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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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抓财政监督的领导不是好领导
河北省常务副省长 丛福奎
审计部门成立以后,产生了一种偏见,认为监督是审计部门的事,使财政监督相对松懈、弱化了。实践证明,审计监督是不能完全代替财政监督的。财政监督在监督重点和监督形式上都与审计监督不同。财政监督要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前、中、后都进行监督,要贯穿于财政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其重点要放在事前和事中监督,主要着眼防患于未然。审计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主要着眼于查处存在问题。
财政监督既是财政自身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又是整个财政职能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在深化财政改革过程中,必须在改革预算管理和加强财政监督两个方面下功夫。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不抓财政监督,预算管理改革就可能泡汤。不抓财政监督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是糊涂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是不讲政治的领导。
我省推行预算管理改革,主要是为了按照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健全和强化财政职能,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和促进...
不抓财政监督的领导不是好领导
河北省常务副省长 丛福奎
审计部门成立以后,产生了一种偏见,认为监督是审计部门的事,使财政监督相对松懈、弱化了。实践证明,审计监督是不能完全代替财政监督的。财政监督在监督重点和监督形式上都与审计监督不同。财政监督要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前、中、后都进行监督,要贯穿于财政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其重点要放在事前和事中监督,主要着眼防患于未然。审计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主要着眼于查处存在问题。
财政监督既是财政自身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又是整个财政职能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在深化财政改革过程中,必须在改革预算管理和加强财政监督两个方面下功夫。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不抓财政监督,预算管理改革就可能泡汤。不抓财政监督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是糊涂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是不讲政治的领导。
我省推行预算管理改革,主要是为了按照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健全和强化财政职能,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和促进作用。通过改革要达到规范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理财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推进廉政建设。这次预算管理改革,就是要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而财政监督是预算管理三个基础环节中的重要一环。通过改革,财政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大大减少,使财政干部能够有精力和时间加强监督,有依据进行监督。
要认真处理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财政预算的编制是重要的起始环节,预算执行是预算全过程最关键的环节,预算监督是对前两个环节的保证,特别是对预算执行的保证,同时又寓于前两个环节的运行过程之中。财政部门要切实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把财政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认真执行预算,违反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制度的,必须严肃查处。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要搞好财政监督就要建立起和预算编制、执行相配套的财政监督机制。财政监督要做到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和财政管理全过程。财政内部要相互监督制约。
要转变监督的方式。财政部门要努力实现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注重并加强对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寓监督于管理之中,服务与监督并重。各经济管理部门不但要正确认识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监督,而且要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审计部门有责任对财政部门进行监督,要监督部门花好用好财政性资金。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监督台账,随时监测财政资金运行,纠正资金管理中出现的偏差。
要强化监督的手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充实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人员。要加大财政监督业务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各级各部门都要为监督工作撑腰作主,支持监督人员放手开展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监督责任,将监督职责明晰到责任单位,明晰到责任人。监督人员要依法办案,敢于坚持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不隐不瞒,依法惩处。要坚决杜绝查而不处、以罚代处,把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预算改革先行 财政监督跟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王加林
改革预算管理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的一项重大课题。其中,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作为预算管理运行新机制的重要环节和完善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已摆在我省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一项任务。
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财经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用的重要保障。多年来,财政工作普遍存在着重分配、轻监督的问题,财政监督缺位或不到位,履行财政职能不全面,造成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被挪用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执行财政制度不严格,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定期对账制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三是由于监督缺位,对财政干部、企业和部门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缺乏约束力,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不仅造成财政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也使许多干部在廉政问题上失足,教训非常深刻。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监督缺位和力度不够的问题,也有理财方法不科学的问题。预算改革后,把所有财政性资金科学、公正地分配到部门,细化到项目,这就从资金分配的源头上创造了防范腐败的条件,同时也使财政监督能够深入到资金使用的方方面面,为加大监督力度奠定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财政监督,是完善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是遏制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需要,是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需要。
要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首先是各级财政部门领导要重视,坚持“两手抓”。从整个财政工作来说,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从财政业务工作来说,要坚持一手抓预算分配,一手抓财政监督。绝不能一手软,一手硬。其次,要转变观念,增强监督责任意识。从财政部门来讲,财政监督不只是专职监督机构的事,而是各业务处室的共同职责;财政监督不能仅局限于预算内资金,还必须监督预算外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督;财政监督不能光是事后检查,要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核证的有机结合转变,实施全过程监督。今年年初,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运行新机制的要求,将监督职责具体划分到专职监督机构和各业务处室,随着省级机构改革,还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努力做到“统一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从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来讲,作为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负有加强部门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等方面的责任。第三,要建立一个涵盖财政性资金,体现全方位、全过程财政管理的监督机制,以确保财政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地运行。目前,我们正在谋划与预算改革相配套的财政监督机制,这个机制包括确定财政监督的原则,划分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监督责任,明确各自的监督内容、程序和方式方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等内容。第四,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办法,增强财经法纪约束力。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室积极适应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新的职责范围相继制定了一些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基础工作的制度办法,如建立部门预算管理档案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月报制度、签订专项资金使用责任协议等。今后要互相借鉴,不断完善,使这些制度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第五,要下气力抓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政监督队伍。省财政厅党组决定,举办三期厅机关干部财政监督知识培训班,目前已经举办了第一期。其目的是通过监督业务培训,使机关干部从不会监督到监督入门,到成为监督的行家里手,经过二三年努力,建设一支熟悉监督政策、熟练监督技能、严把监督关口的监督检查队伍,真正承担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的历史重任。第六,要树立“精品”意识,善于抓典型。省财政厅已经成立监督管理督导组,就财政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对各市进行督导,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剖析原因,从严处罚,并提出对策建议。对典型案例要敢于在全省通报,向社会曝光,增强财政监督的震慑力,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
构建新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河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
近一年来,我们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结合财政监督工作实际,对构建新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
财政监督应遵循的原则。我们认为,一是要坚持财政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综合性、层次性、连续性监督;二是要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各级财政和部门(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下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坚持实施监督检查与帮助整改建制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财政监督的效果。
应当划清地方各级财政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的监督责任。省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应主要负责对省直各部门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有效运用财政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财经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检查;对各市财政部门执行省对市预算管理体制,管理、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财政部门履行各自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实施再监督。省直各部门实施部门监督,应主要负责严格执行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本系统市直部门管理、使用财政资源的情况;对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和本系统市直部门执行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实施再监督。各市、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应主要负责对本级各部门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有效运用财政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下一级财政部门执行预算管理体制,管理、使用上级财政性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履行各自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实施再监督。
应当结合机构改革和处室职能转换,明确财政系统内设机构监督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按照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运行新机制的要求,我厅对部分业务处室进行了调整,重新界定了各处室的职责范围,并将省直115个一级预算会计单位的监管任务划分到有关业务处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财政厅内专职监督机构和各业务主管处室的监督职责及监督内容。并规定,财政监督处负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负责分管部门、分管业务的监督检查;各业务处室实施外部财政监督检查的年度计划要报送财政监督处汇总,发出的财政检查通知要会签财政监督处,监督检查进度情况要及时抄送财政监督处,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罚要商财政监督处提出意见。
规范财政检查程序,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方法。各业务处室要使用统一的财政检查通知书、财政检查报告等检查文书,增强依法监督、按章办事意识,规范监督行为,保证检查质量。在认真总结以往财政监督检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日常监督、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专门监督等监督方式,逐步推行了责任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月报、项目管理及效益反馈、监督情况定期分析报告、成立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等监督方法。
实行严格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除对违反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外,省财政厅规定:部门发生违反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重大问题,在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有同级财政部门监察、督导不力原因的,也要相应追究同级财政部门有关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部门所属单位发生违反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重大问题,在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有主管部门监察、督导不力原因的,财政部门要建议有关部门相应追究主管部门有关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加强基建项目审核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河北省财政厅基建处
一年多来,我们以国家和省里重点项目为重点,通过“自主申报,竞争委托”的方式,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委托审核了26个项目,总投资13.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1.3亿元,占86%),基本涵盖了近几年省财政投资的社会公益项目,已审结项目24个,审减资金1.3亿多元,审减率为15%。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原来的工程决算审核,一般都是事后监督。突出表现是建设单位片面追求“高标准、高档次、几十年不落后”,不管有没有资金来源,“单位先花钱,后逼财政认账”,工作十分被动。从1998年开始,我们积极探索预算审核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对那些新开工或有条件的在建项目,及时将概算转化为预算管理,对预算比原概算减少的投资部分,财政就不再拨款。
二是跟踪问效,防止“三超”。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全部实行了“投资分块控制,跟踪监管,变更审批”的办法,按照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性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提前进入,实行跟踪管理,同时派驻财务监理深入建设工地及时对工程进度、设计变更、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做到了如指掌,较好地控制了“三超”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是严格监管,规范运作。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除对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进行全面审核外,还要求社会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监理、财务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还要对超概原因和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分清责任,坚持“谁请客谁买单”的原则,对擅自超概的建设项目,谁的责任谁拿钱,财政一律不予负担。不但为规范管理创造条件,而且也有效地防止了“项目马拉松,投资无底洞”现象的发生。
实践表明,财政开展基建项目审核工作,不仅可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对建设项目进行规范管理,而且还可以堵塞漏洞,大量地节减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强化社保资金监督的几点做法
河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一)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依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逐月分析报告本部门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及单位其他资金收支执行进度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本部门财务运行是否规范、合理,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月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正常经费,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二是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三是基建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二)强化专项监督,建立专项资金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对部门预算中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类,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对一般性的、金额较小的项目,实行签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协议书办法。拨款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方签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协议书,明确资金用途,确定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质量、项目预期效益及项目资金量等情况。三是对金额较大,形成资产并产生效益的项目,实行项目效益管理,签定项目效益协议书,确定项目投资额、资金来源、预期效益和生效时间等,并实行项目监督,对项目投资建设、效益期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强化监督手段,建立社会保障财务信息网络。目前我们正抓紧研究与各分管厅局计财处、主要业务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省直各大定点医院实现微机联网,通过建立社会保障财务信息网络,达到财务信息共享,“登陆”联网部门,实行资料网上传递、网上报表、网上查账等,及时了解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建资金使用情况等,实现对部门财务的网络监管。
(四)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财务监督工作中,财政和部门是一对矛盾体,简单生硬地监督往往会激化矛盾,反而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监督成为业务处室工作重点,做好监督工作,首先要增强为部门服务的意识,以搞好服务的姿态和部门打交道,在服务中体现监督,来达到财政监督管理的目的。在编制年度预算过程中,我们多次走访分管部门,了解预算编制情况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与部门一道分析论证有关项目。批复部门预算后,及时走访部门,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这样在强化服务的过程中,与部门沟通了情况,达到监督的目的。
(五)强化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监督水平。一是建立民政、卫生、劳动等经费的专项资金台账;二是建立财务监督基础资料档案。摸清单位的机构人员底数、部门及直属单位账户底数、部门预算外和其他收入底数、基本建设底数、部门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底数等,设置统一的表格,建立起规范的部门基本情况监督档案。三是归总社会保障政策和基础情况,编撰社会保障财务工作实用手册。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使财政干部清楚的掌握有关政策和分管单位的底数,努力做到“一口清、问不倒、活字典、数据库”,提高财政监督水平。
坚持内部审计给你一个清白
涿州市财政局
今年第一季度的监督检查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这是多年坚持内部审计制度的可喜成果。我局是从1996年推出内部审计制度的,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科室日常业务及工作调动、任期届满、免职、离退休及轮岗的副股级以上干部,审计的范围是局机关内部10个科室和4个所属事业单位。对审计的内容、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规范科室行为,是我们进行内部审计的第一步。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共32条,为全局财务管理规范化打下良好基础。如:制度规定,各业务科室发生的收费收入应由主管科室开票,钱物交财务室并统一缴入国库或交专户。按制度整顿后撤销账户18个,清理入库资金6万元,上缴财政专户78万元,从而克服了多头开户和资金支配分散的弊病。
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是我们进行内部审计的重要环节。对社会关注的“社会保障资金”、“再就业资金”、“世行贷款”等专项资金跟踪监控,防止应拨不拨、专款不专用的现象发生;调查核实周转金、世行贷款的偿还情况,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专项资金实行科长与局长签责任状、一年两次内部审计和自查表格跟踪问效,三管齐下,加强了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防止了问题的发生。
在财政局内部支出的审计中,做到监督跟着资金走。对部分票据不规范、支出明细划分不清的细小问题也要限期整改。
在审计、监督个人业绩过程中,内审人员的工作得到了好评。3年来共进行离任审计18人次,编写审计报告56篇。有一位离任干部发自内心地说:辛苦工作一辈子,能够给你一个清白,内部审计很有必要,好。
八个人 五千万
邯郸市财政监督稽查局
我局在去年的财政监督检查中,增加财政收入5000多万元,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市领导竖起大拇指赞道:“八个人,五千万”。
(一)开展省级收入专项检查,提高征缴质量。去年4-6月份,河北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了省级收入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亲自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省属单位、税务、国库等部门的多方协助下,经过财政监督部门2个多月的认真检查,完成了检查任务。与此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安排,邯郸市财政监督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到承德市开展了省级收入专项检查。整个检查阶段共上缴省级收入3680.97万元,完成了省财政厅委托的检查任务。
(二)开展市级收入专项检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为理顺分税制财政运行机制,我局于1999年9-11月份开展了市级财政收入专项检查工作。为搞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和人行邯郸市支行联合发文,对检查相关环节予以明确,成立了领导协调小组。为熟悉掌握有关规章制度,我局编写了《邯郸市市级预算收入法规制度汇编》,收集了有关分税制财政体制、各项税收划分等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供检查人员学习参照,还专门请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同志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这项检查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核对每笔账务处理及税款的缴库级次,对用完税证征收的税款,集中到税务部门核对入库级次。同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善规章制度,把管理与监督融为一体。经过2个多月的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延伸检查单位1730户,增加市级财政收入1336.865万元。其中:补交财政收入395.265万元,纠正混库941.6万元;更正了大量税收混库现象,纠正了截留、挪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问题,完善了分税制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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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