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审计监督中,我们发现偷漏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相当严重,不仅企业单位普遍存在,在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屡见不鲜。其原因主要是:应缴单位认为国家征收能交基金是为减少财政赤字,对此热情不高,能不交就不交;征收单位认为,这项基金是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完成中央下达的计划任务得到的好处不多,在完成征集任务后,一般就不再严格执行计征管理规定了;能交基金征集的各种具体规定变化多,税务人员很难适时准确地把握计征依据,在计征中难免出现一些漏洞。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是对各项预算外资金以及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征集的一种基金,目的是为了有重点地发展能源交通建没。因此,对偷漏能交基金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在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中对征收能交基金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征集范围。一切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均属于征集范围。具体包括: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提取的各项...
近年来,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审计监督中,我们发现偷漏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相当严重,不仅企业单位普遍存在,在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屡见不鲜。其原因主要是:应缴单位认为国家征收能交基金是为减少财政赤字,对此热情不高,能不交就不交;征收单位认为,这项基金是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地方完成中央下达的计划任务得到的好处不多,在完成征集任务后,一般就不再严格执行计征管理规定了;能交基金征集的各种具体规定变化多,税务人员很难适时准确地把握计征依据,在计征中难免出现一些漏洞。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是对各项预算外资金以及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征集的一种基金,目的是为了有重点地发展能源交通建没。因此,对偷漏能交基金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在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中对征收能交基金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征集范围。一切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均属于征集范围。具体包括: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提取的各项专项基金;其它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城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等。为了防止漏项、少交基金,对基金征集范围的审查应与缴纳单位审计结合起来。同时,在审查时,应以《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项目表》为依据,保证做到应征不漏。
2.基金计征审查。征集此项基金,一般应根据国家所定的征集范围和项目的当年收入,按国家规定的征收率计征。审查时应当区别下列情况:①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应包括各项附加收入、县办企业利润留成、集中的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以及公房公产收入等并应按当年收入总额计征。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属于企业性质的,如校办企业、科研部门的试验工厂、主管部门附属的工厂(场)、队等,应按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数额计征、审查此项时,应检查收入总额是否正确,成本费用是否合理,有无人为提高费用,从而少交基金的做法;宾馆、招待所应按客房、会议室和礼堂的租金收入总额计征,审查时,应检查是否以各项收入的总额为计征依据,有无不计某项收入,从而少交基金的现象;其它各项事业收入也应按当年收入总额计征。③对国营企业提取的各项专项基金,应按当年提取总额计征,审查时应注意有无任意自定的扣除项目。④对有关集体企业、基层供销社、其它预算外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企业实现利润数扣除缴纳所得税后的数额计征。
3.免征项目审查。国家规定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具体包括:地方财政的农业税、牧业税附加;中小学校的学杂费;国营企业的大修理基金;国营石油企业的油田维护费;林业部门的育林基金;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事业费收入;中小学校除校办企业外的勤工俭学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包干结余等。为此,在审查中应当严格检查免征范围的执行情况,注意有无人为混淆而少交能交基金的做法。如中、小学的学杂费与其它收入是否分清界限,校办工厂的勤工俭学收入与企业利润是否分清界限,对前者可免交基金;对后者则应征集基金,等等,不能任意扩大免征范围。
(浙江省浦江县审计局 顾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