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商业集中的地方,城市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出两年多来,我国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城市经济迅速发展,企业开始搞活,经济效益逐步提高,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城市财政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还比较被动,减税让利的口子开得较大,财政补贴增加不当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城市财政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大力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我认为,城市财政部门在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改革方向,做改革的促进派,为经济体制改革开道服务。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使城市财政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提高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和新的经济体制模式的认识,把握住改革的方向。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对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国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和改善宏观调节手段等各项改革措施,只要财力允许,都应积极予以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对上级已有明确的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应努力及时地、实事求是地贯彻执行;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有关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应主动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对其他部门在改革中涉及到财政问题的,应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好。凡改革中财政部门有权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决不拖拉。对有些重大问题,财政部门不能单独处理的,要与有关方面研究;本级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在资金安排上,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改革的需要。对有关改革的先进经验,应及时传递信息,组织推广。总之,财政部门在改革中要做促进派,要在政策、制度、资金、信息等各方面为经济体制改革开道和服务。
二、积极寻求使财力得到不断平衡的新途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经常表现为资金来源的有限性和资金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随着生产建设的日益发展,虽然每年年初财政都安排了平衡的预算,并考虑了可能出现的情况,但往往还会出现估计不到的变化因素,需要增加财政支出。如果要求增加的支出是合理的,原有的预算安排又都不能减少,这就必须找到一条能相应提高财政承受能力的新渠道,即必须找到新的财源,以适应新的增支量。当新财源和增支量相等时,财政就可以求得新的平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财政部门一方面要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有关增支减收要求的合理性,同时要努力开辟新财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为此,财政部门要促使企业走内含扩大再生产的道路,而不能主要靠外延扩大再生产,也不能靠国家减税让利过日子。要鼓励企业增产适销对路产品,注意增产节约、增收节支,降低成本,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盈利等。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收支变化趋向的预测,以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
三、大力支持搞活企业。为搞活企业,创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政企职责分开、国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形式,国家允许大中型国营企业在利改税的基础上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自主经营、依法纳税,国家作为财产的所有者,向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允许少数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税后利润按股金份额向国家交纳分红;中小型国营企业除可以实行承包、租赁制以外,也可以试行股份制;少数亏本企业除关系国计民生的以外,允许拍卖或倒闭。在支持改革、促进企业搞活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应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加强财政监督,保证国家资金不受损失。要按照新情况,确定明确的成本开支范围、防止乱挤乱摊成本,并按时收缴企业应上交的各种税利和费用。
四、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认真搞好城市财政体制改革。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经营观念、效益观念服务观念和应变观念,按照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面向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建立起“经营管理服务型”的财政。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经济责任制的推行,预算外的资金越来越多,城市财政部门除继续搞好预算内资金平衡外,还要抓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将这部分资金通过综合财政计划的引导,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并要运用税收、财政补贴、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去影响和控制全社会国民收入的积累和消费、以及社会积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比例,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促进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使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涌现出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