济基础,海淀乡上下普遍认为,海淀乡的经济还远远没有发挥出它的潜力。其主要症结之一在于乡财政对乡办、村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对乡级资金及投资导向管理抓的不够。为此,1990年在北京市黄超副市长的亲自指导和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下,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改革前的财政管理状况及评价
海淀乡财政所建立于1986年。刚建所时,只有3个人,单单乡一级的预算内收支也未能全部管理起来,预算外资金,乡自有资金以及财政的农业发展资金全部由乡农工商总公司负责管理。这是第一阶段。1988年,海淀乡加强了财政所的人员配备,由原来3人增加到8人,进入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乡财政,全面管理乡一级的预算内收支,同时,对乡自有资金由财政所作预决算,财政所对总公司财务科实行承包,并对总公司的财务实行监督。
以上两个阶段,从实质上讲,乡财政所对乡一级自有资金、预算外资金,并未能很好地管理起来,乡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和调控职能还未完全得以发挥。而农工商总公司在一定意义上,并不能兼顾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也不可能很好地从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宏观的调控管理上把好关。所以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混乱状况:
1.资金分散,投资效益差。据海淀乡1990年5月份的财务清查结果,1989年底,海淀乡的资金总额已达到7850万元。包括四个方面,即乡财政预算内资金;乡财政预算外资金;乡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外资和对外借款)。分散在乡财政、总公司、村等部门的各个环节上。资金的使用缺乏统一计划性。财政所、农工商总公司各按自己的工作计划安排支出,缺乏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人为地出现了很多矛盾,盲目投资,重复布局,追求眼前利益的现象日趋严重,仅1988.1989两年间、乡各部门采取分口“撒芝麻”,形成的投资就高达500余万元,而收效却甚微。同时,也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2.积累和消费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生产发展的后劲。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海淀区以“繁荣首都市场、富裕京郊农民”为宗旨,认真落实各种承包责任制,乡村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工农业总收入由1986年的7175万元增长到1990年的17552万元,纯收入1990年达到4526万元,比1986年增长59.4%。然而,在生产发展之后,乡农工商总公司以及各企业没有很好地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一方面,在生产发展的同时,片面追求高消费,忽视生产性积累。1986年以来,海淀乡消费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以上。全乡积累一直只占纯收入的16.5%以下。乡办企业的投入,只有靠贷款来解决。另一方面,由于资金层层分散,难以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这样,海淀乡部分企业只能靠吃老本,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坐吃山空。
3.企业财务管理混乱。限于原有体制,财政所对乡办、村办企业并无监督的权力。以致企业中乱摊成本、乱挤费用、虚报利润骗取分配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企业将购置的近20万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摊入成本;有的企业将提取的折旧作为收入年终进行分配。甚至有人趁财务管理混乱的时机,中饱私囊,侵占集体利益。1989年就有两名乡级领导干部因贪污罪受到法律制裁。
上述现象表明,在乡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以后,如果不建立一个统一的宏观调节、微观监督的机构,就会出现局部搞活,整体失控的局面,所以,海淀乡的财政管理体制非改不可。
二、改革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从1990年起,海淀乡对原财政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财政收支计划、统一协调经济发展计划的财政管理办法。其主要做法有:
1.建立乡“财政经济领导小组”,调整机构设置,统一全乡财政收支计划。财经小组由党委书记、乡长、农工商总公司经理、乡纪委书记、财政所所长等五人组成。将乡财政所与农工商总公司财务科合署办公,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统称海淀乡财政所。内设财政预算组,负责编报全乡财政预决算,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农业、企业财务组,行使原总公司财务科的基本职责,对全乡十种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反映、监督、核算;行政财务组,负责乡政府、总公司机关内部和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审计组,负责对全乡范围内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综合组,负责对全乡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实施全乡财经调控职能。乡财政所受财经小组委托实施对全乡国家财政预算资金、乡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财政所所长一支笔制度,以实现全乡财权的统一。在统一财权的基础上,对全乡的各项财政收支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即年初根据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制定年度收支预算,报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由乡财政所具体组织实施。对计划以外的支出,实行由财经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执行结果向乡人代会报告。
2.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促进各业均衡发展。合理使用资金是促进各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海淀乡在改革中对资金管理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乡自有资金的管理。他们总结以往的教训,认为财政职能之所以得不到充分发挥,最大的失误在于没有管好份量相当重的乡自有资金。为此他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海淀乡自有资金“五多”的特点,即乡、村企业利润上交款多,乡事业单位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多,按地方规定征收的专项收入多,租赁收入多,兴办公益事业集资款多,本着先管住,后管好的原则,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在全乡范围内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统一交乡财政所实行专户存储,并与承包责任制挂钩考核。企事业单位使用资金时要依据全乡工农业生产发展计划编报预算,提交乡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乡财政复核拨款,并按月向财政所报告使用情况。1990年全乡共集中各种自有资金1780万元,基本实现了统筹安排,保证重点,较好地发挥了乡财政的财经调控职能,促进了全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融通资金。为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海淀乡成立了合作基金社,帮助企业相互融通资金,到1990年底共融资3400万元。三是调整分配,适当增加积累。他们通过做大量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讲清危害,在得到群众理解的基础上,把1990年乡办、村办企业的积累率由1989年的16.4%提高到19.1%。四是调整投资方向。他们注意保持农牧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均衡发展,适当增加发展农牧业支出,制订向农牧业倾斜的办法,以保证丰富首都人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例如为配合推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机作业率,1990年乡财政投资26万元用于购置农机具,使全乡机插机割率达到100%,实现了小麦、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菜田机械化达到60%以上,并实现了育秧工厂化。
3.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①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财政所的农业、企业财务组除继续履行原总公司财务科的职责外,还专门抽出4名同志深入到企业帮助搞好经营核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②针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于1990年7月重新修订了《海淀乡财务管理制度》,并把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金管理等十个问题作为重点先后4次召开会议传达布置、讨论。③对以前年度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并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进行复查。
4.加强财税、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财会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核算水平。1990年海淀乡把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先后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与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区农村经营管理站等单位一起举办各种类型的短训讲座3期,并有90多名会计人员参加财会专业中专班学习。另外,海淀乡规定,乡村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由财政所统一选配、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证上岗。无会计证或企业自行安排的会计人员,乡财政所一律不予承认。
经过一年来的改革试点工作,海淀乡通过集中财政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由于财力分散所造成的许多问题,全乡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新成绩.在经济滑坡的困境中,1990年全乡纯收入仍达到452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4.4%,财政收入达963.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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