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特别是近两年实施的八大财政改革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得到上级的认可和关注,新沂财政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名声已经打响,知名度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在逐步提高。该局连续多年被新沂市委、市政府授予“两个文明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三年在新沂市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中获得第一名,多次受到江苏省财政厅、徐州市财政局的表彰奖励。在建党85周年之际,局机关党总支又被徐州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成效明显。自2005年1月起,实施了以“规范收支、保障运转、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力下移,保障了运转,促进了发展。二是管理上移,控减了债务,规范了收支。三是整顿税收秩序,挤掉了水分,做实了财政。2005年镇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8%,2006年1-10月份增幅达到64.4%。由于改革效果明显,国务院研究室专门采写了送阅件报送中央各位领导,国务院税改办、省、市人大、省税改办先后来新沂进行专题调研,对新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等媒体也做了全面报道。2006年初,新沂被国务院税改办确定为全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信息联系点。
认真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2005年顺利实施了4大类、23个支农项目,争取到位省级打包资金2951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由于改革的力度大,效果明显,新沂市在2006年被财政部确定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改革国家级试点县。
创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办法。从2006年1月起,将全市134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统一过渡为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取消预算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对财政授权支付支出实行备用金报账制。将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包括往来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三个环节相互制约,形成财政部门、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单位相互制衡,真正做到“用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批钱、批钱的不用钱”。
推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2001年起,实行非税收入“票款分离、银行代收”办法,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在票据管理上,严格实行“票款同步、验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作为国有资产收益,全额缴入市国有资产收益专户,纳入预算管理。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延伸到镇级,统一了银行账户,规范了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前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批复。加强定额管理,适度提高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确保基本运转需要。规范公用经费预算拨款办法,部门公用支出由国库科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每月初划拨到各单位账户上,规范透明,确保公用经费及时均衡到位。
实行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规范税收级次,对乡镇不下任务不考核,把任务下达到税收征管部门,有效解决了征管责任不清、秩序混乱、税源流失等问题,杜绝了拉税、买税、空转现象,使财政增长真正成为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的增长。
实施中小学财务管理改革。成立“中小学会计管理中心”,对全市56所中小学校会计人员通过考试实行竞争上岗,纳入会计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出现“虚报冒领、扩大开支范围、账务不清”等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调离会计岗位。
成立镇级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原镇财政服务大厅,成立了镇级政务服务中心。目前,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受理的项目包括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和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等14大类38项,涉及到财政、民政等11个部门。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形成一条连接市、镇、村与企业、群众之间的办事服务链。