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是个多山区、多民族的落后省份。全省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山区占94%。全省居住着26个民族,414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3%。
云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省128个县(市、区)1994年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就有73个,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12.2%。1994年以来,云南省扶贫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省已较大幅度地缓解了农村贫困现象。1994—1998年全省累计脱贫428万人,贫困人口从1994年的783万下降到1998年的355万;全省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94年的19.7%下降到1998年的10.5%。73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5年的459元增加到1998年的784.9元,农民人均产粮由316.5公斤增加到346.14公斤。通过考核验收,全省先后有14个县、143个乡提前或如期解决了温饱。云南省在扶贫攻坚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
1994年,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结合云南的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1995年,省委、省政府又作出了《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基本脱贫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扶贫攻坚的形势任务、指导思想和目标,对2000年基本解决农村贫困群众温饱问题提出了明确...
云南是个多山区、多民族的落后省份。全省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山区占94%。全省居住着26个民族,414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3%。
云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省128个县(市、区)1994年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就有73个,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12.2%。1994年以来,云南省扶贫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省已较大幅度地缓解了农村贫困现象。1994—1998年全省累计脱贫428万人,贫困人口从1994年的783万下降到1998年的355万;全省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94年的19.7%下降到1998年的10.5%。73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5年的459元增加到1998年的784.9元,农民人均产粮由316.5公斤增加到346.14公斤。通过考核验收,全省先后有14个县、143个乡提前或如期解决了温饱。云南省在扶贫攻坚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
1994年,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结合云南的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1995年,省委、省政府又作出了《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基本脱贫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扶贫攻坚的形势任务、指导思想和目标,对2000年基本解决农村贫困群众温饱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坚持区域扶贫与扶贫到户相结合,以扶贫到户为主,坚持开发扶贫等扶贫攻坚方式。把集中了全省80%以上贫困人口的506个贫困乡作为扶贫攻坚乡,实施重点攻坚;实行省、地、县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层层签订了扶贫攻坚目标责任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按责任状提前和如期解决温饱的贫困县、攻坚乡,经考核验收后,省财政专项安排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有效地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
(二)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增强脱贫后劲。
省委、省政府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确保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1996—1998年,全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6亿元,超过了1995年以前10年扶贫资金总和,其中仅省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就达11.54亿元,是同期中央分配云南财政扶贫资金13.1亿元的87.9%。在资金投向上,紧紧围绕解决温饱,集中力量,在506个重点扶贫攻坚乡实施改土、治水、办电、通路、绿色五大基础设施工程,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扶贫攻坚资金“上山下乡”难的问题。三年以来,在贫困地区累计建成基本农田地331万亩,水浇地129万亩,解决了264.4万人、217.7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改建经济干线4000公里,新增乡村公路1.6万公里。全省行政村通公路率达92.45%,通电率达91.5%,通话率达95%,73个贫困县人均基本农田和户均经济林面积分别达0.73亩和0.26亩。
(三)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扶贫攻坚路子。
1.因地制宜,实行异地扶贫开发。云南贫困人口中,有50万人居住在已丧失生存条件的地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实施异地扶贫是唯一的选择。1997年以来,先后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亿元,扶贫专项贷款0.5亿元,在全省8个县建立了11个异地试点区。共转移安置特困农民3.4万人,8000余户;建盖简易住房24.8万平方米,解决了搬迁农户的安居问题;大多数转移农户基本是一年安居,两年解决温饱。
2.突出扶贫到户,大力推行小额信贷扶贫。1997年,安排1000万元在25个县开展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1998年加大了实施力度,全省投入小额信贷扶贫资金3.6444亿元,实施范围从25个试点乡扩大到113个县,覆盖全省321个攻坚乡、16103个自然村,使269917户农户获得资金扶持,周期还款率达97.8%。小额信贷促进了贫困地区生产和经济发展,促进了贫困农民的增产增收,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扶贫。一是围绕《九五农业发展纲要》所确定的12项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以人为本,认真组织实施百万人培训和推广百万项农业科技项目的“双百”计划,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文化科技素质,培养一批脱贫示范人。二是从1997年起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高寒山区和南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项目。共实施科技推广项目320项,覆盖667个乡(镇),94060户贫困农民。其中51个贫困县的268个攻坚乡实施地膜玉米温饱工程100万亩,每亩增产137公斤;南部14个贫困县推广陆稻科技扶贫项目60.9万亩,每亩增产48公斤。三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了畜牧业扶贫工程和名特优稀工程。1997年投入4132万元,1998年又投入7245万元,在全省50个贫困县,100个攻坚乡(镇)中实施,共扶持养殖示范户35500户,户均增加畜牧业收入1239.9元,人均畜牧业收入达到197元。同时安排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23个名特优稀新种养项目,对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培植新经济增长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1.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下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
2.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1999年又实行《异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报账制试行办法》,强化了对资金投向的监控。
3.在地、县、乡财政部门开设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的同时,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年度审计检查制度,对扶贫资金效益指标进行认真考核;对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即曝光通报。
这些措施,对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为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