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审核是辽宁省抚顺市着力推进的改革新举措,是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完善和补充。目前,全市322个预算单位全面实现了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审核,有效地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行为,初步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的目标。
改革的背景
抚顺市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在资金缴拨程序上解决了过去财政性资金层层转拨、流经环节多、分散沉淀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强化了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的快速传递功能。但在实际操作中,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环节仍暴露出很多缺陷,资金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是个别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不规范,开支标准不统一,阻碍了财政资金作用的有效发挥,出现了苦乐不均。二是部门和单位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由于措施不到位,使用不当,政府资金闲置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比较严重。三是在现行财政性资金管理体制下,财政资金在单位自行支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只能通过会计账簿和报表进行事后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在财政资金分散管理模式下,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五是由于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分工不同,占有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份额不等,发放福利、补贴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部门、单位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在争资金、比福利水平上。
为解决上述问题,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有效运行,2006年12月,抚顺市开始实施财政性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授权支付业务和预算单位特设账户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审核。预算单位在发生支出业务时,首先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之后到新成立的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中心审核,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中心按照部门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预算单位上报的授权支付和特设账户资金的支出业务。即:支付审核中心在商业银行支付资金前,对预算单位的支出事项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各项支出予以确认,银行据此及时办理款项支付。
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纳入审核的单位及资金范围。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均列入支付审核范围,其资金范围包括:上年结转的拨入经费结余、专项基金结余、当年上级拨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安排的支出、当年预算安排及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事业收入支出。重点包括:授权支付和特设账户的支出。
二是实行“三个不变”的原则,即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预算仍以各单位为主体编报,由市财政部门核准、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安排使用;资金使用主体不变,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属各单位;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不变,单位的各项收支仍由各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有完全责任。
三是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的银行账户管理的基础上,财政部门统一为预算单位设立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账户,分别核算不同的业务,以减少预算单位多头开户给资金管理带来的弊病。
四是调整完善财政职能,实行预算编制和执行审核相分离。将市财政局原预算国库处分为预算处和国库处,国库处负责对财政资金的调度、划拨、核算、管理和监督。国库处下设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负责部门预算资金的直接和授权支付,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中心负责集中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账户的资金使用。为便于财政资金集中审核,建立了集中支付审核服务大厅,预算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服务大厅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阶段性成果
实施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审核以来,抚顺市建立了财政资金管理的新模式,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形成了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约、有效监督的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形成了新的监督机制,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的目标。通过改革,成立了财政资金支付审核中心这一相对独立的管理部门,制定了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构建了新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规范了财政资金收支行为,降低了行政成本。在工作中,审核中心严把凭证审核关、支出标准关。截至2007年3月末,共受理审核业务12075笔,审核各类资金2亿元;拒付预算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津贴补贴支出不规范等违规支出事项128笔、拒付金额247万元,堵住了预算单位潜在的违规支出。
三是构筑了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通过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审核中心、预算单位的管理职责和相互关系,使集中审核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从制度上和源头上规范了财政资金支出行为,形成规范、安全、高效运作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
四是促进各项财政改革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整体合力。近年来,抚顺市围绕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目标,先后实施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分离、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对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财政资金管理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施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审核后,审核中心以部门预算为依托,从严审核财政支出;以政府采购计划为依据,从严控制政府购买行为;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原则,从严监管行政事业单位收入;以会计基础规范化为要求,从严管理会计核算业务,从而将一系列财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联动,发挥了改革的整体效能。
五是加强了财务管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改革前,单位支出标准执行不一致,会计科目设置使用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比较突出。改革后,审核中心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单位各项支出,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使会计信息质量大为提高。
六是促进政府工作作风转变,有效改善了发展环境。通过集中审核财政性资金,逐步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开支标准,单位不再为福利东奔西跑,能够集中精力想大事、抓大事、谋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改善了全市的投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 方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