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并制定了十项具体实施措施。我们正在努力做好工作,完成清理整顿的各项任务。我市清理“三乱”的工作在此之前已经起步,今年6月15日,市委、市政府就发出了清理整顿“三乱”的通知,迄今已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经清理的收费、罚款、摊派项目共计732项,其中违反规定和没有充分政策依据的225项,查证核实确属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106个项目,已公开取缔和纠正,并查处了55个违纪问题。“三乱”项目的取缔和违纪问题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促进了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密切了党群关系,初步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较为适宜的外部环境。
我们在清理整顿“三乱”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乱”的危害。近几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扰乱了正当的资金流通渠道,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增加了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负担。清理整顿“三乱”既是深化经济改革和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为了制止“三乱”,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同时,还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治理“三乱”的必要性,使这项工作很快在我市全面展开。
《二》加强领导,分级包保.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我们坚持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一部署,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为了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还研究制定了《长春市清理整顿“三乱”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使这项工作层层有人包,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市直各部门按行业划分成八个大类,指定专人归口负责,对收费、罚款和摊派逐项进行了核对和清理,为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全面开展作出了表率。
《三》点面结合,双向反馈。清查工作伊始,我们组成了5个调查组,分别对15个重点部门和单位的216个项目进行典型调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普查,这样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了解了乱在哪里,乱的原因、乱的程度及乱的实质,摸索出了清理整顿“三乱”的基本路子。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采取了双向反馈的清查方法,向全市执收执罚单位发出了6720份自查表,向被收被罚单位发出了10817份信息反馈表,为系统全面地掌握“三乱”情况和揭露、查处重点违纪问题创造了条件。
《四》重点突破,边查边改。在基本摸清了“三乱”的情况后,为了迅速打开整顿“三乱”工作局面,我们抽调了一批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了一支思想好、作风扎实、敢于碰硬的检查队伍,深入到铁路、金融、电业、公安、城建、卫生、交通、环保等十二个部门,进行重点检查,纠正了55个违纪问题,取缔了65个“三乱”项目,打开了这项工作的局面。在全市范围内,我们本着群众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对“三乱”问题,发现一项,查处一项,并辅之以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五》调整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要保证执收执罚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业务熟练、廉洁奉公的执法队伍。根据上述标准,我们调整了执法队伍,并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地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六>巩固清查成就,建立收费、罚款、集资工作新秩序。我们知道,科学地管理收罚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仅靠阶段性的清理整顿。因此,我们做了一些初步把收费、罚款及集资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研究和探索:1、严肃立法权,制止乱立项。为了明确部门职责、管理权限和项目审批权限,印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收费、罚款、集资问题的若干规定》,把经营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罚款,以及各种社会集资所涉及的权限、标准、收取范围逐一确定,使之有章可循:2、颁发收罚许可证,制止乱收取。我们对执收执罚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了许可证制度,对职能部门颁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罚款许可证》,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基础上,对执收执罚人员分别发给《执收证》和《执罚证》,执行公务时不但要出示证件,而且要向收罚对象表述收罚理由,按规定的收罚标准办事;3、统一收罚凭证。为了制止乱印票据,我们规定各种收费票据统一由税务部门印制,各种罚款票据统一由财政部门印制,并通过各种方式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清楚每种收罚票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4、加强收罚款资金的管理使用。有收罚业务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把所有收费罚款都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由专职财会人员管理,严格规定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