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7 作者:祝顺泉 (作者单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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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务管理是农业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综合开发面临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转变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和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上新台阶,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加快财务制度体系建设。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十多年来,对于财务制度的建设是比较重视的。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规范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加强资金的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角度看,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制度的建设还存在明显的滞后。一是制度的涵盖面不够宽。例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分配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几年农业综合开发在资金分配上也作了大的改进,部分采用了因素分配法,但是目前尚未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二是制度的内容不够具体、明细,不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如现行制度中虽然规定了财政资金3—5%用于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科技推广支出,但具体用途规定得不明细,导致这部分资金被...
财务管理是农业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综合开发面临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转变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和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上新台阶,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加快财务制度体系建设。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十多年来,对于财务制度的建设是比较重视的。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规范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加强资金的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角度看,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制度的建设还存在明显的滞后。一是制度的涵盖面不够宽。例如,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分配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几年农业综合开发在资金分配上也作了大的改进,部分采用了因素分配法,但是目前尚未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二是制度的内容不够具体、明细,不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如现行制度中虽然规定了财政资金3—5%用于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科技推广支出,但具体用途规定得不明细,导致这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不能根据发展变化的客观情况,对制度加以及时的补充和创新。例如,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是财政部门清理周转金后,惟一保留下来的财政有偿资金,体现了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再沿用老办法来管理这部分资金,而需要研究和制定规范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而这一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四是制度的系统性不强。特别突出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财务制度,造成各项财务规定比较分散,不利于会计核算和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难以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
加快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一定要有紧迫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事关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能不能持续、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尽管从目前看,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但要防患于未然。农业综合开发以项目管理为核心,资金跟着项目走,如果财务制度不从严要求,资金管理稍有松懈,再好的项目也容易造成失败。同时,加快财务制度建设也需要冷静的思考,进行通盘考虑。既要注重对现行制度的查漏补缺,逐步完善;更要着眼于将来,注重财务制度的创新和制度体系的建设。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分配办法》、《财政有偿资金委托贷款办法》,抓紧修订《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尽快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科学合理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筹集和分配运用资金是财务工作的重要职能,农业综合开发要适应自己的特点,做好这项工作。
筹集资金既要考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盘子做大,同时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一是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支持、保护农业发展,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性政策措施。按照现行政策,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由四块组成,即: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农行贷款和农民自筹资金。据初步统计,从1988年至1999年,共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8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1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18亿元,农行专项贷款147亿元,自筹资金278亿元。上述情况表明,财政资金作为政府的引导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起着关键的作用。为此,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国家一直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1配套,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要占70%以上。但是近年来,这项政策执行起来并不十分理想。有些省、区不能按1∶1的中央财政资金配套,地方财政资金中的省级配套比例也明显偏低。这既有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有一部分省区财力确实困难的问题,要分别不同的情况加以解决。如对地方财政配套比例问题,根据各省的财力状况,可适当降低西部地区的配套比例,适当调高沿海发达地区的配套比例;而对于地方配套资金中的省级财政配套问题,则一定要坚持省级财政拿大头。因为省级财政从总体上说,财力比较强,资金调控余地大。如果省级财政不拿大头,县级财政就更难以完成配套。二是要争取银行的资金。农行安排的专项贷款一直是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的组成部分,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金融体制进行了改革,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专项贷款将逐步被取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选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必须要注重经济效益,让银行主动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注入资金,同时可以考虑对部分项目采取财政贴息,把银行资金吸引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来。三是农民群众要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主体。从长远看,更应如此。但是,在现阶段,农民投入还要与他们的实际收入结合起来。以自筹资金而言,在较为富裕的地方,可以以资金投入为主;在相对贫困的地方,可以以物折资为主。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比较贫困的地区,都要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资金运用则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合理确定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的投资比例。根据区域布局的要求,切块下达给各省的资金,在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时,在保证总量继续保持70∶30比例不变的基础上,要区分沿海发达区、粮食主产区和西部生态脆弱区安排不同的比例。二是合理安排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的比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安排一定的有偿资金,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使资金能够滚动起来,使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同时能够加大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凡是直接经济效益好的项目,都要用有偿资金扶持。无偿资金应主要用于渠、涵、闸、路等公共设施的支出,以及需要重点扶持的科技措施投入。三是根据因素法安排财政资金,逐步打破和取消按基数法安排资金的做法。给一个地区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不仅要看当地农业开发的潜力,而且要看这个地方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同时还要把对资金的需求和安排资金的可能结合起来,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并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主要集中在项目竣工后的验收。由于这种检查是在事后,一是时过境迁不容易发现问题;二是即使发现了问题,由于“生米煮成熟饭”,既成事实,有时碍于情面,往往处理不力,很难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这种事后检查,搞得不好,容易形成验收检查年复一年,问题却依然如故的局面。
在新形势下,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固然要重视事后检查,但更要重视事前的控制以及执行中的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事前控制,主要是细化预算。项目的资金预算要细化到材料、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对于不合理的内容要坚决剔除。为此财务管理部门要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项目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
执行中的检查,要紧紧扣住预算,检查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支出是否合理,严格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事后检查,是监督检查的最后一道环节,需要认真总结这几年项目竣工验收的经验,使资金检查更有针对性。
资金监督检查要和制度完善和创新结合起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定要追根问底,找出深层原因,以便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堵塞漏洞。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形成良性循环。
资金监督检查要和奖惩措施结合起来。对资金管理好的要奖励,对资金管理差的要惩罚;问题严重的,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发现问题如果不能严肃处理,就不能教育人,就不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监督检查就会流于形式,最终也会断送农业综合开发的事业。
资金监督检查要把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结合起来。这几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对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
四、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基础工作是财务工作永恒的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目前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基础工作面临着“补课”和“创新”的双重任务。“补课”是指把过去的基础资料补起来。由于过去对财务基础工作不够重视,统计资料不全,综合分析材料缺乏,对研究问题,总结历史经验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要静下心来,把资料补起来。“创新”就是要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对资料要及时加以综合分析和运用,用数字说话,把资料用活,从中找出财务管理带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财务管理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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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