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税收制度,是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和税收政策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物质保障的重要手段和政策支撑。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收支工作,不断提高理财治税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优质的公共服务。
努力做好财税工作,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和财力支撑
1.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财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有赖于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国际发展经验表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阶段,对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成长来说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在这一时期,快速发展的各种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处理得当就能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但这一时期,往往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突出、瓶颈约束加剧的时期,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经济徘徊不前。以目前浙江的情况为例,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正处于“黄金发展期”与“问题多发期”,加快“腾笼换鸟”,提升产业结构和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所谓“腾笼换鸟”,就是结合浙江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腾出空间,换好“三只鸟”:一是少搞些一般的加工工业,多搞些现代服务业和有优势的传统服务业;二是在第二产业中,把低端的有序地放出去,把高端的引进来,发展起来;三是把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留下来、引进来,在适当的时候把中间的生产环节换出去。这个机遇抓住了,浙江就能奠定经济强省的地位,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因此,今后浙江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早转变早主动。
2.着力促进财税收入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一是掌握税收信息、税收潜力和新的增长点,建立税源信息系统,加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的重点由进度分析、一般性的增减原因分析向更加注重较深层次的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和专题分析转变,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税收和税源状况,通过税负分析、弹性分析和税源分析,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创新收入征管方法。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主体税种还是小税种、税收收入还是非税收入,都要不断创新征管方式,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提高征管水平。三是增强全省调控能力。准确把握经济与财政税收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按照“审时度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的原则把握好税收政策、税收征管以及财源建设的方向和尺度,完成收入任务,增强调控能力。财政要统盘考虑国、地税收入和非税收入,地税要统筹地方税、共享税及非税收入,使财政、地税工作不断协调发展。
3.着力保障财政支出向“三最”倾斜。各级政府要将新增财力的2/3以上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文化建设等方面;支出安排要体现“普惠”原则,并坚持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低收入人群倾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之一是解决好“三农”问题,因此,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保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并逐步加大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政策,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推进浙江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和完善农村卫生事业财政保障机制,筹措安排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逐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建设,不断加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筹措落实财政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逐步完善财政生态补偿办法,着力推进“生态浙江”建设。合理安排预算,将基层统战工作必要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政法机关的办案经费,为行政政法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平安浙江”、“法制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经费保障。落实宣传文化“八项工程”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浙江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着力防范财政风险特别是债务风险。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政府性债务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审批制度,新增举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负债率、债务率两项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并至少按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的3%提取偿债准备金。达不到要求的市、县,省里应采取强制措施:一是收入上交的市、县,当年增收部分增加上交5%;二是省财政困难补助和奖励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挂钩的县,从补助中拿出5%,统一由省帮助市、县指令性建立偿债准备金。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依法理财治税能力
一是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政府理财的法制化和程序化;强化财政监督,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检查、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是规范收支。如果公共财政不是法治的、透明的、管理科学规范的,就无法保证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公共性,税收不规范,尤其是优惠政策不科学、合理,纳税人就会感觉不公平,也就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更谈不上和谐。因此,要继续深化财政地税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市场经济的科学规范透明的财政地税管理制度。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做大财政蛋糕和强化支出管理的积极性;第二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使有限的财政资源在不同部门或公共领域之间进行最优化的配置;第三要积极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第四要完善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第五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金财工程”和税收信息化建设。
三是提高效率。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模式,在明确公共财政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的方向和领域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有效选择资金分配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率。依法征税,严格管理,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各尽所能”、平等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保持发扬和谐的税企关系,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使税收成本不断下降,提高征税效率。科学规划机关内部的工作流程,在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提高公文质量上多下功夫,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保证机关运行的高效和谐。
四是改进作风、改善服务。让财税岗位上的干部职工真正为党和政府着想,为人民群众着想,为纳税人着想,为经济发展、整个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着想,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使服务成为一种习惯,促进财政地税部门内部以及财政地税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和谐互动。
五是不断增强内部亲和力和凝聚力,创建和谐财税机关。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保持“谦虚、务实、协调”的工作作风,“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做人”,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坚持正面抓、抓正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之外“走近书桌、走近球桌、走近自然,远离酒桌、远离牌桌、远离尘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领导干部不但要叫响“向我看齐”,带头执行好,还要教育引导好干部,带好队伍。要言传身教,引导干部在名利权位面前心胸宽一点、眼界宽一点、心态好一点,常怀感恩之心,总有知足之乐;对干部职工一要真诚关心,二要严格要求,增强亲和力和凝聚力,成就和谐机关、和谐处室、和谐的人和心。
(作者为浙江省财政厅厅长)
责任编辑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