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青山泉乡,地处苏、鲁接壤的丘陵地带,解放前是一个贫困的山乡,每年都有许多乡亲背井离乡乞讨在外,就是在60年代初期,一遇灾荒还有不少群众远奔他乡谋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该乡发展了工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近几年经济发展异常迅速,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超亿元,成了苏北第一个产值过亿元乡,1988年人均收入超千元,变成了富裕的乡村,被誉为苏北的一颗明珠,1989年财政收入一年翻一番,跨进年财政收入过千万元乡的行列。
青山泉乡富起来,主要是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导,靠上级和乡党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以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奋斗;这个乡的财政所的同志也为该乡跨进年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的行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改革精神 加强财政管理
青山泉乡财政所是1982年建立的。建所后,他们坚持改革精神,为乡领导出谋献策,在加强财政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一是针对村队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建议乡党委、乡政府组成以乡财政所为主的“企业财务管理办公室”,对乡办和村队办企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二是为了改变村办企业自立工资标准、乱发工资的混乱情况,在他们的建议下,乡政府抽出专人抓了工资整顿工作,建立了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对所有乡村企业单位的工资基金计划,统由乡里按照规定的标准逐月进行审批。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滥发工资、补贴和盈利分光用光、不留生产发展基金的问题。三是针对乡行政事业单位乱收乱支的现象,把乡电影院、文化站、运输服务站、矿山管理站、农机站等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统一纳入乡财政管理;对乡机关的收入,包括地方建设基金、超生子女费、公安部门的罚款、民政经费、广播宣传经费等16个项目,一律停止在银行开户,也纳入乡财政统一管理。采取这些措施后,不仅解决了各单位乱收乱用的问题,也增加了乡财政可调度的财力。
发扬服务精神 积极培养财源
青山泉乡财政所的同志认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财源,要想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发扬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精神,通过服务培养财源。他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为改善企业管理服务,提高乡村办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前几年,青山泉乡的乡、村办企业发展较快,企业财务管理跟不上,有的企业长期不建帐;有的工厂开支发票谁经办就放在谁的手里,不及时报销;有的工厂不计成本,多年不知是亏是盈;不少企业是用农村简单的收付记帐法记帐。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乡财政所从培训财会人员入手,花大力气统一了乡、村办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单单1986年他们就培训财会人员252人次,并帮助企业完善帐户的设置,改进记帐方法,统一各项基金的提取标准,统一会计报表等.在这以后,他们还建立了财务会审检查制度,分片定期开展财务会审活动,对企业的帐务处理、执行财会制度等进行审查。通过以上工作,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为财税部门征收工作打下基础,改善了征收工作环境。
(二)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工农业生产,培养财源。近几年来,青山泉乡财政所除每年从乡有资金中拿出20多万元投资于发展农业生产的项目外,还拿40多万元乡有资金支持村队发展煤炭、水泥、采石、造纸等工业。几年来,他们还通过多种渠道、以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两千多万元,用于扶持生产,有力地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为了广辟财源,1986年乡财政所抽出专人,配合乡工业公司对全乡进行经济资源考察,摸清了有10个行政村境内有丰富的煤炭资源,8个山区村境内有石灰石和大理石资源,从而确定了优先扶持煤炭和建材工业发展的投资方向.这使得他们1986年以后扶持发展的项目,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1986年扶持房上村6万元资金开办了一座小煤矿,年产原煤2万吨,产值110万元,使该村很快改变了贫困面貌;扶持京台村水泥厂3.5万元解决电器设备投资缺口,使其及时投产,当年获利3万多元,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2万多元。
(三)为增强乡、村办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服务,积极帮助乡工业公司合理分配和使用企业税后利润及各项基金提留款。1988年,他们会同乡工业公司提出,对乡办企业的税后利润及各项基金提留款,乡里不要集中过多,应当制订合理的分配比例,留给企业足够的自我发展资金,让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自我发展的能力。经乡政府同意,这一年,留给企业402万元资金,其中留给乡水泥厂40万元用于扩建工程,1989年4月竣工投产,当年新增产量1万吨、利润9万元,多上交税金12万元;留给乡第四煤矿50万元用于扩建工程,竣工后,一年增产煤炭2.78万吨,新增利润37.7万元,多上交税金20多万元。
领导带头 扎扎实实地抓收入
青山泉乡财政所,在支持生产发展、积极培养财源的同时,非常重视抓财政收入的工作。特别是1989年,组织收入的工作抓得紧,成绩也很突出。
(一)积极协同税务部门加强工商税收征管。工商税收是青山泉乡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为确保完成乡财政收入任务,乡财政所不仅安排两名同志协同税务部门加强收税工作,还从乡有资金中拿出10万元改善收税条件。他们利用财务会审的机会,检查乡村企业有无偷税、漏税现象;利用各种会议和举办财会人员学习班的机会,宣传税收征免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纳税观念。他们还组织乡、村办企业财会人员积极参加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89年单单在大检查中就查补工商税收240多万元,成为财政收入较上年翻一番的重要因素。此外,在乡春季物资交流会期间,在所长的带动下,乡财政所还全力以赴地帮助税务部门到市场征收零星税收。
(二)认真做好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的征收工作。为了做好农业税征收工作,他们狠抓一个“早”字,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队,早收代金,从而为在夏季一次完成全年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农林特产税是近两年新开征的税种,征收有一定的难度,他们采取到果林场逐块、逐户、逐树进行核产定税,建卡征收,从而克服了困难,提前完成了征收任务。
(三)大力征收耕地占用税。青山泉乡地处煤矿区,耕地占用税的税源较广;同时,这项税收给煤矿增加的负担也较大,征收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为把这项税收工作做好。他们除抽出三位同志具体负责,分片包干、蹲点到矿征收外,乡财政所长多次找煤矿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宣传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平时,哪里有问题,他就到哪里出主意、想办法,排除干扰,把税款尽快地收上来。为完成1989年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全所同志加班加点,连星期日也不休息。去年遇到大早,所里的同志们总是白天抓紧搞征税,晚上回家抗旱搞秋种,宁愿个人受损失,也不让耕地占用税漏收。经过全所共同努力,1989年征收耕地占用税167.65万多元。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工作,1989年青山泉乡财政收入完成1484.44万元,比1988年的646.4万元翻了一番多,比1982年建所时的117万元增长了11倍多。
青山泉乡财政收入8年增长11倍多,青山泉乡财政所的同志们为青山泉乡的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乡财政所1984年被评为铜山县精神文明单位,1985年被评为徐州市精神文明单位,1986、1987和1989年被评为江苏省财税战线的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