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一直是各级财政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一个薄弱环节。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在总结历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针对这一问题,研究提出一个全新的支付控制方法—专项列举控制法,并将其贯穿使用于预算编制、支付控制和绩效考评等环节,有效地区分了容易混淆在专项经费中的基本经费支出,使“专项不专”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
应运而生的列举控制法
2005年,开发区财政开始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预算编制进一步精化细化,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单位没有支配权;对于公用经费,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性质、规模确定定额包干标准,公务费和一般业务费按人员定额,汽车燃修费按车编定额。预算单位在遵循“定额使用,不得超支”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对公用经费拥有独立的支配权。财政部门制定系统的包干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公用经费年终结余可以核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奖励和福利,一定比例财政收回,一定比例结余下年使用,预算单位在该办法的激励下将主动节约资金。但是,该办法同时也助长了预算单位为节约包干经费而将应该由包干经费列支的内容想方设法在专项中列支。
此外,预算编制改革通过几年的实践,出现一些相对容易混淆的经费类型,比如设备购置费、招待费和差旅费等。这些费用很难在支付时划分是基本支出还是专项支出。比如某单位安排专项预算组织企业高管参加管理创新培训差旅费与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差旅费之间的界定;某单位安排专项预算用于政策处理接待费与正常接待经费之间的界定等。
为了有效解决预算单位将应由公用包干经费列支的内容挤占专项资金,在专项预算编制过程中,开发区财政开始提出全新的列举控制法并加以应用,以列举控制项作为项目信息的重点控制内容,控制项主要涉及接待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
列举控制法在支出控制中的运用
列举控制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支付控制和绩效考评环节,能够严格控制容易在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中混淆的接待费、差旅费及设备购置费。
在预算编制环节,预算单位在专项项目预算细化编制的前提下增设列举控制项目,填报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项:控制项目名称、申请数、审核数、审批数及备注项(见表一)。


在支付环节,对预算单位提请支付的费用,支付中心会计在新的财政管理软件中,先确定项目类型,再确定相应的细化项目后,就可以查看到该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费用项目若是列举控制项目,系统将自动弹出列举控制项窗口,中心会计按照控制要求,在有审批指标并且指标有结余的前提下,审核相关附件及审批手续后,录入支付凭证,中心审核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将资金支付给相关报销人和商品劳务供应商。
在绩效考评环节,对列举控制的项目支出产生的效益比照年初的项目预期目标进行考评。绩效考核小组依托项目信息库项目支付明细数据,列举控制项支付明细数据,考核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绩效考评指标等对项目支出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级,评级分数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从严审批效果显著
自从实行列举控制法以后,预算编制时,需要填报列举控制项的明细内容,预算单位在主观上更加合理安排资金,财政部门预算审批时,同样也从严审批,这都使得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如某局管理创新科技培训考察费2006年指标10万元,支出6.8万元;2007年指标9万元,支出7.5万元;2008年指标3万元,支出1.1元万。2008年使用列举控制方法后,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自觉少申报考察费预算,考察经费严格控制后,预算单位谨慎确定考察项目,有指标有结余的情况也不安排与管理创新科技项目无关的考察。与上年未使用列举控制方法时的考察资金使用情况相比较,预算单位在观念上大有转变。
从下表(表二),2005年至2008年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接待费和设备购置费支出总额比较分析表中就可直观地看到列举控制法所产生的效果。在2008年使用列举控制法后,列举控制项费用保持原有支出水平或下降,财政专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