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口事业单位自1980年起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到1986年底,全省农口3323个事业单位,实行“事改企”的单位已有1645个,占总数的49.5%,占有条件实行“事改企”单位的94.8%。实行“事改企”的单位平均每年总盈余2988万元,财政补贴由1979年的1863万元,下降到1986年的479万元,减少1384万元,降低74.3%。在实行“事改企”的单位中已有1131个达到了经费自给或有余,占“事改企”单位的68.8%。八年来的改革,增强了农口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活力,改进了经营管理,扩大了服务范围,改善和提高了职工生活水平,减轻了国家负担。在河北省农口事业单位实行“事改企”的过程中,财政部门在政策上引导,在工作上帮助,在资金上支持,促进了全省农口事业单位“事改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明确政策,推动改革。河北省各地为推动农口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经营的改革,采取了提高认识,亮明政策,落实责任的办法。全省各地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首先在破除一些单位长期以来形成的吃国家“大锅饭”的思想,提高对改革的认识上做了大量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事改企”的政策,以政策为动力,促进改革。例如秦皇岛市财政局对农口主管部门进行“事改企”的单位,明确了以下几条政策:(一)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后,单位的性质不变,工资制度不变;(二)原实行差额补贴的单位,实行“事改企”后,三年内不减少财政补贴;(三)实行“事改企”的单位,1983年前的盈余除按比例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和奖金外,全部用于发展生产,不上缴财政;(四)经营盈余上交财政的免交所得税,上缴财政部分,财政部门仍以周转金的形式用于扶持“事改企”单位发展生产和多种经营。唐山、承德、张家口等地也执行了与秦皇岛相类似的政策。河北省各地由于政策明确,清除了农口事业单位的顾虑,推动了这一工作的开展,进行“事改企”的单位逐年增加。承德地区1980年共有105个农口事业单位,其中实行“事改企”的单位有93个,占88.5%,1988年共有177个农口事业单位,实行“事改企”的单位有170个,占96%。
二、支持发展,多种经营。在“事改企”的过程中,财政部门积极帮助事业单位发展多种经营,扩大生产门路,调整产业结构,以达到增加收入,以副养主,促进事业发展的目的。1986年河北省农口事业单位共实现多种经营收入8897万元,盈利1129万元,分别占总收入和总盈余的20.2%和27%。多种经营的利润,除一部分用于多种经营扩大再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外,主要用于增加发展主业的后劲。例如秦皇岛市财政局,1980年至1986年以专款和周转金的形式支持农口事业单位发展多种经营项目76个,资金310万元。该市的燕塞湖水库山水秀丽,自然风光好,又靠近秦皇岛市,具有开展旅游的良好条件。1983年到1986年秦皇岛市财政局借给该水库20万元周转金,支持燕塞湖水库开办旅游事业。如今燕塞湖水库已成为秦皇岛市一个重要旅游点,1986年总收入198.74万元,利润总额62.8万元,其中旅游收入95万元,利润55万元,分别占总收入和总利润的47%和87.5%。几年来,通过旅游等增加盈利为水库的建设和维修提供资金47.4万元,为城市正常供水和水库安全作出了贡献,有力地促进了主业的发展。
三、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为充分发挥农口事业单位内部潜力,打破职工吃单位“大锅饭”的思想,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帮助农口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例如,山海关畜牧园艺场1983年以前生产不景气,人心涣散,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帮助、支持下,该场1984年进行了“事改企”,调整了领导班子,全面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该场场长对市主管局承包,分场对总场承包,职工对分场承包,层层签订合同,指标落实,责、权、利统一,扭转了过去“干部转,工人看,临时短工把活干”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场1985年实现总产值101万元,比1984年增长25%,实现纯利21.7万元,比1984年增长33%,上缴财政利润6.4万元,完成市财政局下达利润上交指标的157%,全场人均兑现超产奖607元。1986年虽然果树生产受灾,工副业生产任务不足,该扬产值仍达82万元,利润10.1万元,上缴财政和主管局2.5万元利润,为下达指标的122%。
四、加强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后,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为适应这一变革,在帮助农口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例如承德地区财政局与农口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年初安排预算时,财政局和主管局的同志一起到事业单位帮助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各项指标,并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事改企”单位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核定奖惩兑现数额;二是审核资金使用方向,控制基建投资和大型设备的购置;三是控制人员增加,防止不需要的人挤入事业单位,未经财政批准,银行不支付新增人员的工资;四是帮助事业单位正确分配结余资金,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