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城镇非从业居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矛盾日益凸显出来。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2007年,国务院决定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来看,开局良好,试点城市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参保居民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制度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人,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人,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2008年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国务院决定将试点扩大到全国50%以上城市,到年底居民参保率也要达到50%左右,2007年已经开展试点的88个城市居民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因此,一定要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吸纳并引导居民自愿参保、连续参保,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来说,在扩大试点过程中,财政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职责:
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合理确定筹资标准。无论是从城镇居民家庭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医疗保障待遇...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城镇非从业居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矛盾日益凸显出来。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2007年,国务院决定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来看,开局良好,试点城市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参保居民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制度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人,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人,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2008年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国务院决定将试点扩大到全国50%以上城市,到年底居民参保率也要达到50%左右,2007年已经开展试点的88个城市居民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因此,一定要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吸纳并引导居民自愿参保、连续参保,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来说,在扩大试点过程中,财政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职责:
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合理确定筹资标准。无论是从城镇居民家庭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医疗保障待遇增长的不可逆性等方面来看,还是考虑到试点工作平稳起步的客观要求,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不能把筹资水平定得过高。从现实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都没有就业,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医疗消费期望值相对职工来说略低一些,相对农民来说略高一些。而且,新的制度安排如果起步水平过高,既会加大城镇居民和财政的当期支出负担,也会人为扩大城乡差距,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因此,各地要坚持低水平起步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家庭、财政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今后,可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再一步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二是加大政府补助力度,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城镇非从业居民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务院决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除了家庭缴费外,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把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中央、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比例和补助范围,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这既是保证试点工作平稳起步的物质基础,也是政府调整卫生投入方向、增加医疗保障投入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具体体现。
三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补偿标准的确定,既要保障居民合理的基本医疗支出需求,又要考虑基金适当留有结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
四是本着瞻前顾后、协调平衡的原则,做好与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各地要从长计议,注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在筹资水平、保障标准、补助对象的确定等方面要统筹考虑几项制度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平衡,有条件的地区应进一步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