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宝鸡市从1998年底起,果断在全市推行了政府采购制。经过一年多实践和探索,不仅完成了市本级和6个(占50%)县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组建,而且使“阳光采购”初显威力,收到实效,平均节约率达9.2%,最高28.9%。
政府采购从车切入
车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费用支出的常项和大项,涉及面相当广。围绕公车的采购、保险和维修等,群众意见和社会议论不少。超标准超预算购车、多渠道购车、异地购车、“灰色”购车、“灰色”参保,甚至违法购买走私车等问题难以杜绝,监控无力。独立分散进行的采购极易出现“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而滋生腐败,成了“热点”问题。鉴此,宝鸡市首选车辆保险和车辆采购为市本级政府采购的切入点。对市本级11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和参保情况,以及市区现有三个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理赔能力等进行了详细调查,择优确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鸡分公司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74辆机动车辆的承保单位,将险种由过去的5—9种不等统一规定为5种,对已到期的153辆车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了续保。接着,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派人与市城建局、公交公司一起赴常州实地考察,为市公交公司采购双燃料公交车20辆,平均每辆节约资金1.4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省内十多个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宝鸡广慧商贸有限公司和省机电公司,为市级有关部门和部分县购买公务用车23辆,实际支出371.4万元,比计划节约资金38.5万元。仅此两项,比计划节约资金66.5万元。今年,宝鸡市又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了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定点、统一监控办法,将600万元资金纳入政府采购中,杜绝了车辆维修中的黑洞。至此使有关“车”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得到解决。
部门和单位不再为采购叫“苦”
过去,部门和单位独立分散进行大宗商品的采购,每进行一项或一次采购,往往成了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头等大事,酝酿筹划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在目前市场供货渠道繁杂多元、商品琳琅满目的情况下,市场难以吃准,部门和领导往往为选哪家、选哪种产品等问题而“头痛”不已。不仅耗时耗力影响工作,而且往往多花钱还买不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和好的服务。鉴此,“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把为行政事业单位搞好服务作为第一职责,1999年共抓了三项较大的统一采购。一是从北京、广东、黑龙江等省市和省内30多家厂商中,优选西安瑞丰家具有限公司等5家为供应商,对市委新建办公大楼的办公用具实行了政府统一采购,实际支出140万元,比计划节约资金10万元。二是通过招标,选择信誉较高、价格优惠、售后服务好的宝鸡微电子公司为供应商,为市民政系统和社会保障机构购置微机25台,传真机13部,仅用资金28.3万元。三是受省采购中心委托,完成了省荣复医院购买锅炉、维修屋面和自强中专修建蓄水池的招投标工作,涉及采购资金66万元。另外,还对市财政系统所属5台车辆进行了竞价拍卖,盘活资金39万余元。事实证明,实行政府采购制,变过去部门采购为政府公开规范采购,变分散的单位采购为集中统一的专业采购,既保障了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缩减了开支,又解决了部门采购与本职工作的时间矛盾冲突,省时省力,缓解了领导压力,也遏制了采购当中的腐败行为,赢得了群众的普遍信任。据不完全统计,宝鸡市1999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资金1168.7万元,其中市本级956万元,县区21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92.8万元,节约率为9.2%。凤翔县今年第一季度就完成政府采购资金70万元,节约资金20万元,节约率高达28.9%。目前在宝鸡地区市、县两级政府财力普遍趋紧的现状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在算这样一笔账:假如把1999年全市设备购置和修缮等总计18435万元的预算开支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话,按9.2%的节约率计,即可节约资金1696.02万元。由此激发了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工作热情,推动政府采购不断发展。
采购范围逐步扩大 机构趋于专业化
从长远看,除工资、邮电、水电等一些非实物性的经费支出外,所有实物性的国有资金支出均可纳入政府采购,如设备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以及办公用品采购等。这是“宝鸡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班人的共识。1999年底,他们算了一笔账:目前,宝鸡市完成政府采购资金仅占当年应纳入项目资金的6.3%,还将面临93.7%的采购资金项目领域需要开辟。2000年初,经过研究,又扩大新增了工程维修和600辆机动车辆维修统一采购项目,办公用具统一采购项目中又新添了微机、空调等内容。同时,着力改变机构和人员力量“小马拉大车”的现状,狠抓市县两级政府采购中心硬件的规范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县区机构、人员、业务不够专的问题。其中宝鸡县一步到位,把县采购中心批建为科级单位,充实了10名专业人员,并扩大工作覆盖面,把县委、县政府和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等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今年,又将政府采购延伸到乡镇一级,该县城关镇等“乡镇政府采购中心”已投入正常运行。其他各县(区)也跃跃欲试。
管理制度严密 运作程序规范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尚没有规范的法规制度可以依照和借鉴,因此,宝鸡市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初始,首先加强了制度建设,草拟试运行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使采购行为有规可依。第二,分解规范了权力运行程序,实行了管理决策权、监督权与操作执行权的有效分离。组建了“宝鸡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宝鸡市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分层负责,各司其职,强化了内部监督和制约。第三,实施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式比较公正公开,具有相互制约性。运行程序上,采购前首先由采购中心制定方案,提交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交招标办制标、组织发标、集体研究评标、定标,邀请司法公证部门参与。并统一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四种。除询价采购外,其余三种都具有一定的公开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