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主要是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滞缓,农村劳动力资源过剩问题;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农产品销售环节不畅问题;科技服务体系没有形成网络,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过低问题;农村优势产业、产品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等等。这些阶段性和结构性矛盾,严重制约了财政增收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为此,财政部门必须调整工作思路,找准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的结合点,充分利用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作用,全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龙头企业、支柱产业、拳头产品的规模效益
目前,各地依托资源优势,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体系。但在县乡、乡镇之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还不够均衡。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些地方的优势产业、产品规模小,没能形成规模效益。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财政部门,应从财政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农业产业化予以支持,搞好服务,努力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完善利益机制,推动农业产业经营一体化。农业产业化是通过生产基地建设到产品的加工、销售实现最终效益的一体化经营,核心是利益机制。因此,要运用有效的利益机制来联接,以形成生产、加工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并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使产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成为互为促进、约束和联动的一体化经营。
第二、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产品优势。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科学合理地利用当地资源,通过对自然资源进行精深加工,真正提高产品质量,以优质产品带动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牵动龙头企业的发展。
第三、要理清思路,抓住重点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应当抓住当地的特点和优势,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对重点骨干企业、支柱产业、“拳头”产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其尽快形成规模,取得最大效益。同时,各乡镇应结合自己的实际,选出自己的重点,以形成县、乡各有重点、各具特色又避免重复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
第四、不断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尽快形成“基地十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在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发展一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带动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的发展,扩大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使其尽快形成网络。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解决粮经比例失调的问题
粮食与经济作物比例失调已经成为困扰农村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支农资金的调节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应扩大品种优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产、优质、高效类的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逐步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基地和畜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以“两个基地”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畜牧业、林业和水产养殖业。重点抓好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深加工,让农民尽快进入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形成以粮食生产为主线,经济作物发展为重点,农、林、水、畜各业并举的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村经济良性发展的新格局。
三、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价格,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出现“卖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以优质农产品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行情。财政部门应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扶持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乡镇农技站的作用,确保农业科研经费和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及时推广与普及,提高农产品的转化增值率;实施科农“联姻”战略,大力扶持农业科技“攻关”项目,搞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同时,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与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组成“互惠互利”经济共同体,使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四、建立开放式农村市场体系,形成农产品销售网络
农村市场网络体系发育不健全,是导致农产品“卖难”的主要症结。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加快农村市场建设作为支农工作的重要取向,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市场开发战略。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分批投入与重点支持相结合。在目前县乡财政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可采取分期分批式投入的方式,按轻重缓急程度,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对农村市场建设进行扶持,切忌“撒胡椒面”。二是“总量调剂”与“转向扶持”相结合。按公共财政的要求,适时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的取向,对财政支农支出进行总量调剂,在保证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按规定合理增长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农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比重。同时,逐步压缩生产性、竞争性经营领域的支农资金投入,把节省下来的资金转向用来扶持农村市场建设,力戒“流向失控”。三是存量盘活与增量注入相结合。在现阶段农村市场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盘活存量资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现有农村市场进行更新改造,既可相应减少增量注入,又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谨防国有资产流失。
五、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发挥财政部门的调控和管理职能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将逐步退出生产性、经营性竞争领域,转向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县乡财政部门要适时转变财政职能,把支持农村基础财源建设,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农村生产性竞争性经营领域的财源建设,应由市场来自动调节,资金来源渠道应以社会资金为主。因此,在资金投放方式上,财政部门要尽快走出财政支农资金“孤军奋战”的误区,多渠道筹集农村财源建设资金。既可采取“增、补、调”的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可采取“联、引、贷”的方式,吸纳社会其它资金。具体地说,“增”即增加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的投入,使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补”即上级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补助、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对贫困地区财源建设加以扶持。“调”即按规定适当调控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用于农村财源建设。“联”即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对农村小城镇建设等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进行开发性投资。“引”即通过制定财源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个人、单位、集体以参股、承包、无偿投入的方式,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吸纳社会闲散资金。
在财政支农过程中,财政部门的作用应当在两个方面予以体现。一是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通过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推动引导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明确哪些该政府出钱,哪些不该政府出钱,通过财政资金的投资方向,调节产业的结构和形成重点,并通过必要的科学合理的财税政策,刺激和引导骨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二是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作用。农业生产发展涉及面广,既涉及产业发展主体的农户、企业,也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这就需要政府来协调,而政府协调最有力度的就是财政。因此,各级财政应当积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规划、论证、审核批准,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及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今后应当明确,各地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如果没有财政部门参与论证审核,在资金上政府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凡是需要国家拿钱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都必须有财政的参与。财政部门应当注意各方面利益和权利的调节,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起到综合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