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宁夏灵武市经过多方努力,共争取到供暖、供水、城市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债转贷专项资金5 000万元,为了管好用好国债专项资金,灵武市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纪检、监察、财政、计委、审计、城建等部门组成的市政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坚持国债资金的使用须过“三关口”,坚决杜绝闲置、挪用、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是严守项目建设管理关。项目管理组下设四个小组。综合计划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在施工中项目的进度、进展情况及下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报审报批工作;施工组要高效率、快节奏、保质保量地做好工程的建设工作;采购组严格按照既节约资金又保证质量的要求,认真做好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大宗材料的采购工作;质检组要做好项目建设中各种质量数据的检测、报告工作。
二是严守项目资金管理关。按照国债资金管理的要求,由市财政设专户、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核算、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资金的拨付,实行项目负责人、财政、计委、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联签责任制管理。
三是严守项目纪检监察审计关。项目管理组全权负责国债资金项目的计划、招标、投标、资金使用、项目预决算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行使事前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