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绝对是十九大之后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对词汇。将其引入与财税体制改革对接并引入财税体制改革领域,这里所说的初心,便是财税体制改革的设计图纸。相应的,这里所说的使命,便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施工实践。
说到财税体制改革的设计图纸,我们立刻可以想起的,当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的近千字部署。其中的主线索,便是处于打头位置的关于财税功能和作用的全新论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站在新时代这一关乎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对于这一句迄今人们已经达到耳熟能详程度的全新论断,可能会有不同于以往的更进一步的深层理解。其一,这里所说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所对应的是国家治理,系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可以确认,财政已经由一个经济范畴上升为一个国家治理范畴,财税体制已经由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二,注意到国家治理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均系第一次进入官方语系,再注意到两者密不可分,有国家治理必然有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还可以确认,国家治理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同一对连体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绝对是十九大之后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对词汇。将其引入与财税体制改革对接并引入财税体制改革领域,这里所说的初心,便是财税体制改革的设计图纸。相应的,这里所说的使命,便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施工实践。
说到财税体制改革的设计图纸,我们立刻可以想起的,当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的近千字部署。其中的主线索,便是处于打头位置的关于财税功能和作用的全新论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站在新时代这一关乎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对于这一句迄今人们已经达到耳熟能详程度的全新论断,可能会有不同于以往的更进一步的深层理解。其一,这里所说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所对应的是国家治理,系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可以确认,财政已经由一个经济范畴上升为一个国家治理范畴,财税体制已经由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二,注意到国家治理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均系第一次进入官方语系,再注意到两者密不可分,有国家治理必然有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还可以确认,国家治理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同一对连体婴儿,是在如影随形、亦步亦趋的状态下一道进入人们视野的。其三,伴随着人类社会向着现代国家治理阶段前行的进程,财政天然地要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存在和运转,又可以确认,这是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同现代国家治理相匹配的财政运行规律,并非简单出自人的主观设计或人为安排。其四,认识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布局的本轮财税体制改革,其所须匹配的已经不仅是经济体制,而是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也可以确认,在进入新时代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程,而且应当也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其五,事实上,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近千字的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还是十九大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重点,都是基于落实或实现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功能和作用而展开的。就此而言,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也就是落实或实现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功能和作用的进程。进一步说,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功能和作用能否落实到位,直接牵动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成败。如果上述的说法基本可以成立,那么,充当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是财政和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履行的天职。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尽管经过了为期四年的财税体制改革进程,当下中国的财政功能和作用格局同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的全新定位之间的距离,仍旧十分遥远。理应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财政,并且,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的财税体制改革,究竟怎样才能落实 到位?

可以立刻作出的判断是,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也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和支撑性要素也罢,这一全新的功能和作用,既不会自动从天上掉下来,也不会仅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自动得以实现,更不会通过对外喊喊口号、对内发发牢骚而自动得以落实,而必须付诸于施工实践,经过异常艰苦的、实实在在的改革行动,方可能取得进展,甚至逼近目标。
问题的关键在于,谁来负责施工?谁又应当担当起改革行动主要推动者的重任?
瞻前顾后,在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做了一番详尽而不失偏颇的调研之后,可以发现,施工的行为主体理应是负有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使命的财税系统,改革行动主要推动者的重任应当也只能由深谙中国财税运行规律的财税理论界和实践层担起来。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有为才有位,打铁先得本身硬。只有将财税系统首先建设好,只有将财税体制首先打造到能够充当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程度,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才能名至实归。
说到这里,更可以确认的是,无论是被视为“高阶”问题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还是被归结为“高难”问题的以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改革,抑或是集“高阶”“高难”为一身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都必须从理论上说清楚且要说到让大多数人足够明白的地步,也都必须在实践上做到能操作且要做到切实有效的地步。毋庸置疑,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学理支撑和方法论支持,让财税体制改革的操作建立在精准的专业分析基础之上,这是非财税理论界和实践层担当不可的工作。
当然,说来容易做到难。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通过简单的对表,即可以发现,其间所发生的突出变化就在于,以往想不到或不敢想的事情,现在应该想到也应该敢想到了。以往虽然想到、也敢于想到但因条件所限提不上议事日程的事情,现在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了。因而,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功能和作用落实到位,让财政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其难度不是越来越大,而是越来越小。对此,我们应当抱有足够的信心。
上述的所有讨论,归结为一句话:展望2018年以及更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一张财税改革蓝图绘到底。
责任编辑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