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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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公共教育向困难群体倾斜
近年来,北京市逐步加大教育投入,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并突出向困难群体倾斜,不断完善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体系,开辟了一条绿色求学通道。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实行了“三免一补”。对10个远郊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近郊区“低保户”学生免交杂费;对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及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学生免交教科书费;对进京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对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山区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工读学校学生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助;对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农村户籍的住宿生、工读学校的住宿生、城乡低保家庭的住宿生免交寄宿费,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伙食补助。截止2006年底,全市累计投入9.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补助。
2005年起,实施普通高中人民助学制度。在国家举办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享受人民助学金。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享受甲等人民助学金,即每人每月100元,...
北京市:公共教育向困难群体倾斜
近年来,北京市逐步加大教育投入,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并突出向困难群体倾斜,不断完善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体系,开辟了一条绿色求学通道。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实行了“三免一补”。对10个远郊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近郊区“低保户”学生免交杂费;对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及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学生免交教科书费;对进京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对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山区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工读学校学生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助;对10个远郊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农村户籍的住宿生、工读学校的住宿生、城乡低保家庭的住宿生免交寄宿费,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伙食补助。截止2006年底,全市累计投入9.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补助。
2005年起,实施普通高中人民助学制度。在国家举办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享受人民助学金。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享受甲等人民助学金,即每人每月100元,并免交学费,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家庭经济情况略高于享受甲等人民助学金范围的学生享受乙等人民助学金,每人每月60元。
2006年起,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及临时性困难补助三种形式: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学生享受甲等助学金,免交学费(最高免2200元),每人每年可获得生活、学习补助1000元;其他不能享受低保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
(于洁)
江西省: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
2007年1月,江西省实现财政总收入59.56亿元,同比增长34.59%,地方财政收入实现34.22亿元,同比增长30.89%,增幅双双超过30%,实现“开门红”。
受去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拉动,今年首月江西省税收收入增势迅猛,共完成52.96亿元,增幅达到40.45%,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72.8%,增值税增长57.31%。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8.9%,比去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各地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是财政增收的又一“亮点”。11个设区市中有8个首月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30%,其中九江市、抚州市增幅超过40%。 (万丰 谢宗博)
青海省:加强资金监管取得积极成效
2006年,青海省财政加强资金监管,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对州县财政管理的奖惩制度;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财务总监和生态移民土地购置费等管理制度;加强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建立综合补贴“一卡通”发放机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省级招标委派和专家封闭评审论证制,利用信息网络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监测,强化农发项目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二是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监督范围。全省共选择了81个项目进行财政专项绩效监督试点,比上年增加项目53个,涉及资金近3亿元。三是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重点对财政支农扶贫、社会保障、省对下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评审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拓宽,全年审减和节约资金1.3亿元。五是在完成管办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施了全省联动、协议供货制度,全年完成采购计划5.35亿元,比上年增长62%,节约资金3100万元。 (刘怀文)
新疆:大力解决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国家的审查。“十一五”期间,新疆在国家的支持下将投资16亿元,彻底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新疆已解决了900多万农牧民的饮水困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完成了近300项集中供水工程,让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带的近百万团场职工摆脱了“水荒”。2007年,新疆将投资2.7亿元用于农牧区饮水工程建设,预计有60万农牧民能吃上“放心水”。 (本刊通讯员)
山西浮山: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
山西省浮山县财政部门始终把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首要任务和投入重点,三年来累计完成总投资1200多万元,涉及2个乡(镇)16个村委会。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85万亩、改良土壤1.35万亩、造林3400亩及节水示范项目1.2万亩;新修防渗渠道12公里、铺设地下节水管道78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架输变电线路8.1公里、修机耕路24.9公里,新增机耕面积1.8万亩。项目区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47元,比2004年的2134元增加1913元。 (郭中 陈强 段朝辉)
江苏淮阴:“公务用车”亮明身份
为了规范公务用车,防止公车私用,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为全区644辆公务用车统一贴上“淮阴公务车”标识,公开标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强对各单位交通费用的管理,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故意遮挡、撕毁标识的,责令及时补贴;对公车私用的,一经发现,一律公开曝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马冬梅 隽国)
浙江永康:扶持种桑养蚕发展效益农业
浙江省永康市近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全市范围内水源保护区、山区抛荒地等适宜区域连片种桑养蚕的村进行扶持:新种植和扩大种植的桑园每株桑苗补贴0.30元;普通蚕种每张补贴30元,雄蚕、彩色茧等新型蚕种每张补贴50元;建设连栋大棚补助90元/平方米,一般大棚4000元/亩。此外,对同时符合下列两项以上条件的蚕桑专业村给予1至3万元奖励:桑园面积200亩以上并管理成林;养蚕户数占全村总户数25%以上;年饲养量100张以上,全年平均每张产蚕40公斤以上;全村平均亩桑产蚕80公斤以上。还将每年选择3至5个具有一定种养规模、管理水平先进、对周边农户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蚕桑大户给予奖励。 (应建武)
福建龙海:财政扶持就业再就业
2006年,福建省龙海市按照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要求,大力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了就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共拨付劳动就业资金342万元,确保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实现新增就业人数7949人,扶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45人。拨付29万元,开展各种类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15期计5044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7期计1575人,实现转移就业9024人,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拨付再就业培训资金31万元,支持劳动部门举办培训班45期,为1841名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和再就业提供免费培训。支付社会保险补助53万元,接续社保关系服务1100人;拨付职业介绍补贴71万元,为964名失业人员的就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2006年纳入失业保险单位784户,职工22928人,征收基金入库542.3万元;为45家企业689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293.2万元,及时拨付到位经济关系补偿金60万元。为鼓励部队退伍士官自主择业,财政预算拨付资金43.5万元,对48名自主择业的退伍士兵和士官给予一次性经济资助。 (本刊通讯员)
湖北赤壁:政府采购治贿显成效
日前,在湖北省咸宁市组织的2006年度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检查评比中,赤壁市财政局名列全市之首。2006年以来,该局把政府采购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源头上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实行了重大工程招标采购制度、商业贿赂通报制度、采购跟踪监督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运作程序和操作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全年共完成采购任务243次,实际支付采购资金54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74万元,同比增长113%,比预算金额6008万元节约602万元,节约率10%。 (方强)
湖南祁阳:财政着力构建“民心工程”
近年来,湖南省祁阳县财政局坚持以民为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理念,加大了财政对民生、民心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一是投资2000余万元构筑县城防洪排渍工程,解除了临江3万多居民常受湘江洪水威胁之患;二是投资200余万元打通县城旧城区四条“断头路”,并实现了水、电、讯畅通,方便了居民生活;三是筹资800万元改建扩建了县城的给水和管网工程,解决了居民时常闹“水荒”的问题;四是投资800万元实现了县城的绿化、美化、亮化;五是投资300万元修建了一个多功能市民休闲广场,为市民提供了健身休闲场所。 (彭熙罡)
陕西宝鸡:公共财政温暖银发老人
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重点对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行扶持,给老年人提供福利优惠。各县区还将按60岁以上老年人人数,每年人均1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2007年首先在市辖金台、渭滨区各选择10个,陈仓区选择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08年将在各县区扩大试点面,2010年前在全市所有社区逐步建立起养老服务中心。
在今后一段时期,宝鸡市在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等养老保险,使农村60岁以上的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老人每年能够获得600元的养老金。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和康复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和爱心护理院。对养老服务机构安置城市“三无”对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老年人,政府将给予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空巢老人将实施援助服务;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会同老龄委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按床位给予补助。 (张力洁 袁军平)
甘肃金塔: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网,2006年,甘肃省金塔县积极增加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一是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共发放保障金340万元,保障线标准比2005年月人均157元提高10%;月人均补差由2005年人均60元提高到80元。二是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共确定农村医疗救助对象943户、2449人,县财政预算列入医疗救助资金11万元,并为救助对象缴纳合作医疗基金7.35万元,向五保户发放门诊医疗费3.05万元。三是完成了全县五保供养对象摸底排查和审核确定工作,已确定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289户、4784人。四是启动了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春荒救助方案,共下拨救灾款56万元,救济1233户、3670人,并为70户特困灾民救助化肥6吨,地膜150公斤。五是着力解决退伍军人遗留问题,多方筹措资金220多万元,采取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解决了大部分退伍军人的就业问题。 (王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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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