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地处辽宁省西部山区,十年九旱,经济落后,粮食不能自给,平均每年需要调入6亿斤以上。市财政每年平均补贴粮食亏损3500多万元,约占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一半。1983年省里将粮食财务管理体制下放到市、县以后,调动了财政和粮食部门加强管理的积极性,经济效果一年比一年好。1984年全市粮食企业亏损2799万元,1985年减亏1334万元,1986年在剔除粮食调拨经营费开支增加等因素后,又比1985年减亏253万元。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改革,落实好粮食财务管理体制下放。为了加强粮食财务管理,1983年初,省里将粮食财务管理体制下放到市、县管理后,我们首先对全市134个政策性亏损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在与粮食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的中长期规划和当年实现扭亏增盈的责任制。各县县长向市政府,粮食、财政局长向县长,粮库主任向粮食和财政局长,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扭亏任务,确定奖惩条件,对减亏者奖,超亏者罚,实行责、权、利挂钩。由于采取上述措施,调动了各级领导和粮食企业的积极性,收到显著成效。1984年末,在粮食总经营量比上年增加403万吨的情况下,亏损额比上年减少304万元,减亏9.9%。其中建平县有4个单位扭亏为盈,朝阳县在34个独立核算单位中,减亏万元以上的有23个。
在此基础上,从1985年开始,我市市财政对县财政实行亏损指标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办法,减亏超亏都随财政体制走,解除了怕“鞭打快牛”的后顾之忧,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各级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粮食财务工作,经常进行检查指导,有的还专门成立了粮食财务股。如建平县政府主管县长经常带领财政、粮食部门的同志深入到基层企业现场办公,就地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1985年末,全县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40万元。1986年在调资、调拨经营费提高等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仍盈利100万元。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我们采取以县粮食局为单位,分档次分成的办法。即:对经营平价粮油企业亏损额的考核由环比改为定比,以1984年粮食企业实际亏损额为基数,减亏5%以内的企业可分成减亏部分的25%,减亏幅度越大,分成比例越高,最高的为40%;对粮油议价、运输、附营业务企业实行基数留成和增长分成办法,以前三年平均利润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按三个档次分别计算增长分成额;对粮油工业和饲料企业实行利改税办法。从而有效地调动了粮食企业抓扭亏增盈的积极性,1984年至1986年粮食部门连年大幅度减亏,利润成倍增长,减亏分成也相应增加,提高了粮食企业自我改造的能力,为进一步扭亏增盈打下了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推行粮食企业的“定额管理、一补三算、减亏加奖、超亏受罚”的办法,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定额管理”是指县粮食局对各企业的购、销、调、存、加工等业务环节,分别制定费用补贴定额,共分两大类、十五项。一类是相同费用补贴定额(包括征购、公路调入、公路调出、仓房储存、超仓容储存、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小型固定资产修理等);二类是具体费用补贴定额(包括销售、铁路调入、铁路调出、其他业务费、行政人员工资、利息等)。“一补三算”是指:按各企业实际商品流转量,依据各项定额标准计算补贴;对各企业不能自主的费用单独计算;对粮油调拨经营费单独计算;对营业外支出单独计算。年终对每个企业按各项定额标准,计算经营成果的好坏,实行减亏者奖,超亏者罚。实行这个办法后,各单位都积极想办法,将各项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核算单位由大化小,形成了层层算,人人算的局面。如建平县粮库1985年在购、销、调、存四个环节上对各股制定了197项定额,把费用指标落实到个人,实行费用“一条龙”承包责任制。储运股仅通过采取直拨直付办法,减少搬运环节,就节约费用开支10%。
三、搞活经营,以盈补亏。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市改变过去单纯看摊守业的做法,狠抓了粮油议价管理和商办工业企业的盈利,走“以议补平”、“以工补商”的路子。为了便于管理,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人员,确定由一名粮食局长亲自抓,充分发挥我市葵花籽、芝麻、高粱、玉米等生产优势,积极协助企业在搞活上下功夫。在议价经营上,大搞横向经济联合,先后与20多个省、市、县建立了业务关系。我们还积极筹集资金在秦皇岛成立了粮油综合贸易分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品种,活跃城乡市场,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