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31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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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根据财政部部署,福建省财政厅于2015年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省厅率先启动,着力培育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全省财政内控建设有序推进,为推动福建财政改革发展与规范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率先启动 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福建省财政厅自2015年启动内控建设工作以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内控管理机构(内控委和内控办,内控办由监督局等12个牵头处室处级领导组成,具体工作由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业务流程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以及内控检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办法,着力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促进内控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实现省财政厅本级内控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突出风险排查,建立内控制度。将风险管理作为内控建设关注的首要问题,通过梳理法律及政策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梳理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提高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管理的个人自由裁量权;梳理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确保厅机关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运转。通过全面梳理,全厅各单位...
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根据财政部部署,福建省财政厅于2015年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省厅率先启动,着力培育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全省财政内控建设有序推进,为推动福建财政改革发展与规范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率先启动 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福建省财政厅自2015年启动内控建设工作以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内控管理机构(内控委和内控办,内控办由监督局等12个牵头处室处级领导组成,具体工作由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覆盖所有财政业务流程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以及内控检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办法,着力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促进内控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实现省财政厅本级内控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突出风险排查,建立内控制度。将风险管理作为内控建设关注的首要问题,通过梳理法律及政策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梳理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提高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管理的个人自由裁量权;梳理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确保厅机关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运转。通过全面梳理,全厅各单位共梳理出一级业务流程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点815个。
在全面排查风险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内控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制定“1+3”内控制度。厅内控委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订内控基本制度和三个风险防控办法,其中:监督局负责制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条法处牵头负责制订法律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预算处、国库处牵头负责制订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防控办法,办公室、人事处、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制订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防控办法。二是督促厅各单位建立内控制度。厅内控办督促厅各单位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财政厅“三定”方案及省委编办批复的厅属事业单位职责,梳理流程、反复排查,从权力运行机制的盲点、监督制约制度的疏漏点、日常管理的薄弱点中认真查找本单位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覆盖本单位所有二级和三级业务流程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三是组织评审厅各单位内控操作规程。厅内控办组织力量对厅40个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集中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统一格式,切实达到风险排查找得全、防控措施靠得住、操作规程能管用的内控建设目的。四是制定配套制度。为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内控建设取得预期效果,2016年12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财政厅内部控制检查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内控建设重点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
(二)突出核心业务,聚焦内控重点。内控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多,在推进内控建设过程中,针对厅本级层面预算管理资金量大、任务重,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种类多数额大等实际情况,将预算管理作为内控建设的工作重点,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预算管理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对各业务处预算管理行为进行重点规范、重点检查。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将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防控办法作为内控建设的重点制度。在内控建设重点检查工作中,厅党组织决定每年对有预算管理职能处室的检查不少于30%。
(三)突出联合联动,强化内控威力。一是突出“联合”。主要体现在联合检查上,每年开展的内控重点检查,在参加检查单位层面上,由厅监督局牵头,联合厅内控委成员单位和驻厅纪检组、党委部门共同开展,形成内控检查“大监督”格局。在检查力量配置层面上,每个组都有监督局、纪检、党委等机构同志参加,有效整合检查力量和检查资源,使监督、预算和纪检、党委的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大大强化了检查力量,有力促进提升内控检查工作质量。二是突出“联动”。主要体现在联动检查上,就是将内控建设检查与内部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机关效能督察同部署、同开展,联动同步进行。通过联动检查,相互借力,大大增强了内控建设检查威力,又实现检查资源、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同时,实行联动检查,减少对厅各单位的检查频率,这种检查方式受到全厅上下一致肯定和欢迎,既促进内控建设工作和内控制度的执行,又强化了内控建设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2017年,厅内控办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以监督局力量为主,组织抽调厅内控办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组,对厅国库处等5个厅内处室及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2个厅属单位进行了内控重点检查、内部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同时,配合驻厅纪检组对农业处等3个处室(单位)开展重点巡察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当前内控建设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厅内控办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执行内控制度,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促进内控建设机制不断完善。
(四)突出结果运用,发挥内控作用。主要突出内控检查报告和内控建设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内控检查报告,一是用于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二是用于厅内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将内控建设工作作为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抓手,将内控建设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予以问责追责。三是用于纪检部门监督工作,驻厅纪检组每年都对厅部分处室开展重点巡察,纪检部门在开展重点巡察过程中,都将内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内控建设考评结果,一是作为厅内单位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二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内控建设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中,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按照相关规定不得提拔或任用。
示范建设 着力培育内控建设重点县
(一)精心谋划,确定18个内控建设示范县。2016年上半年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在每个设区市选择对内控建设工作认识比较到位、积极性主动性较高的2—3个县市(共18个县市)财政部门先行启动开展内控建设工作,作为市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的示范进行专门培育和指导。
(二)调研指导,积极推动示范县内控建设工作。厅内控办组织力量,深入部分示范县开展内控建设调研指导,通过查看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内控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宣传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对市县财政部门的不同问题进行差别化指导,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内控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内控主体责任,加快内控建设进程;二是排查风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内控制度。指导示范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梳理财政核心业务,排查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科学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抓住建设重点,强化对核心权力和高风险业务的制约。指导示范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要聚焦财政权力运行的核心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并制定与之对应的内控措施,切实强化对核心业务的管控和核心权力的制约。
(三)分析点评,促进示范县内控制度建设。厅内控办组织,监督局及三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牵头制定处室分两批对18个县市财政部门建立的内控建设制度逐个进行分析、点评和指导,指出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内部操作规程存在的问题,对市县财政如何克服人少事多、单人股室制衡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鼓励示范县财政部门先试先行、结合实际情况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做法,促进示范县因地制宜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建设机制。
(四)座谈交流,总结示范县内控建设经验。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组织召集设区市财政部门和18个内控示范县财政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专题座谈研讨内控建设工作,深入交流内控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原因,具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在推动18个示范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基础之上,及时总结示范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如实行流程再造,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梳理制定业务工作流程;不同科室互为AB岗,实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多岗审核;采取以“查”促“建”方式,促进加快内控建设进程。
以点带面 全面推进市县内控建设
(一)宣传培训,强化内控建设理念。2016年4月、2017年5月先后举办2次全省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培训班,对内控基本制度及三个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进行具体讲解,切实提高内控防范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各地财政部门对内控建设的认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促进基层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内控理念,统一内控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内控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示范推广,引导带动全省市县内控建设。及时总结18个示范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带动全省市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工作。如,示范县罗源县财政局注重制度建设的管用和有效,抓好制度的落地和落实,并创设了“五环内控法”,紧抓局领导、预算科、业务科室、国库科和国库支付中心五个关键主体的工作环节,建立环环相扣、交叉监督的资金拨付五环内控制度;邵武市财政局将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资金拨付作为内控建设工作的重点,从制度上、程序上重点规范,从监督上、防控上重点检查,有效防范基层财政部门财政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三)督导通报,确保全省内控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针对全省市县财政部门内控建设进度差距较大、进展不均衡问题,财政厅于2016年5月下发《关于对各地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每月向省厅内控办书面报送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包含工作机制、宣传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厅内控办每月在全省财政系统通报一次各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督导通报,有力促进市县财政部门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进程。截至2016年底,全省(不含厦门)90个市、县(区)财政局制定了90个基本制度、270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1572个内部操作规程,全省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完成。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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