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银行的贷款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因其条件不很优惠,俗称硬贷款;一种是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因其条件优惠,俗称软贷款。
硬贷款的条件是:还款期限对中国是20年,宽限期为5年(包括在20年之内,即头5年只付息不还本);承诺费为年率0.75%,从贷款协定签订后第60天起,按已承诺未拨付的贷款余额计收;利息按已支付未偿还的贷款余额计收,利率为浮动利率,每半年调整一次,1987年下半年为7.76%。
软贷款的条件是:还款期限过去是50年,自1987年7月1日起新的信贷已改为35年,宽限期仍为10年;承诺费为年率0.5%,征收办法与硬贷款同;无息,但须征收0.75%的手续费,按已拨付未偿还的信贷余额计收。另外,还有一条新的规定,即一个借款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790美元时,在还款时须按原计划还款额加倍,即按加速和提前偿还本金。
一、贷款的程序
世界银行贷款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程序,称为项目周期,共分六个阶段:
1、项目的选定。由借款国与世界银行合作,对借款国初步提出的项目分别进行筛选,然后将合格的项目纳入贷款规划。在我国,应首先由有关单位按其权限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建议,经核定后报国务院审批立项,然后由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提出一批项目目录,与世界银行共同选定。
2、项目的准备,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借款国或借款机构负责进行。世界银行不参与准备工作,只提供指导和财政援助,例如世界银行贷给我国的技术援助信贷就是供这项用途的。
3、项目评估。由世界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借款人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并提出贷款额度、贷款条件建议,由世界银行工作人员写出书面报告,征求借款人意见进行修正。这个报告是谈判的基础。
4、谈判和报执董会批准。借款人代表与世界银行代表就贷款协定草案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然后报执董会讨论通过。
5、项目的执行与监督。由借款人负责项目的执行,世界银行则通过借款人报送的项目执行报告和定期到现场考察,对项目实行监督。
6、项目评价。项目完成后由世界银行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帮助借款人(或项目执行人)编写一份项目完成执行报告,由世界银行的业务评估总局进行审查作出评价。
对借款人来说,项目的完成还并不是终结,还有还本付息的任务需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去完成。
二、贷款的财务管理
贷款的财务虽然有一部分靠项目单位去管理,但总的管理还是要贷款国的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去担负。贷款的财务管理,除了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外,主要有两个方面:
1、贷款的支付,即从世界银行把贷款拿回来。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是与项目的采购相联系的,是随着项目的执行而逐步支付的,并不象一些商业信贷那样一下子可以拿到全部现汇。在项目单位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或其他安排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或劳务后,世界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要求,直接把款项支付给供货商,或者是先由借款人垫付,随后向世界银行申请偿还。不论在哪种情况下,借款人都拿不到现汇。只有在以贷款支付本国费用(国内零星采购、土建、筑路、培训等)时,借款人才可通过“报销”的办法,取得现汇。
2、还本付息。向世界银行还本付息主要是通过贷款国财政部进行。目前在还本付息中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世界银行硬贷款还本付息的计算是用“货币总库制”。“货币总库”由各国已支付未偿还贷款余额组成,包括数十种货币,折算成美元进行混合计算。但其组成主要是日元、西德马克、法郎、英磅、瑞士法郎,占70%以上,美元只占10%。因而其指数受美元的大幅度降值而急剧上升,借款国还本付息也因而大幅度上升,以我国使用世界银行硬贷款为例,截止1987年6月30日,我国22项已经开始使用的贷款共拨付9.25亿美元,即如果我们现在就全部把债还清,需比实际使用额9.25亿美元多付2.7亿美元,即现欠债务比帐面上的实际使用额多了29%。由于我国大部分贷款还未到还本的时限,目前的损失还只是帐面上的,但由于利息是按调整后的欠债计算的,因此,过去已经多付的利息是不可挽回了。这说明借用世界银行贷款还是有相当大的汇兑风险的。
三、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情况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是从1981年开始的。经过双方的努力,利用贷款举办的项目越来越多,承诺额也越来越大。截止1987年6月底,已经举办了52个项目,累计承诺贷款金额55亿美元(原签约数扣除退还数),其中硬贷款33.273亿美元,占60.39%;软贷款21.824亿美元,占39.61%。截止1987年底,使用额(拨付额)为21.5亿美元,占已生效贷款的40%多,其中软贷款使用较快较多。上一年度我国在世界银行的借款,已继印度、墨西哥之后居第三位;世界银行贷款已成为我国对外借款的主要渠道。贷款的使用方向和重点,主要在能源、交通、工农业等方面,约占贷款的80%。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大部分目前还处于执行阶段,只有少数几个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从项目执行的情况看,世界银行贷款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可以起到以下几个作用:
1、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虽实际使用额还只有17.3亿美元,数量不大,但预计今后几年每年还要增加承诺额,今后每年的实际使用额可望逐步增加,这对弥补我国建设资金不足,将起更大的作用。
2、缓解偿债负担。世界银行贷款的还款期限比较长,我国还债高峰将在90年代中期或更晚一些,可以与其他国外借款的还债高峰错开,从而有利于缓解我国的偿债负担。
3、通过合作举办项目,把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的作法和经验应用到我国项目上来,对促进我国的项目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与世界银行人员一起工作,我国项目管理人员受到了培训,提高了技术,开阔了视野。
4、在项目执行中,通过国际竞争情况招标和聘请国外专家咨询,促进了我国基建体制的改革,包括组织机构,人事管理、工程施工等。
财政部是中国对世界银行的窗口,同时是世界银行贷款的主管部门。随着贷款范围的扩大,现在项目单位已遍布28个省市区,各地财政厅(局)都在不同程度参与了这项工作。有的是筹措和提供配套资金,有的是受省市政府委托参与项目的管理,有的负责还本付息,有的通过省市政府直接承受项目贷款。无论哪种方式,作为财政部门都必须注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注意落实好债务,保证及时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