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民农税法规知识贫乏,偷、漏、抗交农业“四税”(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时有发生的现状,襄樊市财政局除广泛宣传农税政策法规,增强农民纳税意识外,还于今年五月上旬与市教委联合下文,将农业“四税”法规知识纳入应届初、高中(含职业初、高中)毕业生岗前教育内容。其主要内容有:中等院校和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后,各地在组织初、高中毕业生学习农村实用技术期间,将农业“四税”法规知识安排六个学时的教学时间;由财政部门向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四税”法规教材和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教学任务:对学生学习农业“四税”法规知识要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档案”,供今后录用单位参考。 (黄开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