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处青藏、蒙新和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处,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形成河西走廊灌溉农业和中东部旱作农业两个特点明显的农业区域。从1996年到目前,甘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已发展到11个地区的28个县(市、区),年投资规模3.64亿元,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整体效益有了较大提高,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亿公斤,棉花587万公斤,油料658万公斤,糖料1.26亿公斤。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85元,比非项目区高970元。项目区总投入产出比为1∶2.56。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对促进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历史性的大好机遇。甘肃省根据长期开发建设的经验,提出在西部大开发中农业综合开发应该重点发展的几个方面。
一、以发展节水灌溉为突破口,加快改造中低产田
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的利用率,是改造中低产田的主要任务。采取综合节水措施,把节水农业作为一项革命性的措施来抓,全面普及渠道衬砌和小畦灌溉,积极推广喷、滴、渗灌等高新技术。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节水政策,调动各方面节水的积极性,重点抓好武威市高效节水示范县的建设,总结出一条节水经验,通过示范推广,把河西走廊建成干旱荒漠高效农业节水示范区。通过山区综合开发,把河东地区建成旱作农业“三水”(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齐抓高效利用示范区。同时,要加大高标准农田、高产出农田、高效益农田的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
二、切实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新的内涵和新的任务。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要大力支持中东部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战略,大力支持河西地区的荒漠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将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防风固沙林和农田林网建设、草地保护与建设作为重点,予以大力扶持。为全省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9.04%,提高到2010年的13.6%,为基本实现“山川秀美”做出贡献。
三、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一是扶持建设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150万亩优质饲料玉米、40万亩优质棉花、100万亩啤酒大麦、80万亩对外制种、200万亩优质蔬菜、100万亩优质牧草、40万亩优质瓜、50万亩中药材、20万亩葡萄等一批特色种植基地。二是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重点支持关山肉牛、河西优质肉用羊、瘦肉型猪等一批特色养殖基地建设。三是大力扶持以农副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坚持外向型、创名牌的原则,重点扶持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力大、产品档次高的优质专用面粉、玉米、洋芋淀粉、葡萄酒、啤酒原料、脱水蔬菜、番茄制品、瓜果饮料、草制品和肉奶加工等有特色、效益好的骨干龙头企业。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
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大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和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和繁育,积极采用农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型产业,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重点是下功夫抓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效益、新机制的原则,努力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组合,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与效益,探索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子。加强以科技、信息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市场流通等各类信息服务。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
五、吸引国内外力量参与甘肃农业综合开发
为了不失时机地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吸引国内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人才、资金和企业参与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甘肃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
在西部大开发中为加快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步伐,对利用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对投资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继承和有偿转让。对从事农林特色产品基地开发的企业,三年免征农林特产税,五年减半征收特产税;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企业,减至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按三年免征、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东部发达地区的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地方财政资金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投入,有偿资金部分到期回收后可以继续安排,鼓励长期滚动开发。
(二)人才引进政策
大力引进农业综合开发急需的科技、教育、管理等各类人才。引进人才既可专职,也可兼职;既可调入甘肃省长期工作,也可智力引进、技术入股、技术承包、聘请讲学、聘请顾问、短期招聘,不转人事关系,不限在甘工作时间,保证来去自由。
对立足甘肃省大宗农副土特产品的深加工,并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实现工业化生产的,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该产品开发研制单位或个人人民币50万元。
为奖励对甘肃省农业科技发展做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设立甘肃省科技功臣奖和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功臣奖的获得者,授予“甘肃省科技功臣”荣誉称号,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60万元。
(三)招商引资政策
坚持“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格局。特别是要鼓励农民群众自筹资金,投身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引导工商企业、科研单位、流通和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开发。积极参加各地举办的各种农业经济技术合作贸易洽谈会,招商会等活动,大力推介宣传甘肃农业,努力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每年的兰洽会等省内经贸交流形式,促进甘肃农业开发与国内外的合作、合资。加大农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出口创汇产品等领域的外资利用力度,加快对外开放。努力扩大借用国外贷款的规模,积极引导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对农业企业进行兼并、收购、参股,允许控股,增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数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互惠互利、优惠互补、共同发展”和符合甘肃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原则,通过互为市场、技术转让、嫁接改造、对口支援、联合开发等方式,进一步主动加强同东部沿海地区的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吸引东部地区参与甘肃农业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