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31 作者: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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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海南省财政厅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防范风险和约束权力,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手段嵌入到资金运行和财政业务管理中,强化流程控制,全程监控财政资金分配和支付行为,有效实现了财政资金运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明确目标、积极探索,启动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南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以厅党组名义印发了《海南省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处长为小组成员的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提出,由厅监督局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统一组织实施”的“五统一”原则,牵头组织实施系统建设工作。同时明确,该系统应以财政业务管理流程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活动为重点,以实时监控、风险预警、综合核查为技术手段,将监督、防腐和内控有效融合起来,建立起预警、纠错、分析、评价、反馈等各环节紧密联系的财政业务和权力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
梳理流程、分析风险,确定财政资金运行内控风险监控点
2015年以来,省厅不断深化内控认识,积极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形成以基本制度、专...
近年来,海南省财政厅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防范风险和约束权力,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手段嵌入到资金运行和财政业务管理中,强化流程控制,全程监控财政资金分配和支付行为,有效实现了财政资金运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明确目标、积极探索,启动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南省财政厅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以厅党组名义印发了《海南省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处长为小组成员的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提出,由厅监督局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统一组织实施”的“五统一”原则,牵头组织实施系统建设工作。同时明确,该系统应以财政业务管理流程为基础,以财政资金活动为重点,以实时监控、风险预警、综合核查为技术手段,将监督、防腐和内控有效融合起来,建立起预警、纠错、分析、评价、反馈等各环节紧密联系的财政业务和权力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
梳理流程、分析风险,确定财政资金运行内控风险监控点
2015年以来,省厅不断深化内控认识,积极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形成以基本制度、专项管理办法、处室内部操作规程三个层次为主框架的内控制度体系基础上,先后出台公有住房、公车、聘用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请销假等10余个内部管理制度办法。结合内控制度要求,围绕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目标,认真梳理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查找财政资金运行中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权力集中、涉及财政资金运行的业务环节设置了内控风险监控点,以有效防范风险、约束权力、规范业务。厅监督局、支付局及信息中心联合组成业务需求小组和技术开发小组,组织业务处室一同对资金分配、预算执行及资金支付等核心业务进行梳理和讨论,第一阶段先行设置了15个内控风险监控点,按照管理类别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预算管理类,具体包括项目资金分配及时性、项目资金分配进度、可执行指标支出进度等3个监控点;第二类为资金支付类,具体包括公务接待、大额提现、大额支付、疑点支付、频繁提现、财政资金支付到非预算单位等12个监控点。2016年,对涵盖财政资金的各项业务再次进行集中梳理和业务讨论,增加了会议费、培训费和印刷费等7个资金支付类监控点,并对已上线的监控点预警规则进行调整和优化。每个监控点上,设置了蓝灯、黄灯、红灯三级预警,实时监控财政业务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实行纠错处理、督办整改和问责处置。出现预警灯,需要经过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省纪检部门的三级灭灯纠错机制,即一级监督先由业务责任人(或经授权的经办人)处理、再经单位领导(或经授权的审核人)进行审核确定预警关灯;二级监督即督办整改功能,包括单位内设纪律监督机构(或经授权的督办人)、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发起督办整改,以及对反馈意见进行审核;三级监督即问责处理查询功能,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接收省纪委电子监督平台对问责处理的结果信息,自动关联业务行为,相关责任人可通过“查询”功能查看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室组进行问责处置的结果内容。
过程留痕、规范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公开透明
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舞弊和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2016年7月印发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内部控制 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通知》,建立财政资金分配内控机制,将项目资金分配及时性、分配进度等监控点前移至预算部门,全面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的具体业务操作行为。待分指标分配监控点前移到预算部门后,各预算部门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权限,按照统一模板编制资金分配方案通过系统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预算指标。由此,实现了从资金分配源头介入监控,业务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资金分配的相关申辩、审核等意见,均在系统里“记录在案”,实行“无纸化”传递,做到环环相扣、互相制约、过程留痕、责任追溯,有效压缩参与专项资金分配的有关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公开透明。
关口前移、联合监管,遏制和预防涉企资金腐败交易行为
为了解决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财政资金等突出问题,在海南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财政扶持企业资金查询平台。该平台以2010年以来财政扶持企业(或非预算单位)的历史信息如获得资金额度、专项名称等为基础,并整合税务管理系统、工商管理系统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年审系统信息等为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同时与省纪委、省国税、省地税、省审计等有关部门实现联合监管,将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以及存在材料作假、骗取资金、多头申报、不按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企业编制“黑名单”录入系统,建立查询数据库。该平台以事前监督为切入点,要求各业务处室将资金分配方案按照统一格式导入系统,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和信息碰撞后展示企业已获支持的具体情况,包括专项名称、年度、金额等,以及企业的工商注册、纳税和不良记录等信息,各业务处室据此进行人工排查核实,判断拟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是否存在重复安排或违规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可能,将排查情况说明作为分配资金的依据之一。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要求业务处室在分配资金前,原则上应先通过财政涉企资金辅助查询功能进行预排查,如未按要求进行排重查询的,系统将启动预警提示并做留痕记录。因此,该平台在为财政部门分配资金提供数据参考、促进了财政资金分配更加公开透明的同时,也有效减少了权力寻租现象,提高了财政内控管理水平。
全程监控、堵塞漏洞,全面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海南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自2015年上线至2017年7月底,省本级监控系统共发生预警167636笔,总金额2308.64亿元,涉及预算部门(单位)808家。从预警类别看,资金分配、可执行指标支出进度等预算管理类监控点预警8098笔,金额1817.97亿元,涉及预算单位589家;公务接待、大额提现等资金支付类监控点预警159538笔,金额490.67亿元,涉及预算单位779家。可以说,从财政资金分配到支出使用,该系统实行了全过程实时监控,有效堵塞了单位经济活动中的漏洞,及时发现资金分配和支付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防止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跑、冒、 滴、漏”。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2016年12月启动市县推广实施,结合内控建设要求和各市县国库支付业务流程,量身打造制定监控规则和预警阀值,同时要求必须配备专门人员对支付预警信息进行在线监控、核实,特别是对高风险监控点如疑点支付、大额提现、频繁提现等事项进行重点跟踪核查。系统从录入申请环节就依据阀值规则做出不同等级的预警提示,出于安全性考虑,对支付类监控点实行红灯预警阻断业务审核管理模式,即一旦出现红灯预警,系统将自动阻断业务,需经办人提交说明后重新进入再审核环节。目前,日常监控工作主要集中在对资金支付监控阻断型红灯预警业务的审核,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被动关灯的红灯预警支付申请业务单据1846笔,金额32.95亿元;不符合合规性审核被退回的180笔,金额10.5亿元。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内控成果运用
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不断深化内控认识,以制度建设不断促进规范管理,出台了《海南省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强化内部控制刚性约束,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一是建立考核挂钩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各业务环节对预警的处理情况,作为处室、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按季通报制度,通过系统预警数据全面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质量,分类归纳监控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质量作为财政资金安排、调整、追加的重要依据,全过程规范财政业务。三是建立“明责、履责、问责”制度,对资金运行管理未尽职守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用财经纪律进行约束和追究。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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