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使地方财政体制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最近,国务院决定,在1985年核定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基础上,对十几个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地区分别实行“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等办法,并发出了通知。这是财政包干体制的一次重大改进,对于进一步调动这些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解决当前国家财政分配关系中的突出矛盾,防止部分地区财政收入“滑波”,从财力上更好地支持各项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定的财政包干管理体制,总的来说,适应了各项改革的形势需要,增强了地方财政的活力和理财的积极性,主流是好的。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的表现在有上解中央收入任务的地区,特别是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地区,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滑坡”现象。这不仅影响地方财政,而且严重影响中央财政。因此,如何进一步调动上解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处理中央与这些地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就成为当前财政包干体制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十几个地区,在19...
为了使地方财政体制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最近,国务院决定,在1985年核定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基础上,对十几个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地区分别实行“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等办法,并发出了通知。这是财政包干体制的一次重大改进,对于进一步调动这些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解决当前国家财政分配关系中的突出矛盾,防止部分地区财政收入“滑波”,从财力上更好地支持各项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定的财政包干管理体制,总的来说,适应了各项改革的形势需要,增强了地方财政的活力和理财的积极性,主流是好的。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的表现在有上解中央收入任务的地区,特别是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地区,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滑坡”现象。这不仅影响地方财政,而且严重影响中央财政。因此,如何进一步调动上解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处理中央与这些地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就成为当前财政包干体制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解中央比例较大的十几个地区,在1988年到1990年期间,分别实行以下改进办法:(一)“收入递增包干”办法。是以1987年决算收入和地方应得的支出财力为基数,参照各地近几年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地方收入递增率(环比)和留成、上解比例。每年地方在收入递增率以内的收入,按确定的留成、上解比例实行中央地方分成;超过递增率的收入,全部留给地方;收入达不到递增率影响上解中央的部分,由地方用自有财力补足。(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办法。是指在现行总额分成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另加分成比例。也就是每年均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数,基数部分按总额分成比例分成,每年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的部分,另加分成比例,让地方从增长的财政收入中得到更多的好处。(三)“上解额递增包干”办法。是按照地方1987年上解中央的收入为基数,参照近几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确定上解额递增率,地方每年按确定的递增率,递增上解中央。地方除了保证递增上解中央的数额外,增加的收入全部留归地方。
实行上述几种办法的主要优点,一是能保证地方上解中央的财政收入每年都有所增长。实行包干,分别确定了各地区上解中央的递增比例,不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与否,地方财政都要保证上解中央的数额。这样,有利于防止有些地区上解中央收入下降情况的发生。二是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的透明度更高了。地方可以根据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和收入递增包干率,计算出上解中央和地方留成的数额,做到地方、中央所得财力“三年早知道”,便于中央、地方统筹安排财政收支。三是地方从财政收入的增长部分中得到了明显的好处。这不仅有利于促使地方更好地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防止财政收入出现“滑坡”,而且可以使地方用增加的财力支持改革。从几个改进办法看,地方都能从财政收入的增长部分中得到较多的好处,在“收入递增包干”办法中,地方财政收入超过递增率的部分,全部留给地方;在“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办法中,地方每年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给地方另加分成比例;在“上解额递增包干”办法中,除了保证递增上解中央的部分外,收入增加的部分全部留给地方。这就增加了地方财政的“活力”,使地方对财政收入的增长更加关心,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会更高。在当前经济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增加地方财力可以使地方更多地分担国家困难,从财力上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当前各项改革。总之,国务院决定的财政包干办法,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财政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理顺当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令行禁止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财政包干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的通知行事。各级各部门都要尽大力气花细功夫管好财政包干,把财政包干工作搞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财政包干办法,防止可能产生的问题,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坚持包干办法的严肃性。包干办法一经确定后,就要按照包干办法办事。地方要按照国家政策计划的要求,努力发展经济,开辟财源,增加收入,以此来不断壮大地方财力,不能通过不正当途径来取得超包干的收入。
第二,尽量压缩中央财政不必要的开支。实行财政包干后,中央财政的收入受到一定影响,中央财政的回旋余地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财政必须压缩不必要的开支,确保宏观调控性支出。中央各部门都要从紧办事,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以保证改进后的财政包干办法的顺利实施。
第三,认真执行现行的预决算制度。实行包干后,各地方要严格执行现行的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和收支项目的规定,不得任意采取减收增支的措施,不得任意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
第四,地方财政要积极支持各项改革,勇于承担改革任务。对国家采取的各项改革措施引起的财政收支变动,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财政都要积极承担,从自己的包干收入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