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在处理几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在国库券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单位重视,
一、单位集体认购的国库券保管不善。单位集体认购的国库券,应由谁保管,有关部门未作过明确规定,但应由专人负责保管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单位存在几个人同时保管国库券,甚至有的单位在进行会计移交时国库券不列入移交清册,或者根本不移交的情况,这样做,国库券如有丢失,就很难分清责任,另外,还有些保管国库券的同志,由于疏忽大意、保管不善,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我县某公司的财计股副股长,在办理会计移交时,5000元国库券既没有移交给接任会计,也没有放入保险箱,却随手放在抽屉内,被犯罪分子全部窃走,给集体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国库券兑换工作宣传不力,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每年从7月1日起,国家对当年可兑换的国库券由银行给予兑换,但由于宣传不够和兑换点少等多种原因,群众对国库券的兑换规定不甚了了,特别是农村更是如此,这就让少数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最近我县农村常有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

最近,我在处理几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在国库券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单位重视,
一、单位集体认购的国库券保管不善。单位集体认购的国库券,应由谁保管,有关部门未作过明确规定,但应由专人负责保管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单位存在几个人同时保管国库券,甚至有的单位在进行会计移交时国库券不列入移交清册,或者根本不移交的情况,这样做,国库券如有丢失,就很难分清责任,另外,还有些保管国库券的同志,由于疏忽大意、保管不善,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我县某公司的财计股副股长,在办理会计移交时,5000元国库券既没有移交给接任会计,也没有放入保险箱,却随手放在抽屉内,被犯罪分子全部窃走,给集体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国库券兑换工作宣传不力,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每年从7月1日起,国家对当年可兑换的国库券由银行给予兑换,但由于宣传不够和兑换点少等多种原因,群众对国库券的兑换规定不甚了了,特别是农村更是如此,这就让少数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最近我县农村常有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私自压价兑换国库券,1983年前的国库券,他们只给本金不付利息,1983年以后的按本金打折扣兑换,特别对近两年的国库券,他们只付给本金的50%-60%,还造谣说:1990年后国家对国库券不再负责兑换。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今后国库券推销工作带来了阻力。
根据上述情况,我建议:凡单位集体购买的国库券,应统一由单位的现金会计视同现金负责保管。在兑换方面,除对少数造谣惑众,私自压价兑换,非法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坚决打击外,财政、银行等部门,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库券兑换的有关规定,同时应增加兑换网点,以方便群众,
更正
本刊第7期第37页左栏第22行“落后国营集团……”应为“战后国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