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眼下正值企业进行第二轮承包之时,如何选择灵活的承包形式,制订出合乎实际,真正能兼顾三者利益的承包方案,进一步完善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湖北省当阳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当阳市第二轮承包方案总的精神是: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又考虑企业的发展后劲;既与全市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又与财政收支总盘子相衔接。这样,就有利于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方案规定,凡市属预算内企业和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般都要按独立核算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年;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一年一定。
当阳市第二轮承包方案与第一轮承包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承包形式灵活。企业都实行集团承包,即承包主体是包括党、政、工会负责人在内的企业经营者集团。由厂长(经理)作为承包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对完成承包任务负全面责任。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承包形式:一是对大多数企业,实行目标考核,依固定税率计征,定比返补;二是对产品税率较高、利润甚微、债务较大的企业实行盈利全留、亏损不补;三是对电力系统全行业实行上交包干...
眼下正值企业进行第二轮承包之时,如何选择灵活的承包形式,制订出合乎实际,真正能兼顾三者利益的承包方案,进一步完善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湖北省当阳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当阳市第二轮承包方案总的精神是: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又考虑企业的发展后劲;既与全市经济发展规划相适应,又与财政收支总盘子相衔接。这样,就有利于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方案规定,凡市属预算内企业和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般都要按独立核算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一般为三年;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一年一定。
当阳市第二轮承包方案与第一轮承包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承包形式灵活。企业都实行集团承包,即承包主体是包括党、政、工会负责人在内的企业经营者集团。由厂长(经理)作为承包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对完成承包任务负全面责任。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承包形式:一是对大多数企业,实行目标考核,依固定税率计征,定比返补;二是对产品税率较高、利润甚微、债务较大的企业实行盈利全留、亏损不补;三是对电力系统全行业实行上交包干,收支分流;四是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补亏包干,减亏全留。在第二轮承包期内,如国家给企业增加了新的投入,则相应调整目标考核基数。
(二)考核指标体系较健全。在第二轮承包方案中,既有速度指标,又有效益指标和后劲指标。具体包括: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主要物耗(费用率)、生产发展基金占税后留利的比例(含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增值、自有资金还贷、安全,以及与财政的利润分配指标等。同时,规定了各项指标的确定原则。对效益、发展及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的确定,不仅要从纵向比,更主要的是要进行横向对比,如利润率、消耗等指标,要参照省地同行业先进企业标准制定,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业、商业、物资企业自有资金用于生产发展的提取比例也作了明确规定,以改变企业依赖银行贷款来维持生产经营的状况。对企业吃“定心丸”的指标——财政从征收的所得税中返补给企业用于还贷的比例,规定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1)截至1990年6月末专项借款的数额;(2)企业承包期内有无必须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3)确保企业实际上交财政的利润数,在第一轮承包基础上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三)奖惩办法较完善。为避免承包者与职工分配不公现象,在第一轮基础上,第二轮的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奖惩兑现办法。首先,设置了职务津贴。在其位拿其钱,并按大、中、小企业区别对待。其次,年终兑现奖惩不与人均收入而与人均标准工资挂钩。按挂钩指标完成程度分别考核计奖惩。再次,副职按本企业法人代表的80%兑现津贴和年终奖惩。
当阳市第二轮承包方案的制定,除执行国家、省、地有关企业承包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外,主要是基于目前企业普遍担心外部环境不稳定,市场难以预测,基数难以搞准,因而不敢包,不愿包这一状况提出来的。方案中对大多数企业在利润与财政的分配关系上,由原来上交是“死基数”变成“死比例,活基数”,形成“水涨船高,水跌船落”的格局。第二轮承包方案较好地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争基数问题。第一轮企业承包的原则是,包死基数,确保上交,但基数往往难以定准。过高,形成鞭打快牛;过低,国家收益减少,保护了落后。基数难定准的原因有三:①签订合同时,企业及主管部门争基数,留有余地;②在“一对一”谈判中,对市场、价格等变动因素难以准确把握,主观随意性大;③基数的测算,通常采用纵向比较的“历史法”。当阳市的第二轮承包方案改变了第一轮承包办法,实行依率计征,定比返补企业用于还贷或技术改造,不管企业实现利润多少,都按固定税率去征收,按固定比例返补,“风吹浪打,风平浪静”一个样。这样,企业用不着为多交3万5万而争基数。至于返补比例,由于规定的三条标准一般都能适用,不需要多争。
二是解决“死基数,活市场”问题,避免企业上交利润畸轻畸重。以往包死基数,行业价格“抬头”增加的利润,大多进了企业的“小灶”,财政拿不到,并造成企业之间留利相差悬殊,特别是造成了消费基金的差别大不合理。而依固定税率计征却是个“调节阀”,在企业受价格、市场影响利润增减时,上交所得税在死比例的作用下也会随之增减,企业利润增加时,财政多得;反之,财政少得,国家、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不因活市场而走向畸形。当企业不景气时,也不会造成挂帐或遗留问题。即使返补比例大小不同,给企业带来的也不是消费基金分配上的不合理,而只是返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上的差别。这个投入上的差别,恰恰是宏观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何况,还贷形成的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属国家,在本质上与上交财政的净利润是一样的。
三是解决企业还贷约束力软化问题,使财政调控硬化。按当阳市第二轮承包办法,财政对企业还贷有了更大约束力和主动权,因为钱在财政手里,可以督促和硬性让企业按规定还贷,特别是解决了部分企业不愿还财政周转金的问题,有利于财政更好地用好、用活资金,增强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