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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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省直部门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日前,山东出台《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省直部门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这是山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实施方案》规定,山东省财政厅是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所有省直预算部门。评价计分采用百分制,从预算编制(45分)、预算执行(45分)、预决算公开(5分)和巡视、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5分)等四个方面对省直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同时,为引导各部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设置总分为5分的改革创新加分事项。其中,预算编制部分,主要侧重于评价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部分,主要聚焦预算执行中长期存在的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等重点问题进行评价,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预决算公开部分,主要评价各部门是否按照《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完整、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巡视、审计、财...
山东:对省直部门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日前,山东出台《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省直部门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这是山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实施方案》规定,山东省财政厅是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所有省直预算部门。评价计分采用百分制,从预算编制(45分)、预算执行(45分)、预决算公开(5分)和巡视、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5分)等四个方面对省直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同时,为引导各部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设置总分为5分的改革创新加分事项。其中,预算编制部分,主要侧重于评价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水平;预算执行部分,主要聚焦预算执行中长期存在的执行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等重点问题进行评价,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预决算公开部分,主要评价各部门是否按照《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完整、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巡视、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部分,主要针对巡视、审计、财政监督中发现部门在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的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改革创新部分,主要针对各部门在绩效信息公开和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创新投入方式等方面工作创新情况进行评价,引导各部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提升管理水平。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案设计了20项客观、量化、统一的评价指标,通过量化打分,综合反映各部门预算管理整体绩效情况。《实施方案》明确,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成立评价工作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省财政厅、省直预算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评价排名前6位的省直部门,省财政适当核增年度经费预算;对排名后6位的部门,适当核减年度经费预算。
(孔进 严文达 侯志虹)
河北乐亭:多举措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河北省乐亭县财政局主动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导向作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力推进绩效预算示范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新要求,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机制,以规范的绩效预算结构为基础,以预算项目为载体,以绩效管理为主线,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524个预算项目纳入2017年预算。二是防控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化解地方存量债务,争取新增债券缓解项目建设缺口,做好政府债务规范管控,制定了《乐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及时制定了《乐亭县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明确了目标和措施,逐步降低债务率,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三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对全县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及县内11家具有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督查机制,要求各融投资公司每月10日前向国资管理部门报送项目资金、债务资金、财务、贷款融资统计等相关信息。四是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投资336万元入股市金发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同时,积极与省财政厅和省农业担保公司进行对接,争取到位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20万元,在唐山市率先开展“农保贷”创新试点,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的支农惠农效果,有力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五是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工作。建立税务与环保工作配合机制、调试征税信息系统、交接纳税人资料、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等。开展纳税人、污染物排放等调查摸底工作,做好费改税平稳衔接工作。抓好人员培训,加强服务指导。完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和调试等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印发《乐亭县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方案》和《乐亭县环境保护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周晓红)
山西泽州:开展税政调研促进税制改革
2017年以来,山西省泽州县财政局积极开展多项税政调研,为国家制订、调整各项税收政策、进行税制改革做好基础性保障工作。一是开展税式支出测算,摸清全县税收优惠情况底数。泽州县共涉及和完成29项测算内容、6个税种,税式支出金额12658.85万元。税式支出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达到了税收激励的作用,在降低企业产品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利润,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二是开展环境保护税税源调查,为费改税做好基础数据支撑。联合县环保局和地税局共同对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摸排调查,摸清了辖区内应税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数量、排污费征收情况等,掌握底数,确保辖区内环保税纳税人基本档案信息交接工作地顺利进行。2014年—2016年全县共征收排污费2992.7万元。三是开展水资源税调查,为水资源费改税做好前期准备。在县地税局和水务局的配合下,在全县重点取水企业和重点水资源费缴纳单位中开展水资费调查,同时为水资源税改革做好宣传。四是开展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按要求确定样本企业名单。通过税源调查快报,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和税收负担情况。
(邓瑞峰)
安徽六安:聚焦精准扶贫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安徽省六安市财政部门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按照“资金使用到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出台《六安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分类科学、分配有效、注重绩效的管理机制,明确负面清单,保证资金使用高效、安全,确保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督查力度。2017年市财政部门主导在全市开展3次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4月、7月、10月),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市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分县区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财政扶贫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对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不合规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为确保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全市财政系统乡镇财政自查、县级乡镇互查、市级财政抽查,财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本刊通讯员)
江西宜春:强帮扶降成本优环境
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扶持政策上积极行动,为企业发展减负助力,让政策红利转化为经济红利。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全面梳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和措施,编印了《宜春市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文件手册》3000册,分发到工业园区企业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将惠企政策及时送到企业手中。此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进行政策讲解,答疑解惑。二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的方式,共收集企业意见23条,问题基本已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进一步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其他取消、停征收费政策。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减税降费共计59.1亿元,其中国税部门21.7亿元,地税部门26.2亿元,其他部门11.2亿元。四是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继续拓展“助贷”周转,“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和财政信用担保等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困难,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五是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以来,市财政筹划设立了锂电新能源和中医药两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架构募集形成规模100亿元基金,着力支持首位产业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全力支持政府发展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发起设立和运作规模700亿元的宜春市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细化举措,简化程序,加快推动基金落地,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发动社会力量投向实体经济。六是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力度,规范单位执收行为。组织全市有关涉企收费单位开展全面自查。2017年4月对全市23家涉企收费单位及下属单位2016年以来的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规范单位执收行为,提升收费透明度,创优发展环境。
(杜小红)
贵州钟山:巧用“加减乘除”决胜脱贫攻坚
2017年以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财政局巧用“加、减、乘、除”新举措,为决胜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巧用“加法”,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积极筹措扶贫支持资金,将地方财政收入的2%作为区本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保持不低于20%的增幅,2017年共安排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01.4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5763.77万元,区级3537.64万元,涉及种养殖业、基础设施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等30个项目。巧用“减法”,提升攻坚服务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用于脱贫攻坚,2017年压缩公用经费6%(263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压缩公用经费5%(218.80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建设。同时在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扶贫资金拨付与项目申报上,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以效率提升保障服务提质。巧用“乘法”,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用好用足财政扶贫和“三变”改革政策,预算安排“三变”改革专项资金5000万元,拨入金融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1600万元,撬动商业银行发放扶贫“人人贷”贷款54150万元。同时按照“省财政出资6%和区财政出资9%、撬动商业银行出资85%”的模式,积极谋划申报扶贫产业子基金项目,2017年获批基金项目5个,获批基金额度17382.34万元。巧用“除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财政沉淀资金清理回收使用机制,健全部门预算结余、预算单位往来款结余及财政专户结余定期清理制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大扫除”。2017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1402万元,统筹用于增加有效投资补短板,重点倾斜用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梅花山与大河旅游扶贫景区工程及其他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张其福)
吉林专员办:助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
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是专员办一项常规性预算监管工作,为做好监管工作,吉林专员办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成效。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跟踪资金执行进度。日常监管工作中,随时与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沟通,跟踪资金分解下达、资金结算兑付情况。组织省财政厅、省农委相关处室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和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二是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辅助管理系统,提高监控技术手段。在系统中随机选取抽查样本,核查农机具机型是否属于补贴范围、单机补贴限额标准是否合理,核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录入的准确性、补助资金结算的及时性、补贴发放的真实性。三是选取有代表性的市县实地核查。选取两个市县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农机具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结算等程序的规范性,走访购机者核验农机具购置和补助资金发放的真实情况,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农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和是否做到应补尽补情况。四是以监管促进政策落实。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有效促进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如监控初期发现全省补贴资金结算率不足5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已兑付的补贴在系统中未及时进行操作,始终处于待结算状态。对此吉林省农委、省财政厅及时下发加快补贴资金结算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整改,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本刊通讯员)
四川专员办:多维度拓展预算监管思路
近年来,四川专员办结合业务转型,在加强财政预算监管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扩大了财政部和专员办的影响力。一是强化各级部门的衔接,突出联动性。根据专员办业务工作范围,认真梳理监管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以资金为纽带、绩效为目标、责任为抓手,按照重点在省级、落实靠基层的思路,着力加强了与省财政厅和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的联合联动,有意强化了与县级财政局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上下对接,努力争取到这些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大大提升了预算监管效能。二是建立可疑问题旬报制度,突出及时性。充分发挥财政授权支付监控平台作用,对所辖中央预算单位财务支付事项、资金划拨方向实时动态监控,每旬定期梳理出可疑问题并作专题统计。同时,采取电话问询、材料查询、约谈走访、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可疑问题逐一进行甄别核实,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时防错纠错。三是探索采用“财政监管意见书”,突出严肃性。对于专题调研、绩效评价、日常部门预算监管等非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财经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对需要整改加以规范的问题发出财政监管意见书,提出立行立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追责问责等建议,以财政监管意见书督促问题的整改。四是采取“一站式”拼盘监管方式,突出效率性。针对四川民族地区、高原山区、革命老区和连片贫困区专项转移支付占比高、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监管力量配置不够、违规问题较多等情况,采取了集中一段时间、集中部分力量对当地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了一站式拼盘型综合监管,既填补了监管盲点、强化了当地干部的法治意识,宣传了财经法规,又提升了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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