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失业职工进行救济,使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有保障;二是拓宽就业门路,尽快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岗位。关于失业救济,主要是救济方法的变更,而不是增加救济来源。事实上,我国停产企业的职工中大部分都在由国家养着(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已被停发工资),只是没有以失业救济金的形式养,而是以亏损补贴的形式养。这种消极的救济办法,既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不利于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如果让这些低效的长线企业破产,将企业亏损补贴变成职工的待业救济金,同时将这些企业的职工组织起来进行技术培训,成绩合格者优先安排工作。那么,国家花钱就不是消极地养人,而是为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职工技能创造了条件。当然,对待业职工进行救济只是暂时的办法,解决待业的根本措施是扩大就业门路,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此,一个大的方针应该是,在几年之内适当提高积累率,增加生产性投资,同时降低全体国民消费水平的增长速度,为广大待业者多创造一些“饭碗”。其次,积极支持和广泛组织多种民办实业。在这方面,政府的主要工作不在于给资金,而在于给政策,为待业者自谋职业创造一个较宽松的环境。
(摘自《经济研究》月刊1990年12期钟朋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