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安徽省在金寨、无为、繁昌、桐城等10个县(市)开展“村村通”道路建设试点。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基本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实现“村村通”。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市两级,其中省财政每公里补助10万元,市财政每公里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村村通”路面结构层建设。路面结构层以下部分则由县、乡(镇)、村三级负担。
铜陵市“村村通”建设于2005年9月启动,当年建设完成70公里,2006年完成250公里,其余将在2007年全部完工。根据全市各地提供的情况和从实地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铜陵市“村村通”道路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路网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公路“通达率”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难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市级补助资金基本能够及时到位,但省级资金到位进度滞后。2006年上半年全市“村村通”道路建设已达200公里,省级补助资金应为2000万元,但没有到位。主要是因为工程进度上报与省拨款安排有一定时间差,同时铜陵市“村村通”建设周期只有3年,而省规划周期是5年,超出省安排的序时进度。由于县、乡财政困难,资金调度紧张,造成了承包单位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既影响了工程进度,也有可能危及到工程质量。
二是资金不足。省、市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路面建设,但路面以下部分建设任务由县(区)财政承担,并且在路基建设完工通过验收,进入路面结构层施工后,省市资金才能到位,这还不包括工程设计费、监理费以及拆迁征地补偿费用。加上铜陵的洲圩区多、山区多,有的路段确实需要加厚、加宽,工程建设成本加大,县乡要承担相当多的建设成本,再加上物价上涨,人工和材料费用增加,资金来源严重匮乏。
三是地区间建设进度不均衡。“村村通”工程能让老百姓直接受益,得到老百姓广泛支持和积极拥护,但由于各地路况及财力差异等原因,乡(镇)间甚至乡(镇)内建设进度不均衡。财力状况好的乡(镇)和行政村建设进度较好,反之则较慢;平原地区以及原有基础较好路段的地区,建设进度较快,而山区以及那些路况较差的地方则进度较慢。
四是GPS测定的里程和路线与“村村通”道路建设需求有一定矛盾。省对“村村通”建设的路段范围是村部到村部的测量距离,并经GPS定位测定,补助标准也按测量结果,但“村村通”规划建设应当与“农村公路网络、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需要”等相结合,因此,实际建设与GPS测量有一定出入。
五是养护缺位。由于处于建设初期,道路养护问题还不突出,因此,道路养护政策、责任、资金来源等还没有明确,养护人员没有到位,养护工作缺失。
“村村通”道路建设,是一项让亿万农民直接受益、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全力支持。因此各级财政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倍努力,扎实工作,实现“村村通”道路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是整合“三农”资金,加快“村村通”道路建设。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投向“三农”的主要范围应当是为全体农民服务,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因此,财政“三农”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部分用于对实际贫困家庭的补助、减少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但是,由于这些资金种类繁多,运用分散,不能达到较好的规模效益和很好的引导功能,对解决农民贫困和农村发展收效甚微。因此,在目前县、乡两级政府十分困难,难以挤出资金投资于经济建设的情况下,不如集中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为农村与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和基础条件,让广大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通过辛勤劳动致富奔小康。
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目前,省级“村村通”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受诸多环节的影响与制约,如计划安排、审批环节、审批手续等等,每笔资金的拨付往往要历经数月之久。为此,省财政应按照各地实际工程进度,简化审批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地区建立专项补助资金。由于全省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均衡,特别是“村村通”道路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县、乡财政较为困难,建议省财政在高速公路建设的存量、增量中或者是在高速公路的收费中适当挤出一些资金,建立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对困难地区或投资成本较高的农村地区的专项补助,实行全省统筹,分块安排,保证“村村通”道路建设的质量,支持各地“村村通”建设均衡发展。

四是适当调整道路建设路线。目前的“村村通”线路选择,主要依据是GPS定位测量,省级验收和补助款项也以此为依据,容易把GPS教条化。应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村村通”道路建设路线,修老百姓想修之路、实用之路。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设计好方便可行的错车道,并对重点路段加宽加厚,省级要据实验收,增加补助。另外,把“村村通”规划建设做细做长,逐步向“自然通”、“户户通”推进,不断推动“村村通”向纵深发展。
五是安排维护资金,建立维护管理机制。目前全省尚未制订出统一的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办法,根据分级养护的原则,农村道路的养护责任在地方,特别是乡、村一级。据初步测算,目前,县道每年每公里养护费用在1.5万元左右,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500元。但是由于乡、村筹资能力有限,且省级又对地方养路费的征收部分参与分成,因此“村村通”道路的养护经费需省市两级统筹安排,或者实行省、市、县三级公担,具体管理责任可以由县(区)交通部门或乡(镇)交通站(所)承担。只有安排好维护资金,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办法,才能延长“村村通”道路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出“村村通”道路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有的功效。
责任编辑 石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