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出了“八五”期间支持县级财政发展的总目标,即建设4个亿元县、6个8000万元县和12个5000万元县,摘掉11个财政补贴县收不抵支的帽子,所有补贴县收入自给水平要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由目前的75%左右提高到85%以上)。同时,在总体上要做到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略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要明显优化,财政赤字要基本消除。为实现这一目标,他们提出十项措施。
一、要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上增强县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山“七五”期间省对地市、地市对县的两级包干,变为省财政直接对县包干,“一竿子插到底”。二是省对地市县实行新的财政体制时,在试行分税包干制的前提下,对比较困难的补贴县,在分税比例上给予适当照顾。三是要坚持对地市县采取多种形式的包干办法,力争更多地对有上解财政收入的地方实行递增包干办法;对收支数额接近的地方实行“零点起步”办法;对财政收不抵支的地方实行“补贴递减”办法。
二、要从促进工业生产发展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加强梯形结构财源建设。二是财政方面的资金要相对集中,“八五”期间省财政在安排预算时,用于支持县级企业挖革改资金,要在“七五”期间每年2000万元左右的基础上...
最近,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出了“八五”期间支持县级财政发展的总目标,即建设4个亿元县、6个8000万元县和12个5000万元县,摘掉11个财政补贴县收不抵支的帽子,所有补贴县收入自给水平要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由目前的75%左右提高到85%以上)。同时,在总体上要做到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略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要明显优化,财政赤字要基本消除。为实现这一目标,他们提出十项措施。
一、要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上增强县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山“七五”期间省对地市、地市对县的两级包干,变为省财政直接对县包干,“一竿子插到底”。二是省对地市县实行新的财政体制时,在试行分税包干制的前提下,对比较困难的补贴县,在分税比例上给予适当照顾。三是要坚持对地市县采取多种形式的包干办法,力争更多地对有上解财政收入的地方实行递增包干办法;对收支数额接近的地方实行“零点起步”办法;对财政收不抵支的地方实行“补贴递减”办法。
二、要从促进工业生产发展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加强梯形结构财源建设。二是财政方面的资金要相对集中,“八五”期间省财政在安排预算时,用于支持县级企业挖革改资金,要在“七五”期间每年2000万元左右的基础上力争有较多增长。三是财政支持县级工业发展的政策要相对倾斜。四是要改进财政支持县级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方法。
三、要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使财政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保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优化支农资金投放方向。二要大力支持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三要大力支持灾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合理分配使用好每年用于扶持灾区发展生产的农业税减免款。
四、要从促进减少粮食、生猪经营亏损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把促进粮食企业经营减亏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继续坚持既定的粮食购销调及财务包干办法,实行多亏不多补、少亏不少补的政策。二要促进粮食、生猪经营企业开展对指标、找差距、学先进、减亏损活动。三要制定促进粮食、生猪经营减亏的政策措施。
五、要从支持发展对苏边境经济贸易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坚持支持发展对苏边境贸易和劳务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边贸和劳务企业用“滚雪球”的办法不断发展壮大。二要继续扩大支持经贸企业发展周转金,增加各级财政支持边贸和劳务企业发展的资金力量,有选择、有重点地支持县级边贸和劳务企业发展。三要支持县级外贸走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四要支持加强对边贸和劳务企业财务队伍的建设。
六、要从促进振兴乡镇级财政经济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加快生产建设型乡级财政建设步伐,促进乡级经济发展。省财政在安排预算时,用于扶持乡镇企业的周转金要在“七五”时期每年1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二要配套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凡是税源达到10万元以上的乡镇,都要创造条件抓紧建所。三要拓宽乡级理财领域,统筹管理乡镇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解决资金分散、管理脱节、使用浪费的问题。四要深化乡级财政体制改革。
七、要从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在各项财政收入组织上,尤其是在抓税收征管方面,坚持“西瓜”、“芝麻”一起抓。二要加强大宗税源与摊点税收的征管。三要改革税收征管办法,坚持征、管、查相分离的改革模式。四要坚持加强财政税收征管第一线力量的原则。
八、要从节减各项财政补贴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要整顿不合理的补贴范围与标准,坚决取缔“黑粮本”、“黑煤本”。二要立足于改革现行补贴政策,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三要打一场压缩亏损补贴的攻坚战,在财政体制和某些行业包干基数确定后,实行增亏自负、减亏归己的办法。
九、要从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坚持“四保三压”(保农业、科技、教育、挖潜改造,压行政经费、基本建设、价格补贴)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列入“四保三压”范围的支出,要打破现行财政体制包干的权限,实行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层层下管一级的办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能否按政策作到“四保三压”列为财经纪律检查内容和财政工作考核指标。
十、要从落实鼓励发展亿元县、减少补贴县政策上增强县级财政经济实力。一是制定规划,确定目标,签订达标扶持合同。二是省财政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提前预支定额补贴或供给周转金。三是从1991年开始,省财政从现有周转金中拿出一定数量资金作为贴息。四是财政支持扭转补贴的项目要坚持“四为主、一优先”的原则。五是实行有奖有罚的政策。对按期实现扭转补贴摘帽目标的县和提前达到扭转补贴摘帽目标的县,给予适当奖励;对到期未实现扭转补贴摘帽目标的县,每年减少一定数额的定额补助资金。对按期实现亿元、8000万元和5000万元目标的县,省财政不增加上解或减少补助,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反之则给予必要的处罚。
(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