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库券条例已经国务院发布,新国库券已在全国开始发行。最近本刊记者就1988年国库券的发行、转让和还本付息等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1988年的国库券已在全国开始认购。同去年相比,今年国库券的发行办法作了哪些改进?这些改进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发行国家债券,筹集建设资金,是我国财经工作的一项长期方针。从1981年以来,国家已连续发行了七次国库券,今年是第八次发行。今年的国库券发行办法,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了一些改进。同去年相比,主要有三点不同:一是偿还期限缩短了。去年发行的国库券,偿还期为五年;1988年发行的国库券,偿还期缩短为三年,在发行后的第四年一次还本付息。缩短国库券的偿还期限,主要是根据当前我国社会资金的现状,使国库券的发行具有更加广泛的适应性,以利于广大群众购买;二是实际利率提高了。1988年国库券的利率,仍和去年的一样,个人购买的,年息为10%;单位购买的,年息为6%(均不计复利)但由于偿还期缩短为三年,实际利率比去年的提高了。以个人购买的国库券为例,实际利率要比银行三年定期储蓄存款高20%。个人购买1000元国库券,三年后可得利息300元,比银行三年定期储蓄存款多得利息50元,对群众是有利的;三是规定国库券可以转让,发行后的第二年可以进入流通市场,允许国库券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转让。这就进一步解决了国库券持有者急需用钱时能够将国库券转换为现金的问题,把“死钱”变为“活钱”。
上述几点改进,都是从扩大国库券发行的实际需要,使之有利于国家扩大筹资规模,有利于群众购买,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考虑的。同时,从长远看,这对建立一个适合我国特点的,利国利民的国债发行体系,也是有益的。我们相信,这些改进必将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激发起群众更加踊跃购买国库券的热情。
问:今年的国库券发行额,为什么从去年的60亿元增加到90亿元?
答:今年增加国库券的发行数额,是从两方面考虑的。首先,是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考虑的。近几年来,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经济改革的深化,各方面对财政资金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财政本身增加的收入满足不了各方面对资金的需求。例如,1988年的国家财政收入,除保证必要的经常性开支外,还要拿出相当数量的资金,增加农业的投入,增加科学、教育事业经费,增加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支出等,此外,还得拿出相当数量的资金,支持住房、物价等方面的改革,以及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人民生活等。这样,测算下来,仅靠财政当年的税收收入和企业上交收入,是不敷支出增长必须需要的。因此,国家除大力增收节支外,还需要采取扩大债券、国库券发行等方法,在国内外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以保证实现国家计划的资金需要。这样做,对于增强经济的发展后劲,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是必要的,是符合人民长远利益的。其次,今年增发30亿元国库券,从群众和单位近几年收入的增长情况和购买国库券的能力看,也是有可能的,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问:今年国库券的购买前景如何?
答:我们预测,今年国库券购买的前景是良好的。从一些已开始认购的单位的情况看,群众认购国库券是踊跃的。今年发行的国库券总额中,个人购买部分为55亿元,每个职工、农民平均购买的数额,大约只占年收入的1.34%。其中,职工购买部分不到年平均收入的2%,农民购买部分不到年平均收入的1%。当然,在人民群众的收入中,能够用于购买国库券的只是他们收入中扣除消费后的剩余部分。据统计,1987年,全国城乡新增储蓄存款800多亿元,居民手持现金1000多亿元,个人购买国库券部分只占这部分资金的3%左右。而且还有一批到期的国库券本息要返回给群众。今年的国库券偿还期短,条件优惠,只要把宣传和组织工作做好,使群众了解以上所说的情况,并方便群众购买,大家是会踊跃购买的。再从单位购买的部分看,近几年预算外资金增长很快,今年单位购买部分为35亿元,占当年预算外收入不到2%,同前几年的负担水平基本持平。如把今年国家对单位归还的前几年购买的国库券本息计算进去,今年单位购买国库券的实际负担水平是下降的。总之,我认为,只要我们把工作做好,今年国库券的发行任务是可以顺利完成的。
问:今年的国库券可否由群众自己到银行去购买?
答:职工个人购买国库券,可以由所在单位集中起来代为办理(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和减轻银行的负担),也可以自己到银行去购买。银行会象对待自己的储户一样,为购买者办理购券手续,并为之保密。
问:国库券如何转让?
答:1988年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可以转让,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国库券转让的具体方法,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将予以公布。这里,有三点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一是国库券的转让只能在国家指定的证券交易场所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任何在指定场所以外进行的国库券买卖活动,都是违法的,应予取缔。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一些票贩子,用国库券搞投机、低价收,高价卖,坑害群众。二是经办国库券交易业务的单位,必须是经国家批准允许开办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三是国库券不得作为货币流通,否则就等于变相增发货币,势必影响物价的稳定。
在我国国库券转让尚属首次,为了取得经验,准备先在一些城市试点,然后再逐步铺开。首批允许转让的为1985年1986年发行的国库券,其它各年发行的国库券再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允许上市转让。
问: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群众反映,国库券兑换难。今年国库券的兑付工作量将进一步增大,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得如何?
答:关于一些地区国库券兑换难的问题,中央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十分重视,最近开会专门研究了这个问题,决定把做好国库券的还本付息工作作为今年国库券工作的一个重点,并准备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一是银行系统将增加兑付网点和兑付人员;二是单位财务部门尽量采取集中兑付的办法,以减轻银行兑付工作的压力;三是财政同银行加强协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总之,要从方便群众着想,努力搞好今年国库券的还本付息工作。
问:1981——1984年国库券抽签后,号码很多,记不住,怎么办?
答:为了便于群众清楚了解国库券的中签号码,每年国库券抽签结束后,财政部都将通过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台向全国发布一次抽签公告,并于每年7月1日还本付息工作开始前,再向全国重新公布一次中签号码。群众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到当地办理还本付息的银行询问,各地的兑付网点都张贴有历年国库券的中签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